1. 员工每个月扣除各种社会保险以后实得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
最低工资标准是针对税前工资的,扣除保险以后所得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也是合法的,当然最低工资也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劳动者自己可以多缴纳,也可以少缴纳;所以最低工资是包含五险一金的。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是政府强制的一个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必须高于这个标准,至少不能低于这个标准。
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下列各项不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和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2.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扣除社会保险后的钱还是灭扣前的工资
你好,最低工资标准指的是:应发工资标准
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项目包括国家专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计时工属资、计件工资、绩效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和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工伤、失业、医疗、公积金、剩余保险。
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发工资在扣除了个人应缴纳的各项保险后可以低于最低最低工资标准。但如果将应由单位缴纳的部分也在你的工资之内扣除的话,就是不合法的了。
也就是说这个最低工资指的应该是800,而不是500,打个比方:如果你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为600元,你没扣除各项保险之前为800元,高于600;但是扣除之后500低于600,这是合法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3. 扣完社保后工资未达最低工资标准违法吗
扣完社保之后,工资没有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是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有此可见,用人单位是要在提出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以后,所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保是属于国家规定劳动者的福利待遇,所以,在扣完社保之后,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违法的。
4. 请问一般情况下劳动法所规定的最低工资包括已扣除的社保医保吗!谢谢!
按照《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后,不到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保医保是国家规定必须缴纳的,劳动者在扣除了个人缴纳的部分后,其收入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
5. 扣出社保医保后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合理吗
不合理
但是,我建议你问下单位劳资员,相信他会给你一个解释的,不是吗。
如果专你工资属条上的应发工资确实是1600元,我想应该是其他特殊情况造成的你这种情况
1.每个地方的最低工资都有含社保和不含社保两条线,你可了解下当地的
2.有些地区社保要补基数,汇报前几个月差额一并补齐,这样反映在当月工资,会发现扣得很多。你是只有每月都低于还是只有这一月低于,自己弄清楚
3.有些地方社保规定比较死,假如你前一个单位基数是3000,你现在新单位也要按照3000基数扣,就会扣得多。这种情况,其实单位也不愿意,因为单位承担更多。
概括来说,工资条应发工资为1600,社保只扣减你个人应承担部分单位就应该问题不大,反之单位有问题
希望对你有帮之,个人看法
6. 最低工资是扣完社保之前还是扣完社保之后所拿的钱
尽管《最低工资规定》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但可从其计算方法推出最低工资是指扣社保之前的工资总额。
依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003】第21号)
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该规定还有一附件:《最低工资标准测算方法》
举例:某地区最低收入组人均每月生活费支出为210元,每一就业者赡养系数为1.87,最低食物费用为127元,恩格尔系数为0.604,平均工资为900元。
1.按比重法计算得出该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月最低工资标准=210×1.87+a=393+a(元)(1)
2.按恩格尔系数法计算得出该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月最低工资标准=127÷0.604×1.87+a=393+a(元)(2)
公式(1)与(2)中a的调整因素主要考虑当地个人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另,按照国际上一般月最低工资标准相当于月平均工资的40-60%,则该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应在360元-540元之间。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8)×(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浮动系数)
浮动系数的确定主要考虑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各地可参照以上测算方法,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7. 扣除社保后低于最低工资了,该怎么办
最低工资标准是针对税前工资的,扣除保险以后所得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也是合法的。
当然最低工资也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劳动者自己可以多缴纳,也可以少缴纳;所以最低工资是包含五险一金的。
最低工资标准是政策指导性的劳动报酬底线。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既是在维护和保障低收入者的正当权益,又是降低收入分配“马太效应”的重要途径。虽然各地在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时,常会面临来自企业的“诉苦”,但管理者应当保持清醒头脑,实事求是地分析企业经营状况与劳动者报酬之间的关系。企业也要明白,处于收入分配链末端的最低工资标准,本来就不是“高不可攀”的。
(7)员工扣除医社保以后最低工资扩展阅读: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是政府强制的一个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必须高于这个标准,至少不能低于这个标准。
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1号 )]已于2003年12月30日颁布。
一、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
二、用人单位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应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劳动保障部门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要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强跟踪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基本劳动报酬权益。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及时恢复或提高工资标准。
三、劳动者在试用、见习、熟练或学徒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劳动关系事实已经成立,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四、劳动者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和产假、哺乳假等假期,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五、国家、省对相关劳动定额标准有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劳动定额标准计算劳动者工资。暂时没有相关劳动定额标准的,用人单位必须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并据此确定基本计件单价和超额计件单价。基本计件单价应根据法定工作时间内绝大多数劳动者能够完成的正常劳动量确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按基本计件单价计算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8. 扣除社保后低于最低工资了,该怎么办
根据劳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职工最低拿到的可支配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可支配工资中不包括劳动保障费用(社保)。也就是说你单位发到你手中的实际工资不够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你可以去单位所属的劳动机构投诉。当然,你工作很有可能就不保。
9. 最低工资标准是否是扣除社保后的工资
公司违法了,最低工资标准明确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是指扣除社会保险等福利后到手的钱不能低于此标准,而且不能包括特殊津贴,加班费等
所以你公司的做法明显违法了,可以举报!
10. 扣除社保后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了,该怎么办
地方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包含社保的,并没有把社保排除在外。
最低工资标准是针对税前工资的,扣除保险以后所得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也是合法的,当然最低工资也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险一金劳动者自己可以多缴纳,也可以少缴纳;
所以最低工资是包含五险一金的。
最低工资标准:
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是政府强制的一个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必须高于这个标准,至少不能低于这个标准。
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下列各项不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和加点工资);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