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社保基数是按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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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员工应以上年度实际工资平均数或第一个月工资数为基数参保社保,低于最低缴费标准的,按最低基数参保,高于最低基数的,以实际工资为基数参保。
如果该员工是第一年在你们这里工作,在做个人所得税报表时,按实际工资填写即可,没有要求工资必须和社保缴纳标准相符。如果你按社保标准填报了,那年底在税务那里报上去的工资总额和你财务账的工资总额肯定就对不上了。
只是在第二年社保基数调整时,要按这名员工今年工资总额调整他的社保缴纳基数,因为社保那里在调基时,也会审查企业财务账的工资总额。
总之,如果你在报税务的账时按员工社保基数报的话,会造成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和地税账对不上。如果按员工实际工资报的话,在第二年会造成要上调员工社保缴费基数,不能再以最低基数缴费了。不可能兼顾,跟领导请示一下,斟酌着来吧。
② 社保缴费基数和工资总额都包含什么内容
缴纳社保基数和复工资总额不相等制,但与工资总额有关。
缴纳社保基数也叫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应缴社会保险费。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在社保缴纳和工资总额的关系中,社保应该按照职工的实际收入缴纳,职工的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照社平工资的60%缴纳,高于社平工资300%的,按照社平工资的300%缴纳,在两者之间的,按照实际工资缴纳,应该对比社会平均工资是否低于或者超过社平工资的60%或者300%,如果在两者之间,应该按照实际3000元作为缴费基数填报,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不按时足额缴纳,是要接受处罚的。
③ 请教,社保基数是以实发工资还是以工资总额算的
社保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也就是工资总额。
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到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缴纳;
(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可以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托收凭证划缴用人单位和为其职工代扣的社会保险费。
第十一条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或者拒绝。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3)上海工资总额和社保基数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④ 工资总额和社保缴费基数不一致可以吗
一般情况不会的,因为企业只要达到最低基数就行。
当然如果有什么情况需要社保索赔时,可以让公司补赔未依工资基数交的那部分。
⑤ 社保缴费基数和工资总额有什么关系 小编告诉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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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社保缴费基数和工资总额有什么关系 小编告诉您
缴纳社保基数与工资总额的关系:社保应该按照职工的实际收入缴纳,职工的工资内低于当地社会容平均工资60%的,按照社平工资的60%缴纳,高于社平工资300%的,按照社平工资的300%缴纳,在两者之间的,按照实际工资缴纳,应该对比社会平均工资是否低于或者超过社平工资的60%或者300%,如果在两者之间,应该按照实际3000元作为缴费基数填报,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不按时足额缴纳,是要接受处罚的。
一、社保缴纳基数应当按照劳动者应发的工资作为社保缴纳的基数。
二、工资应当以货币的形式发放给劳动者本人,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各种补助津贴、绩效工资等。
⑦ 如何确定缴费基数,单位交社保时哪些不列入工资总额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十一条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回)根据国务院发布答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