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要求买社保的员工工作证拍照交人事处是为什么
购买社保的员工工作证拍照交人事部门是为了由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保卡,
有了社会保障卡员工可以做的事情就更多了。
㈡ 劳务公司扣员工社保,但未给员工交社保,怎么告他都需要什么证据
未给员工交纳社保,劳务合同应举证。
不过,建议你带身份证去社保中心打印一下社保交纳记录,把证据做实。
㈢ 公司未交纳社会保险有关诉讼问题
你这种情来形很奇怪,不过你已经与企业源签定劳动合同,那就比较容易了,不过问题在于:
1\不管你在职或辞职,企业提前收取1年的保险费用很奇怪,问题在于你,是否有企业收取保险费用的收据,最好有公司公章和(或)相关人员签字;
2\现在问题是企业没有按时交纳保险还是没有在你入职时就开始交纳保险,还是没有足额交纳保险,但你如何得知公司扣了你的钱而没有交纳,这个很好办,你去社保机构查询你的帐户就很清楚了;
3\如果你辞职,如果你确定公司没有及时交纳社保,那么你有权利以此理由辞职,并要求公司补偿;
4\如果你不辞职,那你最好确定自己的工资条上留有公司印章,上面应该有扣除的数额及对应项目.
5\因为你是劳动纠纷,建议你先到劳动局检查大队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再提起诉讼.
在职或离职一样打,就是在职期间与公司关系很难处理而已
㈣ 员工签属自愿放弃社保申请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员工签属自愿放弃社保申请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国家对企业及劳动者的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属违法,单位对于包括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费、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不缴纳社保费。
代之以现金补偿、试用期满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费、与劳动者协商选择参保险种及缴费基数等做法,均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劳动者自愿申请不购买社会保险,造成无法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劳动者自愿申请不购买社保行为不能对抗国家的社保征收制度。作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和直接从劳动者工资上扣除个人应缴部分具有法律依据。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自愿申请不购买社会保险造成无法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险待遇,不应由其承担来抗辩,是不成立的。

(4)取得员工不愿绵纳社保证据扩展阅读:
第九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助组成。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十二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助。
第十三条 个人账户的养老金不得提前支取;每年参考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和物价指数确定记账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的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㈤ 单位如何证明给员工交上五险一金有什么证据
证明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可以去当地社保局进行查询证明,由社保局出具缴费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5)取得员工不愿绵纳社保证据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㈥ 告公司不帮员工买社保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你的情况符合社保法的规定,可以到劳动局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合同(证明你的单位的关系),
2)工资单或工资流水(证明应该给你缴纳的社保基数),入职时间和离职时间(证明补缴社保的时间)。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或者经济补偿,你也可以要求单位给你工龄补偿(参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必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按照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单位必须为所有员工缴纳社保。
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险。如果单位没有缴纳社保,按照社保法的规定。有社保局对单位进行处罚,要求补缴社保并处以一定的罚款。

(6)取得员工不愿绵纳社保证据扩展阅读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九条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㈦ 什么部门能查到厂里从没为员工交社保证据
社保局能查出来,你们部门属于哪个区域的就去哪个社保局差,得拿几个员工身份证,,这样才能证据确凿
㈧ 您好 辛苦了 想咨询下在孕期公司以末位淘汰制度辞退员工 没有购买社保 业绩的证据只有录音视频 是否可取
当然不行咯 女工三期受保护 而且社保要缴纳的
㈨ 我们公司没有全额给我缴纳社保,我去社保处可以打印公司违法证据吗
当年毕业刚开始找工作的时候,同学们一起讨论应该找什么样的公司。大家的侧重点不一样,有的最在意上升空间,有的最在意工资,有的最在意能否学到较多的技能提升......不过有一点大家是公认的,一定要找一家正规给你缴纳五险一金的公司。相信大部分朋友和我们也是一样的观点。毕竟社保,可是关系到我们现在未来的生活质量,今天我们还知道,社保的意义已经延伸到了落户购房孩子上学等方面。

希望大家能有这样的权利意识,另外需要给大家科普的是,单位不给员工正常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法律上规定,应有如下措施:
1、给员工支付高额解约赔偿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署了劳动合同之后,公司没有按照法律给员工缴纳社保,或者是给员工少缴社保的情况下,不管是员工离职是被迫还是主动,用人单位都必须付给员工高额的解约赔偿金。
2、将未缴或少缴部分全部补齐
很多用人单位对于社保通常是能少缴就少缴,能不缴就不缴,很多公司辞退员工的时候,即便支付了解约赔偿,也不足以弥补累积起来的社保欠费。用人单位抱着这种侥幸心理是不可以的,一旦被查出用人单位出现不缴或少缴社保的情况,那用人单位将被强制执行社保补缴,无论是少缴还是未缴都要全部补齐。
3、弥补员工没有社保而受到的损失
大多数员工在入职时都不会认识到社保的重要性,对公司提议的用现金补偿来抵社保的建议都会欣然接受,但是一旦到了真正用社保时,才会后悔至极。但是,《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将员工因没有社保而受到的损失全部补齐,例如因为工伤住院治疗等费用都必须由公司来承担。
希望大家都应该重视社保缴纳,重视自己的社保权益。
㈩ 没签合同,没买社保,收集的证据问题
一、你在开头没有说明你是否是在校大学生毕业之后到公司去实习,如果是的话,在还没领到毕业证书之前,你与公司之间只是实习的关系,这种关系不存在劳动事实关系。法律不予认可,所以公司可以不给你正常工资报酬。而公司给你400的生活补贴的做法是合理的。
如果你是并非上面的假设,因为公司未给你签订劳动合同本身存在违法行为。所以你们之间也不能存在试用期的约定。从用工之日起你的工资就应该与公司的同种岗位的员工同工同酬。《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工资待遇规定)
而且从用工的第二个月起,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补偿,这个你现在应该很明了了。我就不举法条了。
二、针对你关心的赔偿数额问题。我先给你算下你大概可以要求赔偿多少钱。(仅个人观点提供参考,实际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从以上的证据和事实,先给你认定你们的劳动关系从08年12月开始。因你的第六条证据——6.从08年12月份开始,电子邮箱里面就有人事部经理发的工资条记录。依该条来认定,之前的没有比较充分的证据认定。
(1)关于双倍工资的赔偿事项:
08-08-25 ~ 08-12-31 试用 400
08-12-31 ~ 09-03-01 实习 400
这期间按一个月同工同酬1000元的工资。应该补发你(4个月X600元=2400元)
再额外支付你因双倍工资而应当补发的另外一倍工资。(3个月X1000元=3000元)
09-03-01 ~ 09-10-01 1000 同理(7个月 X 1000元=7000元)
09-10-01 ~ 10-04-01 1200 (6个月 X 1200元=7200元)
10-04-01 ~ 10-06-01 1500 (2个月 X 1500元=3000元)
——总计22600元
(2)关于公司未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导致你解除劳动合同的而应当支付你的经济补偿金事项:
因从2008年12月——2009年6月止,工作年限超过1年半,应当支付你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按最后一个月1500元/每月:
2个月 X 1500元 =3000元
所以综上22600元+3000元=25600元。
(还可以要求公司缴纳自你入职之月起的社会保险金,这里不具体算了。)
三、最高,最低的赔偿款,根据你的证据来看,主要争议时试用期和实习期的那段时间的赔偿款。那些没差多少钱。主要是在你领到正常工资的那期间的赔偿款是绝对没问题的。
四、每个地区的律师服务费的标准都不一样。不知道你具体的当地情况。按最低的,如果标的是一万的一般按10%左右的标准收取律师费,(当然这个在一般普通县市的标准。不同地区也不大一样,发达点的城市会更高。这里仅作做参考)你大概律师费在2000元到5000元以内吧。你如果请律师的话,三千块左右的律师费是差不多可以接受的。当然前提是你能拿到这些钱,所以你可以事先和律师约定,拿到你预期的赔偿数额给他三四千,拿不到的话,按律所最低收取费用的标准。小地方的收费差不多一两千块吧。
五、建议你到当地不同的律所进行实际咨询,因为到时候你请的律师是他给你带算的,而不是我给你算的。如果有些律师给你算的保守,那他会觉得我这么算不太可能。有些律师敢算的话,估计我这是比较保守的算法。(不过我觉得已经算得很足了哈)还有一般到当理律所咨询的话,你如果不请他们也不会收取费用的。你可以说咨询下,让他们给你算下大概能赔多少,然后律师费多少,你觉得合理再请。大不了给个百来块钱的咨询费差不多了。我们这边一般是免费咨询的,有代理才给收取代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