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保基数涨了,我们应该补交多久的社保
调整之前已经缴纳的社保不用补交,调整之后的社保,按调整后的基数补交
每年社保基数调整有的地区是每年四月开始调整,有的是七月,还有的地区不跨年度,每年的一月。
无论是几月调整,都得等当地当年的社平工资数额公布后,从规定的调整月开始多退少补。每年2月-5月,参保单位须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每年要调整一次。调整缴费基数,是根据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确定的,因此,要等到统筹地区公布上年社会平均工资之后,才能进行调整。
由于各地的公布时间不一致,没有具体规定什么时候调整,但是,起始时间都是每年的一月份.
(1)基数调整整前六个月社保补缴扩展阅读
1、保障性。保障性是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劳动者在其失去劳动能力之后的基本生活,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2、法定性。法定性就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待遇的享受者及其所在单位,双方都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不能自愿。
3、互济性。互济性是指社会保险按照社会共担风险原则进行组织的。社会保险费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建立社会保险基金。
4、福利性。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它以最少的花费,解决最大的社会保障问题,属于社会福利性质。
5、普遍性。社会保险实施范围广,一般在所有职工及其供老的直系亲属中实行。
B. 前6个月的社保都缴齐了,7月份上调基数,单位却要求前6月都要补缴上调费用,这样合理吗是否违法
国家就是如此规定的,没有问题。
C. 社保基数调整、补缴
社会劳动保障法规定的,无论本年度基数何时调整,都要补齐前面月份的差额部分。
D. 超过六个月怎么补交社保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此类问题牵涉到两方面的内容:养老回和医疗。现就相关社保政策解答答如下:
1,养老
无论是单位接续还是个人接续,中断部分补交与否,对将来的退休金领取是有影响的,影响计发基数和月数
2,医疗
1)单位参保性质
用人单位和职工中断或未足额缴费,医保中心自次月起中止向个人帐户划拨资金,并暂停职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欠缴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用人单位和职工在3个月内补足欠款及滞纳金的,欠款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支付。欠款超过3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在按规定补缴后,可恢复职工待遇享受资格,补记个人帐户,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但欠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2)个人参保性质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中断缴费的,从中断缴费次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在3个月内补足欠费的,补划个人帐户,并从补缴的次月起恢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医疗保险关系自行终止。再次参保的,按首次参保规定办理。
E. 我公司今年1-6月都是按以前的社保基数交社保的,但是7月份后社保基数上调,公司要求我们补缴1-6月的社保
合理,这是社保局要求的,但应该只限于按最低基数缴纳的员工,差额数据也是社保局给出的,应该不高。你们公司是一直按最低基数缴纳的么?
F. 补交社保六个月多少钱缴费基数2230
要看现在单位的缴纳比例了,一般是单位35%,个人8%。
按照8%计算,六个月缴纳的钱数为:
2230*8%*6=1070.4元。
国家出台补缴养老保险费新政策,对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人员及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做出明确规定,为各类人员补缴以前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提供了政策依据。
补缴范围:
这次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
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含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和实行临时工缴费制度后的原临时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部分人员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原长期病休6个月以上时间、判刑人员服刑期间,不允许补缴。
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但补缴的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乡镇企业最早从2003年1月起补缴),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上条规定的最早补缴时间补缴(即将企业和个人实行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整体未参保单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尚未参保缴费的各类企业和职工。
整体未参保单位参保补缴,应全员参保补缴。单位全员补缴后,由原单位负担养老保险费用的退休人员,从全部补缴资金到账后的下月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
G. 社保基数在今年7月份调整了,公司要求我们补缴1-6月份的社保,这补缴的社保则么算差额则么算
社保基数调整后都存在这个问题,这个计算很简单的
假设你以前缴费基数是2000,7月份调整为3000,那么7月份当月应扣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1~6月份补差金额+7月份应缴费金额=(3000-2000*11%)*6+3000*11%=660+330=990,自8月份开始你每月应缴费部分就成为330每月
其中11%指的是养老8%、医疗2%、失业1%。
根据你自己的实际情况,以前月缴费182.7,现在月缴费321的话,补缴6个月的差额就是(321-182.7)*6=829.8
H. 2014社保做了新调整,要对前几个月补上才能用吗
这个要看新政策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如果实施以后你还是按以前的缴纳,那就需要补齐才能享受新的政策。
I. 社保缴费基数变了之后,人事部说还要每个月把前6个月的差额补上,这样也可以吗
从你缴社保开始补缴,之前没买过社保就不用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