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山东威海的,我要申请劳动仲裁,要单位补交我的社保,请问,威海每月单位给交的社保是多少钱啊(要最低的
【1】 写一下上述表中的数字:让你看的更清晰。
缴费比例 单位负担版 个人负担
养老保险权: 26% 18% 8%
医疗保险: 10% 8% 2%
失业险 : 3% 2% 1%
工伤险: 0、5—2% 0、5—2% 不负担
生育险: 1% 1% 不负担
【2】资料来源:威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 职工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
② 威海市人社保局对到退休年龄社保交费不够15年咋办有新规定吗
退休年龄到了却不够十五年的退休人员,在今年六月份前补交齐就可以了,还有就是延迟退休,等交满十五年再退休
③ 自己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最底级数需要交多少钱户口是威海城市户口2015年是
每年6月份调整基数,目前的最低基数是2383元,按这个基数计算,那么个人缴纳养老和医疗应当是:
养老保险月应缴
单位 个人 合计
428.94 190.64 619.58
医疗保险月应缴
单位 个人 合计
0 95.32 95.32
总计714.9 元
④ 2013年威海市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2013年威海最低社保缴费基数为2129元,最高10644元。
2014年威海最低社保缴费基数为2383元,最高11913元。
⑤ 2019威海养老保险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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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的时候按退休地上一年度社内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比容如2019年领取的时候按照2018社平工资,2020年领取的时候按照2019年的社平工资,这里的年份不一定是一个自然年的,要按社保年度的,比如2018年7月1号到2019年6月30号是一个社保年度
⑥ 威海交社保和医保一年多少钱~~~
关于在市职业介绍中心托管档案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
(威劳发〔2001〕17号)
市直各部门,中央、省及外地驻威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威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威政发〔1999〕28号),现就在市职业介绍中心托管档案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在威海市职业介绍中心托管档案的人员,凡没有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参加医疗保险手续的,可委托职业介绍中心办理参加医疗保险有关手续,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托管档案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需个人缴纳全部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以上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10%。个人帐户计入比例和统筹基金支付办法,与其他参保职工相同。
三、档案托管人员办理档案托管手续时,要及时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或续保手续,按规定申报缴费。此后于每年1月底以前办理新年度申报缴费手续,全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可按季按年度缴纳,也可按月缴纳。
四、档案托管前已参保且缴费未间断的人员,连续缴费后,医保关系自然接续;档案托管前参保但中断缴费的人员,需在一次性补缴3个月的医疗保险费后或重新开始缴费的第4个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新参保人员自缴费后的第4个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五、托管档案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享受退休养老待遇者,凡1999年5月以后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不间断的,享受城镇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缴费时间有间断或档案托管后新参加医保的人员,须连续缴费满10年(现距法定退休年龄在10年以上的连续缴费至退休),并要补齐间断期间的医保费(以2000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补缴基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享受退休养老待遇的,可享受城镇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间断的医保费后,到退休时缴费年限仍不满10年的,不足的时段可在今年6月底前预缴(以2000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6月30日以后不再办理医疗保险费补缴、预缴手续。
补缴或预缴的医疗保险费根据缴费时本人所处年龄段,按规定比例计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进入统筹基金。
六、威海市职业介绍中心作为托管档案人员办理医疗保险手续的代理机构,负责为参保人员统一经办办证、缴费、结算、终止等医疗保险手续。同时,要及时向托管档案人员宣传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保持经常性的通讯联系。
七、各市区可参照本通知精神,制定档案托管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
八、本通知自2001年4月1日起施行。
你问的具体我也不知道,我没交过个人保险,这是我上网费老事查出来的,不然的话你可以去市职业介绍中心或劳动保障局问一下,他们可能能给你更具体的答复!!!~~~抱歉。。只能帮这么多 。。
⑦ 2014威海市社保什么时候交
威海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已经于1月1日开始,
根据《社会保险法》专、《社会保险稽属核办法》等有关规定,2014年度企业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13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申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缴费基数按2013年12月份的工资总额申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项目计算;201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市社保中心将按照政策规定,分别依据公布的平均工资的60%和300%,统一对企业申报的职工缴费基数进行保底封顶调整,补收调整产生的差额部分。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基数暂按2350元执行,待全省2013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本人申请按照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的,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进行调整。今年我市将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具体详情可参考各市区具体情况进行
⑧ 2016年威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基数是多少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这是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来确定工伤保险基数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⑨ 威海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应该按照什么标准缴费
五、个人参保的险种和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20% 。
2.医疗保险费:个人缴纳5% 。
3.生育保险费:个人缴纳1%(部分地区)缴费基数你打当地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