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离职员工补缴社保应该如何缴
当员工出现辞职、或者其他变故断交社保后,在进入新单位时可以做两个月带补缴,如果断交的时间过长,可以通过一些社保的代理机构,专门来操作补缴,不过他们需要按照缴纳的比例收取一定的费用,他们可以帮你把断交的社保补上。
员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没有给员工缴交社保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在职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离职员工需在离职后一年内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缴,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属地劳动监察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单位补缴社保。
关于员工社保补缴的年限,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进行补缴年限界定和规则制定。企业资深人力认为,员工请求单位补缴社保的,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社保费之日起最长不能超过两年。
一、理论依据:
1、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发放员工工资的书面记录可以只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也就是说,超过两年的工资记录,用人单位没有继续保存的法定义务。
2、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这条规定可以解释为,超过两年时限的,即使单位工资、加班费等支付不足,单位也不再承担被员工追索和被劳动部门查处的责任。
3、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追索两年前的加班工资,原则上由劳动者负举证责任。
如超过两年部分的加班工资数额确实无法查证的,对超过两年部分的加班工资一般不予保护。(本条规定仅适用广东地区)
社保属国家法定福利,个人和单位都应当依法参加社保,社保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一部分记入社会统筹账户,一部分记入员工个人账户。从本质上看,社保应当属于员工劳动工资的一部分,其性质与工资、加班费等相似。
如果这个推论成立,那么,参照上面三个法条规定,员工主张社保补缴的期限,应当与劳动工资一致,不超过两年。
我国的劳动法律规定,相关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进行劳动时,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相关的用人单位应对这类工资发放信息进行相应的保存两年,超过两年的用人单位可以不进行保存。但在保存期间的社会保险应由用人单位进行缴纳。
(1)离职员工补缴社保分录怎么做扩展阅读:
关于社会保险补缴的常识
一、单位补缴
1、到龄退休人员,经相关业务科室核定单位无缴费能力的,可补缴单位及个人拖欠的养老保险费本金及利息,然后办理退休待遇。
流程:
单位填报
①《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补缴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各三份。
②退休审批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征缴大厅办理。
2、从业人员办理转移手续补缴,经相关业务科室核定单位无缴费能力的,允许在其补缴拖欠的各项社保险费本金及利息后办理转移提供下列资料在大厅办理。
①《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补缴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各一式三份.
②转移社会保险手续的相关证明,如调动手续等。
③如无能力补缴欠费自愿放弃欠费年段补缴,由个人写申请、复印身份证在大厅办理转移终止,以后不得补缴。
3、按规定应参保缴费而从未缴费的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在单位办理参保手续、申报缴费并经业务科核定后,可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本金和利息,滞纳金按条例规定执行。
①单位填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补缴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各一式三份给分管业务科;
②业务科核对,填写补缴资料核实表;
③到大厅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本金及利息。
4、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补缴应缴部分的差额,各项社会保险费本金及利息全额补缴。补缴1998年以前的社会保险费工资超过社会平均工资60%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①单位填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补缴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各一式三份;
②提供补缴人员补缴期间的原始工资发放凭证。③经业务科核对,填写补缴清算资料核实表。交由大厅录入、核算。
5、单位补漏缴人员
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从第一次参保时间往前补缴1998年1月前欠费。
①提供原始的工资发放表和相关会计凭证,到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审批,由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出具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审批表。
②单位填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补缴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各一式三份到大厅进行各项社会保险费本金和利息的补缴,滞纳金按条例规定执行。
补缴第一次缴费以来中断、漏缴的社会保险费,填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补缴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各一式三份,在大厅办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本金及利息。
二、个人补缴
1、以个人名义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从1998年1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可以补缴单位及个人1992年1月后曾经参保以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①带本人身份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相关证明。
②填报城镇个人缴交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在大厅办理缴费。
3、在确无能力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用人单位中就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可按个人参保办法参加养老、医疗保险,但不得由个人补缴以往基本养老保险欠费;
如需补缴,由单位填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补缴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各一式三份,以单位名义补缴。
4、在1998年前应缴养老保险费而从未缴纳的从业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档案、劳动合同等)审批后,均可办理补缴手续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本金及利息。
①提供从业人员档案材料到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申请审批
②拿参保人员补缴审批表到缴费大厅填写个人缴费申报表进行缴费。
5、已参加医疗保险有基本医疗待遇的退休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男未满30年,女未满25年的,按规定可以一次缴纳余期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时间、需缴纳的余期年限由参保人到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科确定后,到缴费大厅办理。
6、关闭破产企业缴费后,原参保人员可按社会平均工资60%补缴差额,核销企业除外
由此可见,离职员工补缴社保的申请书相信大家已经了解到填写格式规范以及主要办理流程了。同时也介绍了个人缴纳的情况。包含已参加一包或者是破产企业等等原因。个人补缴申请书格式填写方式还需要向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社保补缴
⑵ 公司为离职员工补缴的在职期间的社保,公司应缴纳部分应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你好!应该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⑶ 单位未发放工资、给离职员工缴纳了保险,如何做会计分录
单位没来有发放工资,当源月仍应当计提工资,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其他应付款-代扣职工社保 职工应承担部分
为离职员工缴纳社保一般不必单独核算,是与在职员工缴纳社保一并核算的,具体核算方法如下:
借:管理费用等 单位应承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代扣职工社保 职工应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实缴金额
⑷ 代扣离职人员个税、社保会计分录怎么做
1、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 3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000
2、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3000
贷:库存现金 3000
3、扣回
借:库存现金 200
贷:应交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 100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100
4、上交社保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 100(这里科目用其他应收款好 社保的)
贷:库存现金 100
5、上缴个税
借:应交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 100
贷:库存现金 100
2,3可合并
借:应付职工薪酬3000
贷:现金2800
其他应付款100
应交税费100
⑸ 为离职员工代缴的个人部分社保怎么入账
工资与复社保的有关分录可以分为制两步:
第一步计提工资与社保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依据员工工作性质决定)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公司缴纳部分)
第二步, 发放工资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收款--社保费(个人缴纳部分)
缴纳社保、缴纳个税时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公司缴纳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费(个人缴纳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冲减时的分录: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 红字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
⑹ 赔偿离职员工补缴社保公积金账务处理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小企业(外商投资)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
“职工工资”、
“奖金、津贴和补贴”、
“职工福利费”、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非货币性福利”、
“辞退福利”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月末,小企业应当将本月发生的职工薪酬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分配:
1.生产部门(提供劳务)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项目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和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4.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小企业发放职工薪酬应当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等,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2.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活动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的,按照其销售价格,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还应结转产成品的成本。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5.支付的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职工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⑺ 扣回离职员工的社保费用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交纳时,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扣回时,借库存现金,贷其他应收款。
社会保险费是指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当中,雇员和雇主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它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最主要来源,也可以认为是社会保险的保险人(国家)为了承担法定的社会保险责任,而向被保险人(雇员和雇主)收缴的费用。
社保费用用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归集核算,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企业负担,一部分为个人负担。
正常情况下,企业负担部分与工资一样计提,借记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保科目。,个人负担部分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由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转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保科目。
离职员工,其缴纳的社保费如果确定由员工自行负担,当其仍有工资未发放时,则全额从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中扣除转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保科目即可。当其工资已经发放完毕,需要该员工另外交款时,则应转为其他应收款科目,收回该离职员工交款,贷记其他应收款即可。
⑻ 代扣代缴社保费,后期为离职人员补缴时计入什么科目
一、如果不提取 1、缴纳保险时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单位负担)借:其他应回收款--代交个人社保答贷:银行存款 2、代交个人保险,在支付工资时代扣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贷:其他应收款--代交个人社保贷:库存现金二、如果采用提取方式 1、单位负担部分,提取时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保险 2、个人负担部分,在支付工资时代扣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贷: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贷:库存现金3、缴纳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保险借: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贷:银行存款科目可以改变。
⑼ 补缴以前月份的社保,怎么做分录呢但是员工已经离职,没有工资了
您好,员工已经离职了,如果之前必须补交,那么只能自认倒霉了。因为个人那部分公司要承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