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办社保要社保证 五证合一了怎么办
说明你们单位没有办理社会保险证,更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想办理五证合一,就先办理社会保险证,并给员工缴纳社保吧。
㈡ 五证合一社保一定要办理吗
五证合一社保不是一定要办理,可以选择不办理或者办理,一般如专果在工作单位选择属不办理社保,会有社保补助。
办社保卡需要的资料:
1、身份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
2、还没有办理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丢失的参保人员,提供本人户口页的复印件;
3、如果是特殊人群应提供特殊证件复印件(如:伤残证、工伤证、低保证等)。
办社保卡的流程:
1、核对个人基本信息。
用人单位(学校)可通过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申报系统或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窗口核对个人基本信息;
非在职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辖区街道(乡镇)核对个人基本信息。
2、领取社会保障卡。
在职人员可通过单位(学校)统一领取;
非在职人员可到本辖区街道(乡镇)领取。
3、开通社会保障卡。
参保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后,本人持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对应银行窗口开通社会保障卡;
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持社会保障卡、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户口薄原件办理。
㈢ 五证合一了,社保怎么登记的最新相关信息
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要求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是指整合原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受理登记申请,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已下简称“新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等部门共享企业登记信息,不再单独核发登记证件;原要求企业使用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相关业务的,改为使用新营业执照办理。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政府简政放权、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创业准入制度成本的重要举措,也是优化社会保险服务的重要内容,社会保险、工商、银行等部门间要密切协同,高效、稳妥地做好登记制度改革推进落实工作。
二、“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工作流程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企业注册登记申报,核发新营业执照,进行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告知,按日将社会保险登记所需的工商注册登记信息(以下简称注册信息)及变更注册信息推送至数据交互平台。
(二)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按日接收注册信息,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类型、企业登记机关、开业(设立)日期、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信息(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登记状态,完成企业相应的社会保险信息登记。
(三)企业持新营业执照到北京市社会保险合作银行办理开户手续,按照“银行缴费”方式,签订银行缴费协议书。原“社保缴费”方式对于企业不再启用。
2016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之间注册成立的企业,暂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前2位和后10位代码组合,作为临时的社会保险登记号。
(四)企业在成立30日内向注册地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申报参加社会保险。
企业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简称网上平台),依相关要求和提示进行新参保单位信息网上申报(推荐使用);或应用“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简称单机版软件,可通过网上平台下载至本地安装使用)进行参保信息填报。
企业录入登记信息并提交确认后,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通过单机版软件申报的还需生成单位登记数据报盘文件。携带上述材料及新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银行缴费协议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到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审核相关材料及数据准确性。审核通过的,在两份登记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并返还企业一份,连同上述复印件一并留存,完成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工作。
企业完成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工作后,可办理单位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数字证书申请、激活或已有数字证书的授权业务。
(五)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按日接收企业的变更注册信息,更新相应的社会保险登记信息。企业不需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注册信息变更。
企业其他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申报变更。
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社会保险登记一并注销;已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应在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办理注销登记。
企业应确保登记信息准确、申报及时。要避免地址和联系方式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告知相关事项;要避免银行账户信息申报错误或社会保险信息与银行信息不一致,导致缴费失败产生滞纳金或影响待遇按时支付。
(六)企业应依法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申报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登记。
三、落实“五证合一”有关社会保险工作安排
(一)按照新老制度并行、设置过渡期限的办法,稳步推进落实“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2016年9月25日及以前注册成立的企业(简称“老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沿用原工作模式。原工作模式下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继续有效。“老企业”应于2017年6月底前全部选择“银行缴费”方式。
2016年9月26日及以后注册成立企业(简称“新企业”),应用“五证合一”登记模式,不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在2017年9月30日及以前,暂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前2位和后10位代码组合,作为“新企业”临时的社会保险登记号。
2017年10月1日零时,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险合作银行信息系统将“社会保险登记证号”项变更为“社会保险登记号”项,由12位扩充为18位,并同步更新信息。应用18位社会信用代码替换“新企业”临时的社会保险登记号,作为社会保险登记号;应用18位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已领取新营业执照(包括按照“四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的新营业执照)且已选择“银行缴费”方式“老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号,其社会保险登记证及证号不再有效。
2017年10月1日起,取得新营业执照的企业全部应用“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模式办理参加社会保险、信息变更、注销登记等业务,应用社会信用代码作为社会保险登记号,应用新营业执照办理社会保险业务。
2017年10月1日及以后换领新营业执照的企业,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依据企业注册信息变动情况,按日自动更新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号等注册信息,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不再有效;企业应持新营业执照及时到缴费银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号等信息变更,避免缴费失败。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结束后,企业一律使用新营业执照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原社会保险登记证不再有效。
(二)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状态信息在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部门可依据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信息和企业信用信息开展监督检查和提示、告知工作,对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行为予以查处。
(三)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非企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工作模式不变,并逐步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证管理。
㈣ 五证合一 社保号是多少
社会保复险登记手续 1、缴制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材料: ⑴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⑶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
㈤ “五证合一”后社会保险服务会受影响吗
不受影响,”社会保险登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30号),规范“五证合一”后企业登记和参保缴费行为。具体适用范围是啥?企业社保登记流程有啥变化?与职工参保登记咋衔接?
“五证合一”社保管理
适用范围
从2016年10月1日起,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证管理。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未纳入“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管理的单位仍按原办法,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并逐步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证管理。
企业社保登记办理
流程简化
新成立的企业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同步完成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实行“五证合一”制度改革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要求企业提供的银行账号等指标项目,改革后由企业在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提供。
企业办理“五证合一”登记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接收工商部门交换的数据,生成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按规定存档。企业登记信息变更或注销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依据工商部门的交换数据及时更新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其中,已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仍需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注销登记。
企业社保登记与参保登记
咋衔接
接收工商部门共享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通过公开信、公告、短信等多种方式,提醒、督促已办理“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产生用工后30日内,依法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逾期仍不办理职工参保登记手续的,经办机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履行职工参保缴费义务。
企业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核对“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对于已从工商部门获取数据信息的企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直接调取该单位基本信息,补充开户银行账号等有关资料,完成职工参保登记。职工参保登记时补充的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由企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虚假申报社保参保缴费
将受到惩戒
简化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流程、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定期验证换证规定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继续做好年度缴费基数的申报和核定。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定期验证时,要求企业填报的参加社会保险人数、缴费工资总额、缴费金额、欠缴社会保险费等情况,纳入企业年度报告,由企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对已取得“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并产生用工的企业,应通过查看参保缴费证明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方式,核验是否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对存在虚假公示、申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情况的,要督促企业更正;情节严重的,应商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
㈥ “五证合一”后社保怎么办理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内业、股份制企业、容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办理社会保险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地税登记证;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社保卡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㈦ 五证合一必须交社保吗
1、两者无关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及《社会保险法》第4条的相关规定专,用属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就应该为劳动者参保社保;
2、这与五证合一政策的出台,是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不管是政策出台前还是政策出台后都应该参保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㈧ 五证合一社保是那几个号码
五证合一社保号码每个人的都是不一样的,具体的还需要询问办理的地方。
㈨ 现在说是五证合一,那我办理社保还需要去社保中心开户吗开户都需要什么资料和之前的程序是否一样
虽说现在五证合一了,但是公司上社保还是需要去社保中心开户的。
开户所需回流程答和资料和之前一样,所需资料如下:(带好一证通做关联,方便以后增减员)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2.开户许可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3.法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4.银行缴费合作意向书(开户前需要带着公章去银行签) 5.开户之前需要在社保网上做网登(社保单位信息登记表、银行缴费协议、单位银行信息各准备两份) 以上复印件均需要加盖公章 每个地区不同,提前打电话问是否需要约号或者直接现场办理,详情中智信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