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公司未帮员工买社保,能把该员工的工资记入工资表内作为成本吗
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社保能发放在员工平时工资里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要求规定:
1、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3、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2. 【公司给我们买社保基数远低于实际工资,产假期间工资怎么发啊】
一,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按平时工资享受(不管是领生育津贴,还是领工资,对于劳动者来说,待遇是固定的):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一般工资和生育津贴只能择一享受;
2,用人单位参加了社保的,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社保部门发放,生育津贴和平时工资之间的差额,由单位补足。
二,产假及其生育津贴相关规定如下: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3,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产假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3. 劳动合同里面有一条,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公司以工资的形式发放给给员工,张合同签署以后,是否有法律效应
这是违法的,无效合同。但是老板要这么做你也没办法。你要留下来就得签,你要去投诉他,那么你肯定不好过,例如我们厂计件工资,有些货一天只能赚一百不到,有些货一天能赚三四百,老板想整你有的是办法。如果你不做了,你去告他,你也没有一点好处,还要耽误时间,劳动局投诉有60天处理时间的,你能等吗?对于政府来说是找一个投资商容易还是一个工人容易呢?
4. 社保费能随工资发给员工吗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国家三方共同筹资,建立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本人或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费的资金来源,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比例共同缴纳,国家依靠财政收入来承担不足的部分。用人单位在发工资时将劳动者应缴的那部分代扣,然后和企业应负担的那部分一同缴到社保帐户。
然而在实践中,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经常有用人单位不愿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劳动者本人不愿缴纳社会保险。有些企业采取了变通的措施,即将应为员工缴纳的社保费用随工资一同发给员工,以为这样就尽到了法定义务。其实不然,依照法律规定,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以发工资的形式将社会保险费发给员工的行为不能被法律所认可。其后果就是,如果社保部门督察或劳动者要求,企业还必需依法向社保帐户补缴社会保险费;产生纠纷后,如果劳动者承认或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了社会保费险,则可要求劳动者退还该费用,用人单位再补缴社会保险费;如果劳动者不承认也无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已向劳动者支付了社会保费险,则这笔钱将很可能被记为工资的一部分,用人单位需另行出资来补缴社会保险费。
5. 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工资能作为成本入账吗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一、员工工资计入成本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否则不能作为成本入账,现在社保要地税代收,就是要把这个跟成本税收等挂钩起来,确保员工的社保问题得到落实。
二、下述5项原则虽没有提及给员工缴纳社保,但可能各地的税务机关对如何确定“单位员工”的判定标准上也许有不同的掌握,因此建议必须咨询负责你单位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来确定所在地区对这项政策的执行情况。
国税函[2009]3号规定,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同时将工资薪金支出进一步界定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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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关系
(一)税法优先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铂略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例如,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在财务部和国税函都有相关的规定且不一致,而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答疑时就明确了,在所得税上按照国税函的文件处理;在会计处理上按照财政部财通的文件。如果不一致,就按照税法的标准。
在实务操作中还一定要注意税法优先原则在其他方面的体现,如合同中写明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负担,但是由对方承担这部分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还是会找个人承担责任。
(二)税法协调原则: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应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三)税法空白原则: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未明确规定的具体扣除项目,在不违反税前扣除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按国家财务、会计规定计算。
例如,关于劳保支出,目前只是规定了具体的扣除明细范围,但是没有扣除标准,那么企业就可以按照国家财务、会计的规定计算。
6. 社保发在工资里给员工自己买属于违法的行为吗
1.根据你复的诉说,不属于违法,制因为目前全国社保没有联网,单位在异地,应该在异地缴纳社保,你们单位为此发钱给你们由个人自己缴纳没有错
2.但缴纳资金比例应该按照国家规定,及个人工资+奖金的25.5%(这是单位应该缴纳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的比例)
3.这里没有包括单位需要缴纳的失业金、工伤保险和计划生育险(个人不承担),这部分你们单位应该怎么处理?是不是给员工有个协议呢?
7. 员工工资不包含福利和社保吗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6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在这6部分中并未包括福利。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不属于工资范围。因此,用人单位不可以将福利约定在工资中,即使作出了这一约定也是无效的。企业为员工发放清凉饮料费这属于福利,不能列入工资项目中。 对于社会保险费来说,用人单位应当以员工的工资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论该事项是否约定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不得将应为员工缴纳及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作为工资的一部分以现金形式发给员工。但小时工除外。《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实行小时用工形式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规定:小时工的工资包括小时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8. 公司给员工交社保的钱 能算是在发工资吗
公司给员工交的社保钱,个人部分可以在工资里扣除,但是公司部分是不能算在工内资里的。容
因为社保的公司部分是算在公司的经营成本里的,如果算是在发工资的话,那就违反了劳动法里的公司应尽义务的条款。最好不是要这样子来发,到时可能会出现员工去劳动局申诉你们少发了工资,因为你工资清单里有这个钱出现,但是没有发到员工手上,因为社保费用不能当工资发的,到时候你工资里社保这部分又要发给员工,社保费用又要公司交。损失更大。
9. 如果员工写不愿交社保或发放在工资里可以吗
公司有不成文规抄定,员工入司6个月方可以申请办社保,并且办后半年任何原因离职,都要让员工自己负担企业交社呆承担的费用。 为了防止检查出问题,老板现要求未满6个月的员工每人写一份证明,说是员工自己在外办理了,不愿转入公司。 老板问我写了,如果劳动监检来检查,是不是就没事了。 说真的对这个问题,我也回答不上来,我认为只要是违反劳动法的,就算员工写了,也是不生效的。我特别想帮助公司的员工,不希望大家受到这样不公正的待遇,如果写了不生效,我也就不想办法阻止老板(其实我也阻止不了),如果生效,我还是想给员工私底下说一下。 希望大家能给我点建议,谢谢!
10. 社保能不能包括在工资里面有些单位直接说
不能。
社会保险法中明确规定,单位要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在工资里发放保险补专贴,看似是劳动者属的工资提高了,实际上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劳动者在生病、离职、工伤、生育等等情况的时候,都得不到相应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