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苏州吴中区社保缴费基数如何计算
首先,交纳基数有高有低。
其次,社保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回低于社平职工月平答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一般以最低档居多。
举个例子:B地社平为30000元,那么每月最低档基数为30000*60%/12=1500元,最高基数为30000*300%/12=7500元。
B. 2019年苏州吴中区社保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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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社保中心了解到回,苏州市区2015结算答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已完成。本月起(2015年4月1日起),苏州市区范围(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5.9万余户参保单位的111.4万余名单位参保职工,将统一启用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参加市区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6738元和2697元;参加市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25178元和5036元。按规定,此前单位申报2015年实际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的职工,2015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分别按上限基数、下限基数执行,其余职工按实际申报工资的月均数执行。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职工工资收入的参保单位,从本月起,社保经办机构按3月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市区参保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15结算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仍统一为2300元,其他四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相关规定执行。
C. 苏州社保基数2019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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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企业职工五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内基数。职工当年度(容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增长水平,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每年7月起调整。对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对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确定缴费基数。自7月1日起,南京市企业职工2018年度(2018年7月—2019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如下:
D. 苏州社保基数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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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版费率为20%,职权工个人缴费费率为8%。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8%,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1%,其中农民合同制工人不缴费。工伤保险: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确定单位基准费率,基准费率控制在0.5%~2%之间,并根据有关情况定期调整,职工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0.8%,职工个人不缴费。
社保的计算公式
社保每月要交多少钱计算公式:社保月缴费基数*社保缴费比例
公司社保缴费金额计算公式:公司社保缴费基数*公司社保缴费比例
每个城市的社保基数与比例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具体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E. 苏州市社保缴费基数2019年要调整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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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社保中心了解到,苏州市区2015结算年回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答调整已完成。本月起(2015年4月1日起),苏州市区范围(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5.9万余户参保单位的111.4万余名单位参保职工,将统一启用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参加市区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6738元和2697元;参加市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25178元和5036元。按规定,此前单位申报2015年实际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的职工,2015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分别按上限基数、下限基数执行,其余职工按实际申报工资的月均数执行。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职工工资收入的参保单位,从本月起,社保经办机构按3月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市区参保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15结算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仍统一为2300元,其他四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相关规定执行。
F. 2019年苏州吴中区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是多少有没有官方的网站可以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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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社保编号10位。
吴中区、相城区与市本级社保并轨已于2012年12月15日顺利上线,两区统一使用市级金保一体化系统及数据库,本地数据库已无上线运行后的相关数据,故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原有个人社保查询、单位相关查询、药品诊疗库查询均已链接到市社保中心网站的相关查询栏目,以便查询者查到最新的数据。
社保并轨后,单位编号及社保编号均升为10位,升位规则:002+原单位编号,02+原社保编号。原有的个人实时医保账户、就医刷卡记录查询、单位职工花名册及结算查询、社会保障卡相关查询可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查询。
G. 苏州社保年申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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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社保中心了解到,苏州市区2015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已完成。本月起(2015年4月1日起),苏州市区范围(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5.9万余户参保单位的111.4万余名单位参保职工,将统一启用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参加市区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6738元和2697元;参加市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25178元和5036元。按规定,此前单位申报2015年实际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的职工,2015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分别按上限基数、下限基数执行,其余职工按实际申报工资的月均数执行。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职工工资收入的参保单位,从本月起,社保经办机构按3月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市区参保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15结算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仍统一为2300元,其他四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