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位给员工补缴社保最多能补多少年
社保可以在退休的时候,办理一次性补缴的,之前没有社保帐号,也是不能补缴的。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确定。个人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左右确定。
在一个年度内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设定结算期。
2. 十几年前公司只买了公伤保,未交社保,能补交之前的社保吗
补缴工 伤保险费之后,工伤保险基 金可以报销新发生的费用,但是 对之前 的伤害不予报销。内容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3. 员工在公司上班前面几年没买社保现在可以补交前面的吗
或许各地这方面的政策不同?我们这边,我曾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咨询过,以前的补交不了,只能是继续交以后的。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这个部门
4. 补缴10年前社保吗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如果是1980年前参加工作,你就应该是原固内定工。有几件年限划容定供你参考:1983年国家在全国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也就是说83年以前的工人,是没有劳动合同的,这部分工人被称为原固定工,固定工国家给与保护政策。你的档案里原始参加工作的登记表记录,就是证据。
1993年国家建立的社保制度,1994年10月建立的个人账户。你98年下岗,就算94--98年没给投保,国家认定的原固定工的视同年限你还有,1880---1994年14年的视同年限,更何况你是原固定工,单位应从1994--1998年这一段必须给你补缴。
当然这一切完全取决于你的档案记录,档案就是最好的证据,问题解决并不难。
5. 能补交10年前的社保吗
以下情况可补缴
应保而未保的用人单位职工具体包括三类情形:
1、自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统筹范围内在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办理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具有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因历史客观因素应保而未保的职工(含劳动合同制工人)。
经本人申请、单位申报,可到原单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缴手续。
对于申请人原单位不存在的,可由主管部门履行申报手续。
对于原已参保的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因其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计算等问题有异议的,在按规定重新认定后需要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参照上述适用范围及申报办法处理。
2、自1996年1月1日以来与用人单位建立或事实上形成了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应保而未保的职工。
不论是用人单位还是职工提出参保补缴申请,只要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争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均应当依法受理。
3、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法判定存在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应保而未保的职工。
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参保而未参保,用人单位或职工均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参保补缴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受理。
对于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调解,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达成调解协议的,可参照上述办法处理。
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其在灵活就业人员窗口中断缴费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或在灵活就业人员窗口首次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不得通过向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不得通过违规补缴而取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起始时间不得早于2004年7月1日。
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离职的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离职的人员,从进入企业工作或从事灵活就业之月起,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对于上述人员进入企业工作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连续工龄及相关待遇,按照《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规定执行。
上述人员,根据本人意愿,由本人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报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也可补缴其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6. 社保能补交前10年的吗
养老保险断交得话,
如果由单位帮补交原则上是只能补交两年以内的社保,至于个人补交是否有这个规定就不太清楚,您可以到当地社保机构去咨询一下。
养老保险一般在退休前交满15年就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
医保断交的话,参保人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连续缴费”年限。
医疗保险中还有一个“累计缴费”的概念。这关乎参保人在退休时是否达到最低医保缴费年限的要求,达到要求才能免费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医保断缴后,并不意味着之前的医保缴费年限“清零”,而是可以累计计算。按照规定,为了确保大部分参保人在退休时能达到最低医保缴费年限的要求,我市医保办法设计了“最低缴费年限从15年到25年”过渡期:2014年退休的参保人,累计缴费满15年,其中本市医保实际缴费满10年,退休后可免费享受医保待遇;2015年退休的参保人,累计缴费满16年,其中本市医保实际缴费满11年,退休后可免费享受医保待遇;以此类推,通过10年过渡,到2024年退休人员累计缴费达到25年及本市实际缴费年限达15年的,退休后可免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的,应继续缴费至规定的年限。
一、如何补办社保的具体流程:
首先,补交社保要到本地的社会劳动保障局申请补交。一般情况下,普通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时间更长的话要如何补交社保呢?大家不必惊慌,这时可以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同,很多城市也出现了类似“补交社保”服务,所以,这些便利的条件也使得如何补交社保成为不那么困扰的问题。
如何补交社保的流程为,首先要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交的事实及理由,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请补交以后,如何补交社保的问题就等于有了一个好的开端。要让如何补交社保更进一步,其次要准备好相关的原始资料,比如,职工本人档案或合同书,录用审批表,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等。最后带上公章,到当地社保局填写相关表格即可。
二、其他注意事项:
社会保险即通常所说的五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失业保险。它是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具有强制性,是对我国公民最基本的保障。
中断缴费的人员,在计算养老保险待遇时,其基础养老金中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应计入中断缴费年限的指数,中断缴费年限期间的缴费工资指数为零,其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计算公式为:
中断缴费人员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全部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之和÷(全部缴费年限+中断缴费年限)
中断缴费人员中能够提供中断缴费期间本人家庭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本人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有效证明的,期间的中断缴费年限可不计入中断缴费年限的指数。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7. 能补交10年前的社保吗
社保最抄多可以补交两年,也就袭时24个月,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8. 社保可以补缴以前年度的吗
能补缴以前的年度,只要按照规定缴纳滞纳金就可以补缴了。
1,社会保险方面中断以后再入保险,可以进行补缴,把中断期间的社会保险补齐,医疗保险要缴纳20年才能报销,养老保险要缴纳15年才可以领取养老金。
(8)员工补缴10几年前社保扩展阅读
根据《社会保险法》[1]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所需材料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两份。
补缴2011年7月(含)以后超过近三个月的需持相关材料先到社保中心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凭签章后的该表办理补缴。所需材料为:①申请补缴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②补缴期间相应工资收入明细复印件;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④《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结果(另附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的申请补缴人员个人查询密码);⑤《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份。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
4.补缴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间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经由朝阳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的《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及《补缴通知书》。
5.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医疗报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确定。个人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左右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设定结算期。
结算期按职工和退休人员住院治疗的时间,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的时间设定。
办理流程
各地区,不同的补缴时间,办理流程可能存在不同,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通过北京市网上申报系统(数字证书)查询,核实个人缴费信息(查询需补缴月份、缴费基数及缴费人员类别),确认补缴人员为正常缴费状态。
2、录入企业版软件:
①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②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③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补缴月份的不同:
①申报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及外地人员补缴5年以上的,先去养老保险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②申报补缴2011年7月1日(含)以后的,且补缴近三个月以前的,需单位携补缴材料到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③补缴近三个月内的,直接网上预约取号;
4、中心及各分中心业务受理柜台办理;
5、财务柜台缴费(当日缴费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