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劳动监察大队可以帮员工追缴5年之前的社保吗
自己直接去企业所在地归属的地税反映投诉,事先准备好前5年的工资条或打印工资的银行发放记录,然后把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给地税
⑵ 在职员工追缴入职前7年的社保,受2年时效限制吗
受时效限制,如果提起劳动仲裁,需要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向劳动保障监察机关投诉的,应在两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条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⑶ 入职五年后才交社保,现公司停产能否追缴前五年社保,去哪部门申诉。
入职五年后才交社保
现公司停产
是可以追缴前五年社保
前提是你要有证据
如果有的话
建议去劳动局申诉
⑷ 在职员工追缴入职7年的社保,有时效限制吗
如果员工去年入职七年没交社保,补交是不可以的,要从头开始。交的。
⑸ 追缴社保,员工应怎样维权马上到合同终止期限,急!急!急!!!!
你所提出的不仅仅是一个问题了,一方面是你们在任职期间公司未履行入职试用内满就给你们容购买社保一事的咨询,这个你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如果公司自愿的为你们缴纳保险一切可以不谈,如果公司不肯履行,你们可以拿着入职表和你的工作证去劳动局起诉他;二是生育的女员工追讨生痛保险一事,和你前期的情况一样;三是离职补贴一说,公司是主动提出终止合同,在法律上你们是有劳动合同的,任职一年就到期,双方在合同中的事项就自动作废,你们是无法要求公司赔偿什么的,但是你们在公司任职期公司未履行社保方面或是合同的条款,他们有错在先,你可以要求按国家规定的条款进行赔偿,详细情况最好是去咨询一下律师,他们会将各种条款一一细说,这种官司他们很乐意打的。不要怕大胆的去为自已的劳动争取吧!
⑹ 员工如何集体向企业追缴以前年度缴纳不足的社保费
你去劳动保障部门 举报,他们自然会帮你弄好的
⑺ 我在公司做了5年,现在追缴社保,有人说,只能追缴两年。是这样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7)员工要追缴5年前的社保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⑻ 参加工作前5年没交社保,现在可以补缴吗
可以补缴。
社保来补缴一般是由源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
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
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
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购房、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待遇需要外来居民的社保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记录,其中有的待遇在计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时,补缴的月份是算作连续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现断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
(8)员工要追缴5年前的社保扩展阅读: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