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8 2019年成都社保缴纳基数,公司和个人的比例金额是分别是多少
公司一般都是按60%档进行缴纳、
单位帮员工缴纳:431.54元、
员工个人扣取:155.16元、
Ⅱ 2014成都的社保基数是多少
成都市2014年社保缴费比例基数表及最低缴费标准
目前养老缴费基数是根据上年度版省平均工资(权43110元/年)的60%计算,为2156元/月,依据《成人社发(2013)223号》(详见通知文件),2014年1月1日起,养老基数根据上年度省平工资的40%计算,新基数为1437元/月。
其他险种(医疗、生育、大病、工伤、失业)均不变动
Ⅲ 成都市最新的社保缴纳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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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最新四川社保缴费基数规定全文内容
社保缴纳基数的申报
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
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后,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职工缴费基数越高,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医疗费用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而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将直接降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水平
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成都市2016年社保养老保险将执行新的缴纳政策,缴费基数最低下调至40%,且无论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能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数的降低,将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参保者的缴费压力。
《贯彻意见》明确:从2016年1月1日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和个体工商户雇工,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以40%计算缴费基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可选择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60%、80%、100%四个缴费基数之一,申报本人缴费基数。
据西南农业计算,基数降低后,企业以及个体缴费比例又是怎样的呢?以2013年的基数为例,2012年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38221元/年,省平工资为43110元/年,按照最低档即60%计算,成都市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2156元,医疗等其他保险缴纳基数为1911元。若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以40%标准计算,则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1437元,医疗等其他保险缴纳基数以最低60%计算,仍然为1911元。
Ⅳ 2018年成都市社保最低基数缴费是多少
018年度单位缴纳社保的最低标准(养老40%,其他60%)为747.98元,个人缴纳部分为269.16元,每月共计1017.14元。与2017年相比,单位缴纳总额由687.79元增加到747.98元,
增加60.19元,个人由249.05元增加到269.16元,增加20.11元。
Ⅳ 成都市2017年最新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①养老保险 单位缴纳比例 19% ,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为8% ;
②医疗保险 单位缴纳比例 6.5% ,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为2% ;
③工伤保险,单位按照自己公司所在的行业缴纳比例,职工个人不缴纳;
④生育保险 单位缴纳比例0.6% ;职工个人不缴纳
⑤失业保险 单位缴纳比例为0.6% ,职工个人比例为0.4% 。
比如2017年成都社保交费基数是2017元,每应个人交纳社保的比例是20%,实际缴费的费用就是每月403.4元。
2017-2018年成都社保缴费比例,基数说明:
一、养老保险缴费数据: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193元;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6445元;
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9%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12%),个人缴纳比例8% ;
二、医疗保险缴费说明: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市平工资60%的缴费基数:3067元;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市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5333元;
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6.5% ,个人缴纳比例2%。
3、成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 ,个人不需缴纳。
三、失业保险缴费说明: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缴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单位缴纳比例0.6% ,个人缴纳比例 0.4%。
四、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缴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单位缴纳比例0.6% ,个人缴纳比例 0.0%;
五、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缴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7 ,个人缴纳比例0.0%。
Ⅵ 成都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目前成都市个体参保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含养老、医疗、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共分四个档次,已于2017年6月作出调整。缴费金额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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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2016年成都市社保缴费新规定,成都市社保缴费基数以及比例怎么算
2016成都市社保新规定、缴费基数以及比例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
根据国务院[2005]38号、市政府令第133号和成劳社发[2006]13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从2008年1月起,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
根据成劳社发[2007]120号文件规定,从2008年1月起,未享受社保补贴且生活困难的以下个体参保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并提出申请,经认定符合规定的,从次月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80%两档之中确定一档:
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需提供当前《失保金领取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需提供当前《低保领取证》;
征地农转非人员,需提供《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证》;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女满40岁男满50岁人员,需提供《再就业优惠证》;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单亲家庭等其他生活困难人员,需出具社区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金待遇将相应降低。
2.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为20%,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20%。
在2006年10月市政府令第126号颁布实施前,根据成府发[1999]32号和成办发[2001]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同时,须按缴费基数的0.6%一并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合计为20.6%,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20.6%。
(二)基本医疗保险
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参保时间累计满三年)的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应以个体身份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根据市政府令第154号和成劳社发[2008]1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从2009年1月起,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自愿选择按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9.5%的统账结合参保方式参保,建立个人账户;
也可选择按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4%的住院统筹参保方式参保,不建个人账户,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个体参保人员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方式后,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
(三)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 根据市政府令第126号的有关规定,个体参保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成都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从2006年10月1日起,生育保险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征收,已按《成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参加了生育保险的个体参保缴费人员(不含中断缴费两个月以上的),根据成劳社函[2006]1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暂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从2006年10月1日起按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继续随基本养老保险费一并征收。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不再缴纳生育保险费。
2.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为0.6%,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0.6%。
(7)2014年成都社保缴费基数公布扩展阅读:
社保并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并轨接续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成人社发〔2011〕8号)
成都社保并轨前
综合保险待遇的支付
(一)老年补贴。
2011年3月31日以前参加综合保险,未申领的老年补贴、老年补贴个人账户待遇及已暂停缴纳综合保险费的参保人的缴费记录,从2011年4月1日起自动转移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住院医疗费报销。
2011年3月31日以前参加综合保险,参保人发生住院的,按原资金渠道支付。
(三)工伤补偿。 1、2010年7月31日以前参加综合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的,按原资金渠道支付。
2、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期间参加综合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3、2010年8月1日前享受综合保险按月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定期待遇、旧伤复发医疗费等)的,2010年8月1日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四)失业补贴。
2011年3月31日前参加综合保险,符合享受综合保险失业补贴待遇未申领的, 2011年4月1日后不再受理。
(五)女职工生育补贴。
2011年3月31日以前生育,符合享受综合保险女职工生育补贴待遇及申领规定的,接续参加生育保险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六)医疗个人账户。
2011年4月1日起继续使用。
成都社保并轨后
保险待遇的支付
(一)住院医疗费报销。
1.参保人接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在2011年4月1日以后入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的支付,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
2.参保人综合保险缴费年限与接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满12个月后,其住院医疗费用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
3.参保人综合保险缴费年限与接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不满12个月,突发重大疾病,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参保人综合保险缴费年限与接续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满12个月后生育的,按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五、社会保险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33号)、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54号)的有关规定,逐步向接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发给《社会保险卡》。
社保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1、实施目的不同。社会保险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保障,不以赢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则是保险公司的商业化运作,以利润为目的;
2、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商业保险是遵循“契约自由”原则,由企业和个人自愿投保;
3、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来经营管理的,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人;
4、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50%,保障程度较低;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所缴保费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条件并有一定的缴费能力,被保险人可以获得高水平的保障。
Ⅷ 2019年成都社保缴费基数具体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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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成都为例。
成都统计局公布2015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7480元,月平工资为4790元。缴费基数:4790*60%=2874
按照成都社平的60%作为缴费基数:养老:2874*20%+2874*8%=804.72;医疗:2874*6.5%+2874*2%=244.29;失业:2874*0.6%+2874*0.4%=28.74;大病医疗:2874*1%=28.74;工伤:2874*0.32%=9.2,;生育:2874*0.5%=14.37;合计为1130.06
Ⅸ 成都社保 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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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9%,职工专个人缴纳比例为8%;
②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6.5%,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为2%;
③工伤保险,单位按照自己公司所在的行业缴纳比例,属职工个人不缴纳;
④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6%;职工个人不缴纳
⑤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0.6%,职工个人比例为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