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20年在长春,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怎么算
(一)职工个人缴费基数:2020年职工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社会专保险缴费基属数,核定当年1月至6月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时,统一使用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55339元的300%、60%核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上、下限,分别为13835元、2767元,申报工资低于2767元按照2767元核定,高于13835元按照13835元核定,介于上、下限之间的按照申报工资核定。
2020年7月1日起,核定当年7月至12月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时,统一使用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60%核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上、下限。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核定周期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二)用人单位缴费基数:2020年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核定,不再采取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对比就高的办法进行核定。2019年12月以前,仍使用原办法核定。
Ⅱ 2019年长春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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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是按照本人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当本人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时候,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也就是说,只有职工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情况下,才可以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Ⅲ 2019年长春社保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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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参保单位、个人可按规定缴纳2012年社会回保险费
长春市个体答参保人员年缴费金额分别为8294.4元、6636.0元、4977.6元
近日,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印发2011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统计数据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2〕89号),公布了2011年全省各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称2011年社平工资),长春市2011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1473元(双阳区2011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8064元)。即日起,包括参保单位、参保个人缴费等多项社会保险业务均可以办理。
Ⅳ 长春市社保缴费标准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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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的时候按退休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比如2019年领取的时候按照2018社平工资,2020年领取的时候按照2019年的社平工资,这里的年份不一定是一个自然年的,要按社保年度的,比如2018年7月1号到2019年6月30号是一个社保年度
Ⅳ 长春市的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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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长春社保缴费基数/比例:
基数:2314元,
养老保险:单位缴20%、个人缴8%
医疗保险:单位缴7%、个人缴2%
失业保险:单位缴2%、个人缴1%
工伤保险:单位缴0.5%、个人缴0
生育保险:单位缴0.7%、个人缴0
公积金:单位缴5~20%、个人缴5~20%
长春市社会保险对外咨询服务热线86012333
Ⅵ 长春市社保2019年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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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在职职工,社保缴费不以当地当年专社保缴费基数属缴费,都以个人实际收入为缴费基数缴费。如果是个人缴费,就得等待当地公布2018.7-2019.6的社平工资数额(也是社保缴费基数)。
Ⅶ 长春市个人社保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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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6﹞41号)规定,长春市本级(九台区、双阳区按照属地标准缴纳)自2017年起,以上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0%的300%、60%为标准,核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的上下限。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10%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也可以选择上述标准的120%、110%、80%、60%为缴费基数。
(2018年长春市本级使用的上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10%是6137.00)
Ⅷ 长春2017社保最低档个人缴费是多少
社保缴纳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