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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保局提供员工劳动合同名单

发布时间:2020-12-10 17:28:10

『壹』 企业去社保局领取劳动合同有什么手续

用人单位和员工签订的合同都需要去社保局领取,只要签订的版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权就可以了,并且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要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贰』 社保缴费是否自行操作,还是社保局按照员工劳动合同生效期自动扣费

你就从3月份开始给员工缴纳社保就可以了

『叁』 对说:请问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需要到社保局购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和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否则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进行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肆』 单位给员工补交社保一定需要劳动合同吗

  1. 提供劳动合同,是社保中心的要求;

  2. 个人觉得如果单位同意,单位可以将回相关情况反馈给答社保中心,协调解决下,看能否提供其他资料或者补签一份合同或者补签新单位合同,社保补到新单位名下。

  3. 即便法院判定单位补缴,然而补缴所需的资料还是得听社保中心的要求。

『伍』 单位到社保中心给职工缴纳社保和医保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吗

单位到社保中心给职工缴纳社保和医保不需要提供劳动合同。

企业首次版办理社会保权险程序如下:

一、企业需要携带如下证件:

1、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原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其它需要携带:

1、公章;

2、《职工申报表》;

3、新增参保人员一寸彩照二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4、农业户口人员提供农业户口复印件(复印第一页和本人页);

5、新增人员同时报U盘 。

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才能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向前补缴。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陆』 公司与员工签了劳动合同,但没交社保,公司会把劳动合同递交给社保局或劳动局吗

一、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如下:
①员工自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单位需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超期将承担相关责任。
②劳动合同签订后,单位人事部门会将合同统一送至当地劳动部门审查备案,也有个别管理不规范的单位不去备案。
③员工入职当月,单位需按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保五险。否则承担相关责任。
④劳动合同送至当地劳动部门审查备案,与社保局没有关系。
不知能否帮到你?谢谢!

『柒』 是不是签了劳动合同公司才替员工缴纳社保

是的,签订了劳动合同说明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企业是有版义务给员工缴纳社保的,这也是权国家强制规定的。并且社保缴纳需要提供劳动合同。
《 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主要有两项:
一是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还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义务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承担,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义务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还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捌』 社保中心能查到劳动合同吗

、员工到社保处能查到劳动合同吗?

员工到社保处是查不到劳动合同信息的。劳动合同不能在网上查询,《劳动合同法》未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合同必须要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备案,劳动合同通常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二、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查询只能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查询或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查询社保缴纳情况,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通常会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并停缴社保,若遇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及时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劳动合同的概念是什么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社保局是查不到员工的劳动合同的,但是可以查到劳动合同的备案时间,可以根据备案的开始时间推算合同的起止时间,但是合同的内容是不能查询到的。通常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员工各执一份保留,这两份合同的内容是完全一致并且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的。

『玖』 单位在没有给员工签劳动合同和没给员工缴社保可以到社保局投诉么

不签合同可以申请仲裁主张二倍工资,未缴纳社保可向劳动监察和社保局投诉要求补缴。
一、不签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未签合同用工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的,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未签合同用工满一年的,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补办手续,并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个月。
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二倍工资,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二、未缴纳社保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应当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举报,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拾』 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社保问题。

要看当地的社会保险缴纳的要求了呢。有的地区就是月底前三天就已经要求单回位上报次月答缴费人员名单了呢。那么员工在月底前三天的这几天内离职,那么次月保险公司已经代为缴纳了,公司会存在一定的损失,要求员工支付这笔费用是可以的呢。
所以,现在,就应该去劳动局了解这个缴费人员名单是最迟什么时候上报,才能判断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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