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资超过社保的最低基数,还能按社保基数缴纳保险吗还是必须按工资全额缴纳
工资超过社保的最低基数必须按工资全额缴纳。
如果仍按最低基数缴纳是违法的,用人单位的员工主张保护其权益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差额部分。
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的风险:
一、参保缴纳基数如果按照本地最低基本工资实施,员工退休后获得的养老保险的金额比全额缴纳所得的少。在职的员工提出补缴的要求,企业则需要承担补差额的部分金额。
二、未根据员工的实际收入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一旦发生工伤,企业应该按员工的工伤发生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支付其相应的补偿费用,并且还应补齐社保局所支付的差额部分。
三、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为一年。员工在离职一年内,可以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工单位承担被侵犯的部分权利。用人单位未按员工实际收入缴纳社保,员工有权利提出补缴。
(1)社保补交缴费基数扩展阅读
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
医疗保险:以北京市为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
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交钱。
Ⅱ 社保缴费基数少交的部分可以补交吗
不可以。已经按你选择缴费基数比例缴纳过的,不允许补缴,只能重新选择缴费基数比例,往后缴费。
Ⅲ 社保补缴怎么计算一个人应全额补交多少
计算方法如下: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其中:缴费比例按照现行企业缴费比例执行,即28%,企业20%,个人8%。补缴系数起点为1.1,补缴年度每提前一年系数增加0.1,逐年计算。
1、补缴金额: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的欠缴指数×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2、个人帐户金个人帐户金=补缴时上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的欠缴指数×11%×补缴系数。
3、个人帐户金中的个人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补缴时上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的欠缴指数×个人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4、计算个人帐户金和个人帐户金中的个人缴纳部分公式中的应补年度不得早于1 996年。
5、补缴金额累计计算。
(3)社保补交缴费基数扩展阅读:
主要特点
一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
二是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
三是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新老更替,实现就业结构的合理化;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社会稳定;能够激励年轻人奋进,提升工资标准,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于从侧面上促进经济发展。
养老问题不仅是社会问题,而且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关系到一个国家或社会的经济、文明发展,需要我们予以足够的重视。由于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很广,被保险人享受待遇的时间较长,费用收支规模庞大,因此,必须由政府设立专门机构,在全社会统一立法、统一规则、统一管理和统一组织实施。
Ⅳ 退休前社保补缴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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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的对象:
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文规定申请。
此外,一次性缴费的人员还需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持有当地居民户籍;
二是其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应在2011年7月1日之前。
一次性补缴的时间:
用人单位各类人群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
市直单位的起始时间:属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原固定工和干部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95年7月;属于合同制职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4年11月;属于临时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8年12月。例如:张三,1953年10月出生,他从1974年1月--1982年12月期间在市直某企业单位做临时工,现申请一次性缴费,那么按上述临时工的补缴起始时间规定,在他工作期间本市还未有建立临时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因此,按张三工作年限的情况其不符合申请一次性缴费的条件。
一次性补缴年限:
一次性缴费年限最长为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建立劳动关系而应参保未参保的工作年限。
如:李四(女),1950年10月出生(2000年10月达到退休年龄),其从1986年12月—2005年12月在市直某企业单位做合同工,1986年12月—1992年12月已参保缴费,1993年1月后未参保,现申请一次性补缴。那么按上述规定,她只能一次性补缴从1993年1月—2000年10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一次性补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
用人单位主动为职工办理一次性补缴的各时段缴费标准按各地当年确定对应时段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当年没有缴费基数和比例的按当年定额标准执行)计算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广州市为例,全市统一缴费基数不低于2139元、缴费比例为20%,即最低缴费为427.8元/月。
Ⅳ 现在社保可以补交吗
截止至2019年9月,是可以补缴的。
1、补缴条件。
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
2、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5)社保补交缴费基数扩展阅读
截止至2019年9月,社保查询途径:
1、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
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社保补缴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社会保险
Ⅵ 是不是社保基数调整后,我们要补交保险费
社保基数调整后不用补交保险费,与以前年度缴费基数无关。
少数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拒绝替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为此相关部门提醒,根据规定,劳动者应该先签订合同而后约定试用期,因此企业不能以试用期为名,借此不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
即便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也应该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而不能在试用期满后才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6)社保补交缴费基数扩展阅读:
申报
每年7月,参保单位须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
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后,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职工缴费基数越高,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医疗费用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而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将直接降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水平
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Ⅶ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什么意思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社保费用的缴费金额是根据缴费基数来确定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由各地的社保部门根据当地的工资水平来确定的。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7)社保补交缴费基数扩展阅读:
以张家港市为例,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8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第一条 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1、2018结算年度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63556元(21963元/月),下限为33000元(2750元/月)。
2、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2018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档次按下列标准执行:一档:2750元/月;二档:3523元/月;三档:4923元/月。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2018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为3523元/月。
3、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2018结算年度内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不低于3523元/月执行,但最高不得超过7321元/月。
4、2018结算年度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上、下限按省人社厅规定执行,缴纳职工基本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89236元(24103元/月),下限为73080元(6090元/月)。
5、在2018结算年度内办理退休(职)手续的参保职工,按张政发〔2017〕42号文规定补缴医疗保险费的,补缴基数为42276元/年。
6、以上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2018年7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2017结算年度有关规定执行。
Ⅷ 社保缴费基数怎么调整
社保基数调整后不用补交保险费,与以前年度缴费基数无关。
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回启用新一结答算年度参保单位和职工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基数。一般来说,社保缴费基数执行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少数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拒绝替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为此相关部门提醒,根据规定,劳动者应该先签订合同而后约定试用期,因此企业不能以试用期为名,借此不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
即便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也应该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而不能在试用期满后才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的好处:
参保人员个人补缴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标准是:市区一律按办理补缴手续时公布的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础的20%进行补缴。社保基数每年都调整,因此越早补缴越划算。
另外,将来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标准也与个人社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等因素有关,因此,每年社保基数调整对职工个人影响还是蛮大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