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单位给员工补缴社保要拿什么材料问专业人士,谢谢
社保补缴仅限养老保险,其它险种不能补缴。
准备资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补交时间段,公司员工工资表;
3、补交时间段,财务记帐凭证;
4、个人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原件;
5、填写《补缴养老保险申请表》,写清补交原因,时间段,公司盖章。
『贰』 公司给员工补缴社保需要哪些手续
公司帮员工补缴社保手续:
企业为员工补缴社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缴费单专位(不含个体、自由属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社保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企业为员工补缴社保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卸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关参保信息导入本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2、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社保补缴明细。
3、用人单位补缴录入完成,导出社保补缴报盘文件并打印出《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各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4、职工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并打印相关社保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
『叁』 单位给员工补缴社保最多能补多少年
社保可以在退休的时候,办理一次性补缴的,之前没有社保帐号,也是不能补缴的。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确定。个人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左右确定。
在一个年度内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设定结算期。
『肆』 单位如何给员工补交社会保险都需要什么手续请详细说明,谢谢!
各地的社保政策是不一样的,我给你发北京的社保手续明细请参考:
1、补缴社保回三个月以答内:1.告知函
2.社保登记证原件
3.补缴员工明细表
4.补缴月份
5.《4-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4-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四险补缴
时间1.托收补缴时间:5-12日/月
2.支票补缴时间:5-15日/月
3.现金不叫时间:5-18日/月(下午3:00前办理)
医疗补缴:统一与医疗保险托收
2、补缴社保社保一年度内:1.告知函
2.社保登记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补缴员工明细表
5.补缴月份
6.补缴原因说明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7.劳动合同原件,尾页复印件
8.补缴期间工资明细表,工资凭证原件。四险补缴时间:1.托收补缴时间:5-12日/月
2.支票补缴时间:5-15日/月
3.现金不叫时间:5-18日/月(下午3:00前办理)
医疗补缴:统一与医疗保险托收
『伍』 深圳单位帮员工补缴社保需要什么手续
1.直接提供补交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凭证上要有员工专的本人签属名。
2.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单位起草一份补交申请,就说是经办人员失误之类的原因,补交保险。上面注明员工姓名
和身份证号。加盖公章。
4.还需要带着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带上公章,去那现填表四表五,工作人员一般会告
诉你缴费比例,照基数乘就行了。表五是不能修改的,要注意。表四一式两份,表五一式三
份。到时再选择缴款方式托收、现金还是支票。 除了这些,你还是需要带着你的身份证原
件和复印件。
『陆』 单位为员工补缴社保需哪些资料
最好是打电话去社保局问一下,或者去到柜台问了后再准备相应的资料。每个地方的都有一些不太一样。去到社保局柜台可以拿到一些表格的,拿回来填好就是了。
『柒』 公司如何补缴员工社保
公司补缴员工社保需要的资料:
1、填报《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补缴期间的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补缴期间的职工原始工资表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补缴期间含工资发放情况的原始会计凭证(装订成册)。
需要补缴的费用=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滞纳金+利息。
注意事项:
1、办理业务时提交的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表格中单位经办人、负责人及日期均需填写完整。
2、用人单位申报涉及或包含非当前缴费年度内月份的漏缴少缴社保补缴时,需要先到社保中心稽核科审核。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