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业新入职员工的社保怎么办理
一、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初次缴费员工需备交如下材料:
1、本地人才市场《劳动保障事物代理委托协议书》
2、身份正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3、一寸正件照(一张)。
(二)公司要准备的材料有: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华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二、办社保卡的流程:
(一)确保个人基本信息正确。用人单位可通过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申报系统或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窗口核对个人基本信息;非在职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辖区街道(乡镇)核对个人基本信息。
(二)领取社会保障卡。在职人员(学生)可通过单位(学校)统一领取;非在职人员可到本辖区街道(乡镇)领取。
(三)开通社会保障卡。参保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后,本人须持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对应银行窗口开通社会保障卡,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持社会保障卡、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户口薄原件办理。
办理社保不需要提前在网上申请。
增减员是指单位每月都必须把企业新增的员工添加进单位的社保账户中,并把已经离职的员工从账户中删除。社保账户是一个独立的账户,增减员工的操作必须要在账户中进行。
Ⅱ 怎么给新入职员工办理社保卡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新入职员工参保手续:
1)带上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的,带一份去即可,以及员工《就业失业登记证》;
1.如果公章可带去,带上公章和填写完整的《就业登记人员备案表》,即可,此情况下《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由社保机构打印,只需盖公章;
2.如不能带公章去,填写完整的《就业登记人员备案表》和《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
3.如员工还没换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则需带员工照片一张,在办理社保的同时办理此证;办理以上手续,为《就业失业登记证》加盖印章。
为新员工缴纳社保:
1、除特殊原因,每人只有一个社保账户;
2、进入新公司时,若员工有社保账户的,应到社保局将员工的账户申请报停(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3、新员工没有社保账户的,要提交员工的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需要提供给社保局扫描制作医保卡);
4、在职职工社保异动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盖单位公章)、劳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
下面以重庆市为例,详解一下社保开户的流程。
1、《重庆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4、《法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5、《银行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6、《全权委托授权书》(分公司企业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总公司及分公司);
7、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分公司企业需提供);
8、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分公司企业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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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我们公司是新成立的公司,怎么为员工办理社保
1.社保开户
企业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去社保局办理社保开户,社保开户后会拿到《社保登记证》。
2.增员
单位每月都必须把企业新增的员工添加进单位的社保账户中,社保账户是一个独立的账户,增减员工的操作必须要在账户中进行。
确认缴费基数单位每月需要为员工申报正确的社保缴费基数,以确保社保的正常缴纳。社保的缴费基数以员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或入职首月工资为准。
3.社保缴费
如果企业、银行、社保管理机构三方签订了银行代缴协议,则社保费用将在每月固定时间从企业银行账户中直接扣除。当然企业也可以选择通过现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社保局现场缴费。
(3)员工社保怎么办理扩展阅读:
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
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2.医疗保险
以北京市为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单位10%,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
单位1%,个人0.2%。
4.工伤保险
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
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6.公积金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以北京为例,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Ⅳ 公司如何给员工办理社保
用人单位给员工办理社保需要携带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等相关材料到所管辖的社保局进行登记。
一、携带材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表(可在窗口领取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审核通过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变更、注销登记的,用人单位携带有关机关批准变(或宣布)变更证明,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或“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审核通过后,重新核发或缴销《社会保险登记证》。
三、其次办理参保人员增加:
填报资料: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加名册(需填写参保人员身份证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查验资料:
1、劳动合同或其他录用人员批准备案手续;
2、二等乙级革命上传军人,需提供《革命伤残军人证》;
3、外国人需提供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常驻记者证》;
4、港澳台人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4)员工社保怎么办理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
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2、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
Ⅳ 公司第一次为员工办理社保需要怎么办理
1、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
表格填报说明: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
。如果实际缴费工资不到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按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如果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按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