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给新入职员工购买养老保险,没过几天就自离了,社保局也已经扣费,那么此员工个人应交的费用问题怎么解决
员工一入职就应该办理社保(待过了试用期再参保的话是违规的 并且在试用内期发生工伤的容话是需要单位全部负责的) 员工没过几天自离了 单位就只能全部承担了(当然他这几天的工资也没有结算的了)
为应对员工的高度流动性 有些地方可以在员工入职初期可以只参保工伤保险(或者连医疗保险) 待过一段时间(例如一个月)再参保全部险种 所以不妨咨询当地社保局寻求适当的解决办法
『贰』 自离后,社保新公司交不了怎么办
撤社保的话只能去社保局了,要继续上社保只能找挂靠公司了,把社保挂到他们单位,每个月给交钱。
『叁』 自离员工社保怎么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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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以后,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终止缴纳手续。
办理完了这个手续以后,你以后就可以自己去社保局缴纳社保了
『肆』 员工没有办离职手续就自离了,但月初时公司已帮其买了社保,应扣的个人社保部份无法收回,那这部份的社保
你好!请抄问员工离职和袭上社保是在一个月么?如果是的话,在25号之前办理此员工的减员手续,社保扣款原则是是本月上,下月扣。也就是说为他上的社保在下月才扣。如果不在同一个月,已无法扣回的话,严格来说,可以将此人社保金额中公司承担的部分记入管理费用,个人承担部分记入营业外支出(因为此部分已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无关)。
『伍』 自离员工社保怎么转
按照劳动法你必需提前三十天递交辞职书,到时候才能离职。离职时单位应该给你回出具离职证答明书。然后你需要带上身份证和离职证明书去社保局打印社保缴纳凭证,到新单位后交给他们就行了。
你离职后单位必需去社保局上报减员,你到了新单位才能继续缴纳社保。有的单位如果要刁难人,它可以不去社保局上报减员,那么你到了新公司就无法续缴。这种情况就只能找当地社保局监查大队投诉,让单位去社保局上报减员。
『陆』 对于公司代缴社保个人部分,员工自离没法扣款的账务处理
那只能是公司出这部分钱了,或者是你到社保局办理退保手续,这样就不存在账务问题了。
『柒』 员工自离如何自己停社保
在职期间,由单位交纳社保。离职仍然由该单位办理社保终止交纳手续。个人不能办。
『捌』 离职自离单位扣社保不给(以停缴),如何才能转出社保
离职后公司必须将社保卡交给离职员工,因为社保卡涉及到员工离职后的保险转版移问题,没有社保卡权和养老保险手册是不能办理保险转移的,这是违反《劳动法》的。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5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可以先申请仲裁,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玖』 在企业里自离后,没有办理交接手续,能否把社保转入自己名下
可以的。你要理解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为了保障个人的利益,而不是为了任内何部门,你任职的单位容也只是一个缴费义务人而己。
你在企业工作,企业有义务为你支付应由企业支付的社保部分,如果你离开企业(不管是任何原因),你个人账户上的内容不会发生变化。
社保始终是你个人的,而不是把社保转入你个人名下,你的社会保障号是你的身份证号码,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如果你未继续任职,可去社保公司办理手续,将社保信息转为自由职业者,按自由职业者缴费。
如果你继续在其他单位任职,也可以转出后再办理入职手续(正常离职则由企业办理减员增员手续)。
『拾』 自离后社保怎么解决
职工自动离职后,在未重新就业前,可以要求原单位暂时封存社保账户。重新就业后,按相关规定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可以累计缴费年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联合颁布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中对职工的社保关系转移流程做了明确的规定:
第八条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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