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试用期单位缴纳社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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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期间,“五险一金”等国家规定的社版保金是必须正权常缴纳的。有些单位表示试用期内不缴社保,试用期转正后一次性补缴。这种做法听上去似乎可行,但是,一旦试用期内单位认为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就会产生矛盾。社会保险作为法定福利,试用期内必须缴纳。即使没有转正或在试用期内离职,单位也要替该员工缴纳试用期内的社会保险。对于单位来说,试用期内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免除自己的风险。如果单位为了省事,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员工一旦发生工伤或疾病治疗,所有由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承担的费用都将由公司赔偿。所以转正后再补交的方式是不合法的。
② 试用期不上社保怎么办
应当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员工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③ 试用期社保不给交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不给交社保应:
(1)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补交社保。
(2)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3)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交社保。
(3)北京员工试用期社保怎么办扩展阅读
一、 而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17条: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期限,或者按照非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二、司法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往往在招用劳动者时与劳动者签订一个单独的试用合同,在试用期合同期满后再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该劳动者。其目的往往是为了规避法律,在试用期使用廉价劳动力,方便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要求约定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四、显然两者有不同,按照新法优于旧法,法律高于法规的法律原则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19条来执行。
④ 职工试用期 交 社保怎么办
试用期员工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设计,在试用期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还处于不太稳定的状态。正因为此,不少用人单位把试用期当成了“临时期”,认为与劳动者还没有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在实践中,不为试用期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的现象普遍存在。
但实际上,用人单位的这种认识和做法都是错误的。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试用期尽管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的考察期,在此期间还存在很多不确定性,但试用期并非独立于劳动关系之外的“特别期”,试用期内的员工同样与用人单位存在着明确的劳动关系。也就是说,新进员工自到用人单位上班的第一天起,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依法享有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在内的全部劳动权利。
依照《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法规,不为试用期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属于“欠保”的违法行为,不签劳动合同或者是仅仅签订试用期合同,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风险。
在试渣帆者用期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否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或约定?
不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的习惯性做法。一些用人单位甚至单方和员工协商,约定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试用期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其实,这都是误解、误读劳动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因此社会保险是否缴纳、如何缴纳都不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可以相互商量的事宜,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执行。即使双方有书面约定,但只要与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任何约定都是无效的,定约双方最终还是回到法律法规上来。
对用人单位而言,试用期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存哪些在法律风险?
依据《社会保险法》,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在享受基本社会保险待遇方面,所有劳动者都是平等的。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劳动者的试用期身份而对社会保险的缴纳加以限制,与其他已经过试用期的劳动者区别对待。
用人单位千万不要存有试用期可以不缴社会保险费的侥幸心理,因为这一做法存在着诸多法律风险:
▌员工可解约并索赔:自用工之日起,未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员工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单位要补缴并罚滞纳金:劳动者可以向社保轿卖经办机构进行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社保经办机构在征缴社会保险费的同时,会加收一部分滞纳金。
▌员工出事单位全赔: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发生重大疾病、工伤事故等意外状况,产生巨额赔如薯偿费用,应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单位只能自咽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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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员工试用期内也需要交社保吗为什么
员工试用期内也需要交社保。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就要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限被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
⑥ 试用期没给员工上社保,怎么处理北京市
若离转正不久,可要求单位补交。单位不同意,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若不能补交,你们双方协商解决。
供参考
⑦ 试用期需要给员工上社保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因此,一旦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依法为员工参保!参加社保是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共同承担。
另,用人单位应按职工工资总额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工资所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工资收入。
公司不仅要为大家及时参保,而且要根据实际工资总额如实申报缴费工资基数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