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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社保缴费

发布时间:2020-12-03 12:01:48

『壹』 2013年厦门社保缴费

各区地方税务局、地税直征局、地税外税分局、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厦门市外来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和我市相关的社会保险费规定,现将2013社保缴费年度(2013年7月-2014年6月)我市职工及灵活就业、失业个人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和年度申报办法通知如下:
一、计算依据
2012年度厦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下称“2012年度社平工资”)。及2013年社保缴费年度适用的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下称“最低工资”),以政府公布为准。
二、费基费率
(一)基本养老保险
1.本市户籍参保人员
(1)本市户籍职工以及异地就业选择在厦缴费的本市居民,以职工个人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2%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单位缴纳14%、个人缴纳8%。
(2)本市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本市户籍雇工,以个人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业主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本人全额负担;雇工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业主缴纳12%、雇工本人缴纳8%。
(3)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可选择以2012年度“社平工资”的60%-300%为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由本人全额缴纳。其中, 农场和渔业企业分流尚未就业的个人,也可以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由本人全额缴纳。
(4)农场职工和渔业企业的渔民,以“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2%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单位缴纳14%、个人缴纳8%。
(5)按照《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首次参保且一次性缴费的被征地人员,按照月缴费基数2413元的60%-100%或“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2%的缴费比例缴纳。
2.外来员工
(1)外来员工以“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2%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单位缴纳14%,个人缴纳8%。。
(2)外来员工中的管理、技术人员可按本市户籍职工缴费标准缴纳。
(二)基本医疗保险
1.本市户籍参保人员
(1)本市户籍职工以及异地就业选择在厦缴费的本市居民,应以职工个人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10%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
(2)本市个体工商户业主,以2012年度“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按10%的缴费比例计缴;
本市户籍个体工商户的雇工,以个人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10%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雇主缴纳8%、个人缴纳2%。
(3)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可选择以2012年度“社平工资”的60%-300%为缴费基数,按10%的缴费比例由本人缴纳。
2.外来员工
(1)外来员工以2012年度“社平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6%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单位缴纳4%,个人缴纳2%。
(2)外来员工中的管理、技术人员可按本市户籍职工缴费标准缴纳。
(三)失业保险
1.本市户籍职工、异地就业选择在厦缴费的本市居民,以及在厦的铁路系统员工,以职工个人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3%缴费比例计缴,其中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
2.外来员工以“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的缴费比例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外来员工中的管理、技术人员可按本市户籍职工缴费标准缴纳。
3、灵活就业人员中的再就业困难补贴对象可选择以2012年度“社平工资”的60%-300%为缴费基数,按3%的缴费比例由本人缴纳。
(四)工伤保险
1.各类用人单位的职工应以职工个人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对照本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
2.按建筑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企业,依《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厦府〔2005〕356号)、《关于调整建筑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及用途问题的批复》(厦府〔2008〕248号)以及《关于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及其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劳社〔2009〕283号)的规定缴费。
3.符合《厦门市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职工,应以职工个人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0.5%的缴费比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
(五)生育保险
本市户籍的企业职工、外来员工、外来管理技术人员,应以职工个人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0.8%的缴费比例,由单位全额缴纳。
(六)其他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属、省属单位员工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原邮电、电力行业实行工伤保险行业统筹除外)和生育保险按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标准缴纳。
2. 新参加工作或从异地调入本市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3.养老、医疗和生育保险缴费以职工个人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若2012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12年度“社平工资”60%的,以2012年度“社平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超过2012年度“社平工资”300%的,以2012年度“社平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计算的,以2012年度“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
4.参加失业保险的本市户籍职工和按本市户籍职工标准缴费的外来管理技术人员,以及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职工,应以职工个人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
5.在我市就业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可依据《社会保险法》及《关于在厦就业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纳入社会保险统筹范围的通知》(厦劳社〔2005〕260号)规定,按外来员工或外来管理、技术人员的缴费标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以上各险种缴费对象、缴费基数、比例如有调整,以政府公布的政策文件为准。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时间:5月10日至6月23日。
(二)申报要求
1.在职人员年度申报
(1)用人单位应根据参保职工的2012年度(会计年度)月平均工资,如实向地税部门申报参保职工2013社保缴费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如无特殊变动,申报的缴费基数保持不变。
(2)纳入市财政工资统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其财政统发人员由厦门市财政支付中心工资统发部门统一办理新社保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其他人员的新社保年度缴费基数由所在机关事业单位向所属地税机关申报。
(3)各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地税部门申报社保费缴费基数。申报方式为:
①网上申报:参保单位可直接通过“厦门地税”网站进
行年度缴费基数申报.(网址: www.xm-l-tax.gov.cn)
网站所提供的《参保单位在职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参保人员信息、参保人数若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用人单位应先向地税办税服务厅核实更正。
②上门申报:参保单位直接填写《参保单位在职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向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年度缴费基数申报。
(4)在5月1日—6月23日期间内单位新增人员如无基数变化的,可不办理年度申报,地税部门自动以单位增员申报的工资作为2013社保年度的申报工资。
年度申报结束后(即6月24日起),通过地税网站办理职工参保的,无需再进行年度申报,地税部门直接以6月份的申报工资作为2013社保年度的申报工资。
(5)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应申报职工办理年度申报的,其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上一社保年度缴费基数的110%确定。调整后补办基数申报的,由地税管征机关税务管理员审核后,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进行结算。
2.退休人员年度申报
(1)由市社保机构全额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无须年度申报。
(2)各机关事业单位及纳入省级养老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须向所属地税管征局或通过“厦门地税”网站申报退休人员2012年度月平均退休养老金(不包括住房补贴)。
(3)不按规定办理退休人员年度申报的,仍按原养老金或退休金作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医疗帐户划拨基数。
(4)由市财政工资办统发退休金的退休人员,由厦门市财政支付中心工资统发部门统一办理退休人员的年度申报。
(5)原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待遇并由单位补差的退休人员,除申报我市社保机构发放的月养老金外,还应申报事业单位发放的月补差养老金(不包括住房补贴)。
3.独立个人年度申报(灵活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从农场和渔业企业分流尚未就业的个人):
(1)独立个人年度申报采用不变不报的原则,即独立个人缴费档次不变更的,不须办理年度申报,地税部门按原缴费档次作为个人2013社保年度的缴费档次。
(2)独立个人办理年度申报的,以年度申报的缴费档次确定2013参保年度各参保险种的缴费档次。
4.为实现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对账单的准确送达,单位经办人员和独立参保个人应确保其填报的经营地址和电话信息准确有效。
(1)参保单位的单位经营地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到地税部门办理登记信息变更。
(2)独立个人务必登记手机信息(省内移动、联通或天翼),以便获取地税部门的欠费短信提醒(免费);
(3)独立个人应及时将手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到所属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个人信息变更。

二○一三年五月六日颁布日期:2013-5-6
执行日期:2013-5-10

『贰』 2013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一般人员: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收入(当年新进人员按首月的收专入定),但是不能低于下属限,也不能高于上限。
2013年4月~2014年3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2815元,上限为14076元。
外来从业人员,缴纳三险,并且按照过渡期办法交的,无论他上年度的月平均收入有多少,2013年4月~2014年3月:缴费基数均为2346元;
镇保过渡城保人员:无论他上年度的月平均收入有多少,2013年4月~2014年3月:缴费基数均为2815元。

『叁』 2013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单位交多少个人交多少。

问:2013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单位交多少?个人交多少。内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容您解答

如果你是城镇户籍居民,可以在户籍地申请办理社保自缴费缴纳社保。 如果你不是城镇户籍居民,你不可以申请社保自缴费缴纳社保,只能通过再就业单位续缴社保。 如果你是农业户籍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购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如果有单位的话,由单位持你的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到社保办理。 如果没有单位的话,自己执身份证、户口本、社区开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如果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也带上)到社保即可办理

『肆』 2013年4月以后的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啊

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

社保缴纳基数计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核定社保基数,并发布最新的最低基数和最高基数。一般而言,企业帮员工缴纳的都是最低基数的社保,当然也有些公司会根据上一年度岗位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

可以根据最新的发布时间,从当地的社保局查询最新的社保基数。此外,也可以通过第三方软件查询全国的社保基数。以好易保为例,好易保自带的社保计算器会实时更新最新的社保基数。

『伍』 南京2013年社保缴费比例

南京:养老:单位20%;个人8%=240元;
医疗:单位9%;个人2%=60元+大病10元;
失业:单位2%;个人1%=30元;
工伤:单位0.8%;个人0%;
生育:单位0.8%;个人0%。
3000元基数单位缴纳32.6%=978元。个人缴纳11%=330元+10元大病=340元。

『陆』 2013年上海缴纳社保,公司和个人的比例以及基数

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2815元、上限为14076元,员工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以工资为缴费基数。

单位按35%的比例缴纳,其中养老21%、医疗11%、失业1.5%、生育1%、工伤0.5%。

个人按10.5%的比例缴纳,其中养老8%、医疗2%、失业0.5%。

住房公积金双方各按工资的7%缴纳,最低缴费基数是1457,双方各承担一半。

2013年4月,上海市已经公布了2012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从2013年4月起社保的最低和最高缴费基数也将作相应调整。根据本市相关规定,当年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单位缴费基数为所有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之和。

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也就是说,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下限为缴费基数,若高于则按上限为缴费基数。

(6)2013年社保缴费扩展阅读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区县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应上述缴费档次,补贴标准为每年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425元、450元、475元、500元、525元。

注1: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4076元,下限为2815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注2: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根据规定在本标准执行期内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经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参保缴费。

注3: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基数和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比例根据规定在2011年7月至2014年3月期间逐步过渡,经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参保缴费。

注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

『柒』 2013社保缴费基数

2013年度市区社保基数调整
市区的用人单位需要注意了:11月15日至12月25日,在这天的时间当中,请到参保登记的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报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1910元,这是2013年度市区社会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下限。此外,今年的缴费比例也有变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从20.5%下降到20%。
社保月缴费基数调到1910元
昨天,市人社部门召开2013年度市区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部署会。会议上,记者获得一份社保相关基数调整的文件。
这份文件内容显示,市区201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上限为11497元,下限为1910元。市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费基数为1910元,即每年的最低缴费基数标准为22920元。
职工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也按照这个标准执行。
依照这个标准,再乘以相应的比例,就可以计算出各类保险的缴费额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各险种缴费费率依次为:个体工商户以外的用人单位以20%的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个人以8%的比例承担费用,总缴费比例为28%;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11.5%,企业承担9%,个人承担2.5%;失业保险缴费比例3%,企业承担2%,个人承担1%;生育保险缴费比例0.6%,个人不需要缴费。
没有工作单位,以上全部个人缴费每月要六七百元呢!还是找工作单位吧!

『捌』 淄博市2013年社保个人缴费金额

2012年单位抄职工以2011年度工资收入作为2012年度缴费基数,其中,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900元、上限为9498元。职工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年缴费额为186元。
按照最低1900的基数来计算,单位应缴1900X20%=380元
个人应缴1900X8%=152元
2013年的数据还没有出台,也就在2000左右。上半年肯定出来,再等等。

『玖』 2013年社保缴费基数出来了吗

“傲雪梅花”好。
2013年的社保缴费基数现在还没确定呢,应该就这两天的事了。我会及时通知的。

『拾』 2013年社保缴费基数

2013年的缴费基数应该还没公布吧,缴费基数和员工工资有一定的关系,如果员工工资没有达到最低基数的按最低基数缴纳,超过最低基数的按实际缴纳,但还有个最高基数限制。
办理网上申报缴费基数 员工工资按上年度本人平均月工资填写(没有达到最低基数的按最低基数填写,但不能超过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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