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免征2月至6月社保,自己缴的话还用缴纳吗
中小微企业2月至6月社保单位缴费全部免征
对本次国家制定出台的社会保险费用阶段性减免政策,北京市将顶格执行。在2020年2月至4月,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均减半征收。也就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分别由16%调整为8%,以及由0.8%调整为0.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照现行费率的50%计算。三项社保费用个人缴费部分不减。
2020年2月至6月,对中小微企业(包括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特殊类型单位,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将全部免征,个人缴费部分不免。
需要提醒大家,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或人员中,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及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这三类单位(人员)应缴社保费将按照正常的业务流程扣缴。其中,因春节假期调整和疫情影响,未成功扣缴1月社保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包含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无须申请,均可以延长至3月底缴费。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期间出现因缴费不成功导致缴费中断的人员,可以补缴,不视为断缴。
(1)社保单位免缴费扩展阅读:
减免企业三项社保单位缴费不影响参保人权益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醒各位参保人,本次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不会影响参保人享受社保待遇。企业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确保参保人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为保障参保人权益,在减免和缓缴社保费期间,参保单位应正常办理各项社保业务。如果有参保人数增减变化情况,应根据规定继续按月申报。缓缴期间,如果遇有领取基本养老金、办理跨省转移接续、申领失业保险金、死亡清算等涉及账户清算业务的职工,用人单位要单独为职工办理缴费手续,确保参保人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2. 参保单位如何及时了解企业社保费减免政策,便捷办理申报缴费
参保单位可以通过各地人社、税务部门的网站、热线、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和形式,获取相关政策内容及业务操作指南。我们已要求各地人社、税务部门优化申报流程,在系统中添加企业类型标签,方便参保单位精准享受减免政策,不额外增加参保单位申报负担。同时,也将进一步完善网上申报功能,方便参保单位足不出户完成申报缴费。
3. 2020年3月社保所有缴费显示单位缴费0元 ,什么情况呀
自2020年2月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了免、减、缓三项措施。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是减免企业社保费的单位缴费部分,所以对于享受免征的单位,员工缴费记录中“单位缴”显示为0。
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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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期限延长
6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明确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实施期限。
《通知》明确,各省份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
4. 已办理参保缴费信息采集的用人单位,存在什么情况可以办理免参保业务
如果单位破产,或者连续亏换的单位可以办理参保免费业务
5. 公司每月交社保由职工工资全部扣,国家免社保,公司应不应该退给职工
应该退给职工的的
你说的这个问题,应当到劳动仲裁部门去告发这个公司的行为大
社会养老保险氛围,单位缴纳一部分和个人工资里面抵扣一部分,两部分构成的的
今年上半年也就是2020年上半年,国家为了减少中小企业的负担,决定对公司给职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补赛,实行部分的减免的政策,也就是让企业减免一部分的
但是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是不减免的,是全额缴纳的
如果公司,把缴纳的的社会保险由工资全部扣除,而企业一点也不负担的话,这是违反劳动规定的,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的
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反映这个问题的
6. 民办非企业单位能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吗
何谓非企业单位?那就是个人开的歺饮或者是百货店,这种情况你只要参保两项,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7. 北京中小微企业2至6月社保单位缴费免征是真的吗
北京中小微企业2至6月社保单位缴费免征是真的。
3月8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北京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明确自今年2月起,本市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这一政策将惠及全部参保单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预计全年将减负500多亿元。市社保中心同时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和办理缓缴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办理流程。
1、大型企业三险单位缴费减半
对本次国家制定出台的社会保险费用阶段性减免政策,本市将顶格执行。在2020年2月至4月,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均减半征收。也就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分别由16%调整为8%,以及由0.8%调整为0.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照现行费率的50%计算。三项社保费用个人缴费部分不减。
2020年2月至6月,对中小微企业(包括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特殊类型单位,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将全部免征,个人缴费部分不免。
需要提醒大家,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或人员中,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及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这三类单位(人员)应缴社保费将按照正常的业务流程扣缴。其中,因春节假期调整和疫情影响,未成功扣缴1月社保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包含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无须申请,均可以延长至3月底缴费。
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期间出现因缴费不成功导致缴费中断的人员,可以补缴,不视为断缴。
2、企业类型划分无需用人单位操作
据了解,为提升服务效率,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申请,自动享受减免政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将协作配合,以统计和税务数据为依据,共同做好企业类型划分工作。部分无法划型的企业,将依据参保人员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进行类型划分,无须企业进行操作。
企业可于3月9日起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查询适用减免政策的情况。如果对划型结果有异议,应在3月底前向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同时提交2019年本单位所属行业、营业收入、资产总额、2019年12月实际从业人数等材料,按规定进行复核确认。
原则上,参保企业类型一旦划定,政策执行期间不做变动。
8. 民办非企业单位能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8号)第二条规定,此次出台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除湖北省外的其他省份可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范围包括各类中小微企业。对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可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范围包括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湖北省可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范围包括各类大中小微型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
因此,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享受减免社会保险政策,湖北省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湖北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