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社保网上申报详细流程
网页链接点击链接进入社保网。
点击页面左侧的“劳动保障单位申报平台,按提示输入密码;
选择页面左下角“缴费申报管理”再选择页面左上角“缴费工资申报”,重新输入每个职工的上年度月均工资,按“保存”键;
选择页面左下角“提交信息管理”再选择页面左上角“待提交信息“,查看无误后,将缴费工资申报内容进行“提交”,报社保中心进行审核;
从提交之日起第三个工作日,选择页面左下角“提交信息管理”再选择页面左上角“未通过信息“,查看未通过信息。如全部通过可进行下步操作,否则查询处理未通过信息;
全部申报结束,选择左下角“提交信息管理”,再选菜单中“提交结算”;
点击“申报”按钮,完成申报工作。
注:自申报之日起第三个工作日,选择“提交信息管理”中的“缴费通知单查询”查询及打印本月《缴费通知单》。
㈡ 浙江企业社保申报流程
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开户申报
一、办理依据
1、《浙江省劳动厅关于贯彻<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劳险[1999]105号)
2、《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杭劳险[1998]135号)
3、《浙江省劳动厅关于贯彻<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劳险[1999]106号)
二、办理凭证
新参保单位应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社会保险开户变更登记表》,并持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文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其他核准执业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市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按规定不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除外);
4、外地驻杭办事机构需提供经杭州市经济协作办批准驻杭的证明文件;
5、要求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事业单位(财政补助、财政适当补助的单位除外),另需提供市劳动保障局批准同意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书面意见。
6、钱江开发区注册型企业需提供《杭州市区社保参保申请表》。
7、社会团体组织除需提供1、2、3证件外还需附“单位要求参加企业社保”的书面申请。
三、受理部门
1、部省、市属或无主管部门但纳税关系属省、市地税或开发区征收分局的单位,由市社保局业务大厅受理(其中,企业缴费单位由企业保险窗口受理;其他缴费单位由事业保险窗口受理)。
2、区属或无主管部门但实际纳税关系在各城区地税分局的单位,由所在区社险办受理。
四、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五、办理结果
1、申报资料齐全,经审核无误的,经办人员予以受理,并于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告知社会保险企业编号;因各种原因未通过审核的,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告知用人单位不能办理原因。
2、每月12日前(含12日)申报的,在当月结算期内处理,12日后申报的,在次月结算期内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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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职工社保网上申报流程是什么
1、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如果实际缴费工资不到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按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如果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按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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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社会保险必须以申报企业名义为员工缴纳吗社会保险能否以个人名义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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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申请资质的人员社会保险必须以申报企业名义缴纳,以个人名义缴纳无效。
申报企业按以下情形为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可以认可:
(1) 在企业注册所在地以本企业名义为有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2) 在企业注册所在地以外的地区以本企业名义为有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在当地取得的社保登记证);
(3) 在企业注册所在地以外的地区以本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为有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在当地取得的社保登记证)。
㈤ 我们公司社保申报是网上申报的,请问每个月都要对每个员工申报一次吗
我们企业是在网上进行社保申报的,每个月都要对每一位成员进行重新申报的。
一、因为社会保险法规规定,工资收入高于最低基数的,缴纳社保以实际收入为基数,因此,如果你们每个月的工资收入有变化,就要每个月申报一次,按照应发的工资进行缴纳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征缴条例》规定: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㈥ 社保企业网上申报CA认证安全登录怎么办理
(一)填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意向表》;
(二)企业与社保机构签订有关网上申报服务协议书;
(三)参加有关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操作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四)经社保征收部门核准后,分配网上申报服务密码;
(五)参保企业持服务密码,可在网上处理权限范围内的业务。
超出网上申报业务内容或遇通讯线路、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通过网上申报社保业务的,企业则需于每月15日前(含15日)采用书面申报方式办理社保业务;企业社保专员如有变动,应立即通知社保征收部门停止本企业的网上申报许可,并申请变更本企业社保专员。企业如报送磁盘资料,磁盘数据必须与网上申报数据一致。
网上申报业务的时间规定
正常情况下,企业须于每月19日前(含19日)通过互联网申报当月社会保险数据,并及时核对社保征收部门对申报数据的处理情况,发现有误立即与社保征收部门联系并校正。每月20日以后申报的数据,视为下月申报数据处理,社保征收部门在当月征收台帐生成后至下月19日对网上申报数据进行确认。
网上申报业务报送材料规定
企业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每月台帐后变动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经企业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后,连同员工有关参保资料于每季度末10日内报送社保征收部门存档,有CA认证的企业可不报送。员工有关参保资料是指首次参保的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以及调令、招工表或毕业生介绍信或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㈦ 企业网上申报社保怎么操作
先在网上申报系统申请,然后缴费,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申报:
1、缴费单位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后,向地税机关申请网络申报业务,经核准后接受培训。
2、登录所在省的电子税务局。如图(广东省)
(7)企业社保申报扩展阅读:
(1)人员新增:点击业务操作按钮→点击人员新增→输入身份证号码,户主关系,姓名,上报工资(基数)→选择:是(否)外来务工人员,是(否)参加外来务工险→核对无误后保存到草稿箱→打开我的文档按钮→草稿箱→打钩→点击申报按钮→审核通过。
(2)人员续保:点击业务操作按钮→点击人员续保→输入身份证号码,户粮关系,姓名,上报工资(基数)→选择:是(否)外来务工人员,是(否)参加外来务工险→核对无误后保存到草稿箱→打开我的文档按钮→草稿箱→打钩→点击申报按钮→审核通过。
(3)人员中断:点击业务操作按钮→点击人员中断→输入身份证号码按回车键→核对无误后保存到草稿箱→打开我的文档按钮→草稿箱→打钩→点击申报按钮→审核通过。
㈧ 社保年报是怎么申报啊
需准备职工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用工类型、联系地址、代扣代缴明细等。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五条 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代职工申报的事项包括:职工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用工类型、联系地址、代扣代缴明细等。
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8)企业社保申报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相关法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造成漏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㈨ 社保申报需要什么资料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来,更多疑问可源在线答疑。
你是哪个城市的,是首次办理社保登记,还是办理社保申报呢?深圳首次登记的:申请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
3.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证明原件;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6.企业法人或社保经办人如是港澳台外籍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证件(永久性)和入中国境内的证件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