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缴费基数 > 企业社保追缴

企业社保追缴

发布时间:2020-11-30 16:30:54

㈠ 2019年注销企业不追缴社保了吗

你们好,很高兴能来回答大家的问题。
2019年前的社保不追缴!但是2019年1月1号后按实际情况缴纳社保。
人社部的发文有两个重点内容需要大家多多注意:
1. 以前没有缴纳社保的,不追缴!
2. 今后还有不缴纳社保的,重罚!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稳定社保费征收工作的紧急通知》中,第三条和第五条就已向大众展示了,请注意查看。
如果我们已为你解决了疑惑请给我们点赞,以表鼓励。
如果你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留言给我们。

㈡ 我在公司做了5年,现在追缴社保,有人说,只能追缴两年。是这样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企业社保追缴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㈢ 企业未足额帮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由谁负责追缴

像这样的问题一般都是员工自己来追缴的。企业没有足额,帮助员工缴纳社保费,其内实有容很大程度上都是刻意为之。主要还是企业经营不善,可能在这方面的资金不是特别充足。总想着拖一拖公司情况好转了,把钱补上就可以。但是经过一段时间发现公司的钱一直很紧张。最后可能就琢磨着是不是偷偷的省掉几个月的钱就可以?这样的公司,我还是见过不少的。像这种情况恐怕只能向劳动保障部门去申请仲裁。拿出当时的在职证明,然后要求企业给足额补缴。如果你还在那个企业上班的话,不想闹的太僵的话,也只能去跟企业沟通一下。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㈣ 追缴社保诉讼时效从哪一天计算

借用一位律师网友的回答来解答,谢谢该网友。
1、要求补办社保手续、补缴社保费是没有时效限制的。因为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是其法定的义务,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违反的是国家强制性规定,不适用时效制度;同时,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不仅侵害了职工个人的利益,同时也侵害了国家的利益,因为所缴纳的社保费用一部分进入职工个人帐户,还有一部分作为国家财产进入国家的社保基金,而对侵害国家利益的行为的追诉是不受时效限制的。另外,如果说要受一年的时效限制,那么是否每过一年就要提起一次劳动争议仲裁呢?是否是最多只能支持一年以内的社保请求呢?显然这样是荒唐的。再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劳动者退休后,因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而发生的争议而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可见因社保而发生的争议不受时效限制。
2、因社保而发生的争议一般来说作为行政机关处理更恰当些,而行政机关处理可以肯定是不受时效限制。因而你还有一种方法,那就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责令用人单位补办社保手续、补缴社保费,并对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处罚,若劳动监察部门不作为或乱作为,你可以劳动监察部门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㈤ 2019年1月1日开始社保改由税务征收,请问税务部门能追缴单位以前没给工人缴纳的社保吗

原来也不能拖延,由税务部门征收,需要按实际工资水平缴纳,比原来的交费标准高了。

㈥ 国家要追缴社保,企业交还是不交,怎么交合适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专单位未属依法代扣代缴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代缴,并自欠缴之日起向用人单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沃服网

㈦ 辞职后能向公司追缴三年的社保和其他赔偿吗

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而单位没有缴纳社保,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而单位没有缴纳社保,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

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而这个仲裁时间是从当事人知道自身权益被侵害之日算起。

综上,如果劳动者在职期间,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员工多次协商无果或是因此原因辞职,那么离职后,劳动者在仲裁时效内依旧可以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向原单位索取经济补偿和要求原公司缴纳社保。

(7)企业社保追缴扩展阅读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㈧ 追缴单位社保超六年是否可以现在追缴

要看地区的,有些地方社保居民可以补缴养老金,医疗金是当年缴费当年使用,不需要补缴费用,农村户口不能补交。你家所在地在哪不太清楚,要知道具体细则,还是到你所在地社保局咨询一下,越早办理越好,别拖了。

㈨ 2019注销企业是否需要追缴之前没有缴纳的社保费用还是谣言

根据相关规定,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至于2019年以前企业欠费是否追缴,可以参考如下信息


其中第三点提到,各级税务机关均不得自行组织开展以前年度集中清欠,因此如果确实想注销名下企业,建议提前准备

㈩ 社保如何追缴

让单位补缴10
11月的
以朝阳单位为例
1、补缴历年社会保险业务

用人单位补缴历年社会保险,需到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办理审批手续。

用人单位需登陆朝阳区社会保险网预约取号。

用人单位需在预约日期当天,持补缴业务所需材料到朝阳区社保中心稽核监察部324室办理补缴登记备案。

用人单位持稽核监察部门出具的备案表及相关材料到朝阳区社保中心经办大厅一层收缴柜台办理补缴业务。

用人单位持备案表到财务收款柜台办理缴费手续。缴费后,由财务部门在备案表上作相应标识,以示手续办结。
2、补缴当年社会保险业务
用人单位补缴当年社会保险,按照上述流程第2步至第5步办理。

阅读全文

与企业社保追缴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司社保账户变更说明 浏览:719
威远县严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797
鄂州住房公积金帐号 浏览:250
江都区建设局与引江棚户区 浏览:717
扬州住房公积金比例 浏览:516
无业买社保还需要买公积金吗 浏览:403
退伍军人住房补贴新政策 浏览:385
工资5000深圳交社保后最后拿到多少 浏览:373
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招聘 浏览:777
杭州滨江住房公积金 浏览:856
社保缴费基数有试用期工资吗 浏览:377
建筑工程城市规划专业 浏览:656
现代设计建筑设计 浏览:9
2014年天津社保缴纳基数是多少 浏览:758
社保交基数高 浏览: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还多少 浏览:732
北京社保卡办理点 浏览:827
黄陂前川卫生院生化分析仪中标公告 浏览:677
安徽和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浏览:455
社保卡上没有录入缴费信息吗 浏览: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