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们公司一位新员工在原单位的社保是非停交状态,导致在本单位不能参保,可否在系统上的“调入”进行参保
他的社保需要原单位办理减员停交后你才能办理增员续保,你单方面无法操作。按常理来见他离开原单位后,原单位应该办理停交减员,至今为办停交,除了他与原单位有代缴协议外可能就是原单位人员办事失误了,这样还会出现保险金的追讨问题,还是先有他个人处理完毕在办理续交手续最为保险
Ⅱ 新公司能否查到员工以前的社保记录
公司可以查到个人的社保记录。单位在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时, 社保公司的工作职责要查回询一下员工塌祥是否有中断答, 如果有中断, 原则是要补缴的。 而单位也会在此时看到员工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中华庆袜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团差搏费情况。
Ⅲ 已有社保,无法购买另一份,在新单位上班,每个员工都有社保这一福利,这时老板是否应该给点补贴呢
这种情况,属于退休返聘人员。
单位应该跟该员工签订返聘协议,之间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不能为员工缴纳社保。
如果涉及到保险福利,需要在协议中沟通。
Ⅳ 公司社保开户后 新增员工(第一次办理社保)和已有社保转入公司的 都需要什么资料。
我是长沙地区的, 给你参考一下
新参保单位领取下列文件资料和表格:
领取征缴相关的政策文件。
《长沙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长沙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异动表》。
《首次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表》。
单位带U盘拷贝报盘资料(规定新单位参保人员信息需通过导盘进入系统)。
需携带的资料
《长沙市社会保险登记表》、《长沙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异动表》、《首次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表》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近三个月工资发放财务凭证、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管理费用等明细帐。
单位带报盘资料。
外地个人帐户转入业务
个人帐户由外地转入时,必须本人申请,具备长沙市户口,接收单位同意,且接收单位在我市已参保,并报申报科审批。
如果社保机构同意接收,便向对方社保机构开出接收函。符合接收函要求的转移单方可接收,未经同意或未按要求转入的,我中心不予接收。如果资金已转入我中心申报科,由财务科退回原处。
转入单一式两份,外省基金转入,财务科核实到帐后方可受理。签收后,转入对象留一份,征收科留一份。
申报科登录后,由财务科根据基金转入情况登记个人帐户。
Ⅳ 公司如何为员工办理社保卡之前已有员工办了,现在新来的员工该怎么办请说具体些……
1、社保卡由参保人自行办理;
2、办理社保卡方法:
成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0天后,参保版人到银行社保卡业务窗权口申请登记,然后到照相馆照社保卡专用数码相,将数码相及回执交回银行,银行将按规定收取工本费20元。
Ⅵ 员工已有社保卡进入新企业需要重新办理吗
同一个城市的,不用重办。
Ⅶ 新公司能否查到员工以前的社保记录
新公司能够查到以前的社保记录
你到新公司工作,单位需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如果你以前工作过且在本地区,则需把你在原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停保手续交与本单位,而新公司在办理你的社会保险缴纳时,社保公司是要查询你的社会保险是否欠费
如果欠费是需要补缴的,所以新单位就会对你的工作经历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一清二楚
不是单位有没有权利看你的投保记录, 而是单位在给你缴纳社会保险时, 社保公司的工作职责要查询一下你是否有中断, 如果有中断, 原则是要补缴的。 而单位也会在此时看到你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而单位不会为了了解你的工作经历去特意去查询你的投保记录。
(7)员工已有社保扩展阅读:
社保查询
1、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
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Ⅷ 已在其它单位缴纳社保的员工还需再在本公司缴纳吗
可以不缴纳,只有原单位缴纳的社保办停后才能在现单位缴纳上。
Ⅸ 以前办理过社保的员工转到新公司怎么办社保
可以办理社保转移,具体流程如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男性参保人满50周岁,女性参保人满40 周岁,不用立即办转移,等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再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到待遇领取地即可。目前社保转出地在打印社缴费凭证前,都要要求检查有无缴社保费。如有欠费,须先结清所有欠费后才予申请转出业务。如果没有结清,则不能进行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