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欠缴社保和漏缴社保还有断缴社保有什么区别
有区别的。
欠缴社保,指的是在企业或个人参保期间,社保部门系统已做帐,因企业或个人扣款账户余额不足,导致社保扣费不成功;
漏缴社保,指的是在企业参保期间,因部分原因,企业没有给职工参加保险,导致职工工作期间存在社保未做帐也没有交费的情况;
断缴社保,指的是在职工因失业、流动就业等原因,在某一段时间因没有工作单位导致社保停缴,出现的状态。
就三种形式而言,如属于第一种情形,在一定期限内,只要企业或个人向扣款账户储存足够金额,向社保部门申请扣款即可(可能需要支付滞纳金),欠费阶段的社保缴费记录将会恢复正常状态;如属于第二种情形,职工则可向企业反馈,或直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反映,要求企业补缴社保;如属于第三种情形,属于社保缴费的自然停缴,一般城镇户籍人员可以以个人身份向社保部门申请补缴未就业期间的社保缴费。
B. 企业欠缴社会保险会有什么后果
主要有如下不良后果:
1、欠费未缴清之前,员工个人的社保是不能转出或者办理退休手续,出现住院、工伤等不能报销,不利于员工个人;
2、欠缴的社保在补缴时,会被征收一定比例的滞纳金,造成企业的成本。
C. 单位欠缴社保和停缴社保有什么区别
区别:
1、性质不同。社保是要逐月缴纳,只要有一个月及以上没缴,就是欠缴,由单位负责代扣缴的,如果单位有一个月及以上,就是单位欠缴。而单位停缴社保,是劳动合同终止后,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停止缴纳社保,如辞职、退休等。
2、单位欠缴社保后要补缴,甚至还要缴纳滞纳金。而单位停缴社保不用补缴,也不用缴纳滞纳金。
(3)企业欠缴社保扩展阅读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D. 公司补缴社保,我个人部分能让公司承担或补缴吗
当然,个人部分必须是个人缴纳的。如果公司同意补缴,你不需要任何证明。如果公司不同意补缴,你需要申诉到劳动仲裁,则需要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则需要你证明你是这个单位的职工。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各地区,不同的补缴时间,办理流程可能存在不同,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通过北京市网上申报系统(数字证书)查询,核实个人缴费信息(查询需补缴月份、缴费基数及缴费人员类别),确认补缴人员为正常缴费状态。
2、录入企业版软件:
①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②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③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补缴月份的不同:
①申报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及外地人员补缴5年以上的,先去养老保险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②申报补缴2011年7月1日(含)以后的,且补缴近三个月以前的,需单位携补缴材料到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③补缴近三个月内的,直接网上预约取号;
4、中心及各分中心业务受理柜台办理;
5、财务柜台缴费(当日缴费有效)。
E. 单位欠缴社保和停缴社保有什么区别
有区别的。
欠缴社保,指的是在企业或个人参保期间,社保部门系统已做帐,因企业或个内人容扣款账户余额不足,导致社保扣费不成功;
漏缴社保,指的是在企业参保期间,因部分原因,企业没有给职工参加保险,导致职工工作期间存在社保未做帐也没有交费的情况;
断缴社保,指的是在职工因失业、流动就业等原因,在某一段时间因没有工作单位导致社保停缴,出现的状态。
就三种形式而言,如属于第一种情形,在一定期限内,只要企业或个人向扣款账户储存足够金额,向社保部门申请扣款即可(可能需要支付滞纳金),欠费阶段的社保缴费记录将会恢复正常状态;如属于第二种情形,职工则可向企业反馈,或直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反映,要求企业补缴社保;如属于第三种情形,属于社保缴费的自然停缴,一般城镇户籍人员可以以个人身份向社保部门申请补缴未就业期间的社保缴费。
F. 杭州公司社保补缴流程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1、理论上只要能够提供劳动合同和单位的薪资证明,是可以从04年补交的
2、杭州现在有政策可以补缴的,具体可以咨询12333
3、五险里有些险种是补交不来的,所以补交一般单独补社保和医保,这两个险种对于本人最为实用
4、保费的计算要根据当地的最低标准,12333也可以咨询
5、社保不转到杭州,一样可以在杭州交。但如果转过来,账户里的钱会合并,钱到了账上,在杭州医保看病肯定享受杭州的政策
G. 单位欠缴社保怎么办
一、单位欠缴社保的解决方法:
1、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社保,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中心投诉。
2、对于因用人单位未缴社保而导致的劳动者医疗费、生育费、养老保险等损失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诉至法院。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申 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 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单位欠缴社保对失业求职证没有影响,但是会影响到失业保险金的领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才能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H. 企业如何给个人补缴社保
北京企业给公司员工办理补缴业务,补缴文件下载请点击北京市用人单位申办补缴相关表格。补缴办理相关指南如下;
一、申请条件:
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职工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办理补缴业务。社保是不能个人补缴的,补缴必须是单位。
二、办理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3、《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5、“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生成数据文件的U盘。
(8)企业欠缴社保扩展阅读:
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