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15年单位给交的社保后来发现就是社保也不给申请了一直没给缴费我还想续交怎么
15年单位交的社保,后来社保单位没有申请缴费了,也就是社保停交了,如果想继续交,可以转成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自己继续交。带上身份证到社保中心去把自己的职工社保转成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就可以自己缴费了。
❷ 用人单位不申报缴费事项就意味着可以不缴费吗
某社保所所辖范围内一知名单位新招工1000名,但是半年过去了,该单位也没有到社保所申报缴费事项。因为是当地知名企业,吸收了当地众多人就业,很引人关注,没报社保这样的事情也被在民众间知晓。民众议论纷纷:这单位不申报缴费事项就能不缴费吗?
首先答案是明确的,用人单位不申报缴费事项不意味着可以不缴费,而是必须缴费。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该企业新招工1000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这些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可是该企业新招工半年后也没有办理登记申报缴纳。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而且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被确定欠缴的会让其限期补缴,仍逾期的就会有滞纳金、罚款等处罚措施。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如同不知道有该罪名而不能免除犯罪责任一样,不申报缴费事项不意味着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❸ 社保自动缴费不成功怎么办
不会自动停保。
提出辞职后公司若通过合法渠道办理停止缴纳社保以后,员工的社保是会在次月自动停止缴纳(停保);若单位没有及时给予员工申请办理停止缴纳社保,员工社保是不会自动停止的,单位需要通知员工自行到相关部门申请停保。
办理了社保费暂停缴纳的,无需补缴,只需向用人单位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就能续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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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员工申请不交社保声明有效么
1、目前抄缴纳的社保是可以随人的工作地点转换而迁移合并的。
劳动法规定,单位有义务为在职员工参保办理社保。如果单位不给办理是违法的,如果你自己不需要缴纳,你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缴纳社保”申请书,将来你在这个单位再想要缴纳社保,单位也会以你自动放弃社保申请书为由拒绝办理,不参保办理社保,是你自己的损失,将来就无法享受到按月领取退休待遇。
2、如果你在北京缴纳社保,是可以重新办理社保帐户缴纳社保的。
你在上海缴纳的社保,中间断缴的社保,你不可以申请补缴,你可以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的任何时候,你都可以前往上海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移帐户到现参保地社保帐户合并,迁移合并的社保,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费年限。
3、社保是缴纳年限越长,缴费越多,退休时领取的退休金就越多。
❺ 如果个人自愿申请不买社保可以吗
不可以。
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该规定属于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对于员工来说,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是不允许通过个人约定改变的,否则该约定视为无效。
社保是国家强制要求的。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保,即使员工不想缴都不行。
1、不缴社保
现实中,有些公司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出具一份书面承诺,称自愿放弃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实际上,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此外,还有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但是会发放一笔社保补助费,用现金代替社保缴纳。这也是不可取的。
2、低缴社保
有些单位为了节省用工成本,以现金方式发放工资、不提供工资单等必要证据,按最低工资或者低于员工实际工资的数字为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费,这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公司未按实际工资水平缴纳社保费用,属于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
3、不及时缴社保
《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注意:员工在试用期也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
4、违规补缴社保
“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取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资格”的“挂靠”缴纳社保等行为是违法的。
(5)申请社保不缴费扩展阅读:
《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劳动法
❻ 社保交不上的怎么办手续
申请资料步骤如下:
编辑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社保迁移首先有四个环节:
拓展
1、发凭证。
当你要离开这个城市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一张你的参保凭证。凭证主要记录三项关键的信息:一是你在当地参保的起始时间;二是你实际缴费的月数;三是你在本地参保期间个人账户的全部存储额是多少。
2、打电话。
有关部门在网上公布了全国2800多个县级和县级以上的社保经办机构的联系方式,不清楚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
3、办手续。
由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向新的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其他事情就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来办理就可以了。
4、转移资金。
除了转关系之外,要把前面讲到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资金,还有单位缴费规定比例的资金要转移到新的就业地。这样整个转移流程就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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