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员工离职后社保要怎么办
员工离职后可以办理社保转移。
申请资料以及办理流程:
1、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2、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4、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1)辞职员工社保扩展阅读:
离职时注意要点
1、离职时要和公司、工厂合适最后离职日期,避免少交几个月社保。
2、养老保险手册看2个公章,1个是公司公章,另一个是社保机构盖的缴费公章,一般都是长方形。有这2个公章才是完整的缴费记录。
3、确定医保最后缴费月份,离职如果当月交过医疗保险可以享受,次月不再享受。记得避免3个月医疗断档期。想不让医保断档,要在3个月内寻找到下家缴费。
㈡ 员工辞职后社保想继续交应该怎么处理
可以自己缴纳,带上身份证,到社保局办理,个人只能缴纳养老和医疗两险。
㈢ 员工离职,如何退社保
在参保地社保局申请.
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退保申请书,交纳社保情况(养老本本,医保卡)等材料即可。
且只能退养老,医疗保险.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所交的费用是由两个帐户进行管理,即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如果拿出来的话就只能领取个人帐户里面的金额。但,大多数的钱都是进入统筹帐户里面,本来个人帐户的钱就不多,而且只能退出个人帐户里的一部分,那就更少了,一般在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取决于交纳时间段和交纳档次等。
最后还是建议你谨慎退保,得不偿失.
㈣ 公司员工离职后社保如何取消
1、如果是在本市转移,需要原单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并由原单位做减员;
(1)个人缴费:带着档案,解除合同手续,保险手册等交到当地劳动部门即可;
(2)新单位缴费:带着档案,解除合同手续,保险手册等交至新单位,由新单位做增员处理。
2、如果是异地转移,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参保人员在原单位处理完解除合同手续后,到原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办理养老、医疗保险转移凭证;
(2)持档案,解除合同手续,保险手册、养老、医疗保险转移凭证等物品,如个人缴费直接交到参保人准备缴费的劳动部门,如有新单位的,直接交至新单位即可。
3、因各地在具体操作上可能会存在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先咨询一下人社局。养老保险是累计的可以中断缴纳,医疗保险中断90天后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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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网络-社保转移
㈤ 员工离职社保可以退吗
一般来说是要退的,如果您买了社保半年以上,退了是您亏,不退可回凭社保卡转移,公司也会答决定要您转到下一个公司或部门继续购买,这样社保会一直在,手续也简单;而您可以选择重新办理,但这样很麻烦,那么又要多交纳您之前的那部分了。
㈥ 员工辞职社保可以退吗
员工辞职了,社保是不能提前退的,是需要满足条件之后享受社保待遇,并不能直接退回取出。
如果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并且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那么是可以退回个人缴纳部分的,在此之前社保只能申请转移累计,是不能退回的。而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在员工个人账户中,是可以在生病时进行治疗使用,离职之后个人账户中健康账户部分还是可以买药使用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