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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

发布时间:2020-11-29 01:48:55

⑴ 2016年上海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社保缴费比抄例
1、养老保险:
①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②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2、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
4、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交钱。

⑵ 201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是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依据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规定:

1、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申报、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2、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0%,计入社会统筹基金。

3、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上年度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4、本单位工资总额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2)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扩展阅读

养老保险缴纳基数的计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⑶ 2016上海五险一金缴费基数是多少

根据《2016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通知》的内容,2016年度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817元,下限为3563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各保险缴纳比例:

1、养老保险:公司20%,个人8%;

2、医疗保险:公司10%, 个人2%;

3、失业保险:公司1%, 个人0.5%;

4、工伤保险:公司1%, 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公司1%, 个人不缴纳;

6、住房公积金按职工的月工资、单位和职工各交7%。

(3)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扩展阅读

1、从2016年4月7日起,单位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平台”(网址:https://zzjb.12333sh.gov.cn)打印《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2016年度单位职工缴费基数核定表》、《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度职工缴费基数核定表》。

2、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单位,将从2016年4月起,暂按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数额,请相关单位及时至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按规定进行申报调整。

3、 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从2016年4月1日起调整,并从2016年5月起按照新的标准征收。请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等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的其他人员,及时按新的缴费标准将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足额注入缴费卡内,以免对个人权益造成影响。

4、根据规定,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从2016年4月1日起按照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规定参加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险。

⑷ 2016年成都市社保缴费新规定,成都市社保缴费基数以及比例怎么算

2016成都市社保新规定、缴费基数以及比例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

根据国务院[2005]38号、市政府令第133号和成劳社发[2006]13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从2008年1月起,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

根据成劳社发[2007]120号文件规定,从2008年1月起,未享受社保补贴且生活困难的以下个体参保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并提出申请,经认定符合规定的,从次月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80%两档之中确定一档:

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需提供当前《失保金领取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需提供当前《低保领取证》;

征地农转非人员,需提供《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证》;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女满40岁男满50岁人员,需提供《再就业优惠证》;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单亲家庭等其他生活困难人员,需出具社区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金待遇将相应降低。

2.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为20%,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20%。

在2006年10月市政府令第126号颁布实施前,根据成府发[1999]32号和成办发[2001]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同时,须按缴费基数的0.6%一并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合计为20.6%,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20.6%。

(二)基本医疗保险

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参保时间累计满三年)的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应以个体身份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根据市政府令第154号和成劳社发[2008]1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从2009年1月起,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自愿选择按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9.5%的统账结合参保方式参保,建立个人账户;

也可选择按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4%的住院统筹参保方式参保,不建个人账户,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个体参保人员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方式后,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

(三)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 根据市政府令第126号的有关规定,个体参保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成都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从2006年10月1日起,生育保险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征收,已按《成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参加了生育保险的个体参保缴费人员(不含中断缴费两个月以上的),根据成劳社函[2006]1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暂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从2006年10月1日起按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继续随基本养老保险费一并征收。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不再缴纳生育保险费。

2.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为0.6%,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0.6%。

(4)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扩展阅读:

社保并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并轨接续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成人社发〔2011〕8号)

成都社保并轨前

综合保险待遇的支付

(一)老年补贴。

2011年3月31日以前参加综合保险,未申领的老年补贴、老年补贴个人账户待遇及已暂停缴纳综合保险费的参保人的缴费记录,从2011年4月1日起自动转移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住院医疗费报销。

2011年3月31日以前参加综合保险,参保人发生住院的,按原资金渠道支付。

(三)工伤补偿。 1、2010年7月31日以前参加综合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的,按原资金渠道支付。

2、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期间参加综合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3、2010年8月1日前享受综合保险按月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定期待遇、旧伤复发医疗费等)的,2010年8月1日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四)失业补贴。

2011年3月31日前参加综合保险,符合享受综合保险失业补贴待遇未申领的, 2011年4月1日后不再受理。

(五)女职工生育补贴。

2011年3月31日以前生育,符合享受综合保险女职工生育补贴待遇及申领规定的,接续参加生育保险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六)医疗个人账户。

2011年4月1日起继续使用。

成都社保并轨后

保险待遇的支付

(一)住院医疗费报销。

1.参保人接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在2011年4月1日以后入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的支付,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

2.参保人综合保险缴费年限与接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满12个月后,其住院医疗费用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

3.参保人综合保险缴费年限与接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不满12个月,突发重大疾病,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参保人综合保险缴费年限与接续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满12个月后生育的,按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五、社会保险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33号)、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54号)的有关规定,逐步向接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发给《社会保险卡》。

社保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1、实施目的不同。社会保险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保障,不以赢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则是保险公司的商业化运作,以利润为目的;

2、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商业保险是遵循“契约自由”原则,由企业和个人自愿投保;

3、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来经营管理的,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人;

4、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50%,保障程度较低;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所缴保费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条件并有一定的缴费能力,被保险人可以获得高水平的保障。

⑸ 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

2016社保的缴纳金额是根据你的工资基数和年限以及所在的城市来计算的
比如:上专海,工属资3500元
单位缴纳1225元,个人缴纳367.5元,差不多个人缴纳三成,公司缴纳七成
一般来说,都是当年缴费比去年的缴费基数要高些,如果遇到当年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低于去年的平均工资,也是维持缴费基数不变。

⑹ 深圳2016年社保缴纳基数最高是多少

深圳一档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

最高: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也就是6054×3=18162元。

最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也就是6054×60%=3632元。

日前深圳市社保局公布了,深圳社保最新缴费比例、以及缴费基数。

深圳市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2016年)

(6)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扩展阅读:

“五险”中“四险”缴费与最低工资标准有关

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深圳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深圳市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0173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348元。

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基数涉及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8348元/月的标准计算。

调整后,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均提高至25044元,一、二、三档医保缴费都有变化。失业保险缴费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变化无关。

8月1日起,我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施,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社保“五险”缴费中,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四险”都与最低工资标准有关,医疗保险缴费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无关。

三险”缴费基数上限提高至25044元

养老保险缴费方面,深户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2%,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14%;非深户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1%,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13%。

缴费基数均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每月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5044元(8348元×300%),下限为2200元。

生育保险个人不需缴费,全部由单位缴费,缴费比例为0.45%。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

每月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5044元(8348元×300%),下限为2200元。

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全部由单位缴费。根据行业类别分八档基准费率进行缴费,分别为0.14%、0.28%、0.49%、0.63%、0.66%、0.78%、0.96%、1.14%,根据单位上两个自然年度工伤保险支缴率、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情况等因素确定浮动档次后进行缴费。

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每月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5044元(8348元×300%),下限为2200元。

此外,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200元,缴费比例为1.5%,其中单位缴纳1%,个人缴纳0.5%。失业保险单位每月缴纳22元(2200元/月×1%),个人每月缴纳11元(2200元/月×0.5%)。

一、二、三档医保缴费都有变化

医疗保险根据缴费及对应待遇分设一档、二档和三档。单位应为深圳户籍职工参加医保一档;非深圳户籍职工可在一、二、三档中任选一种参加。

医保一档缴费比例为8.2%(基本医保+地方补充医保),其中单位缴纳6.2%,个人缴纳2%,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最低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每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5044元(8348元×300%)、下限为5009元(8348元×60%)。

医保二档缴费基数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目前为8348元,缴费比例为0.8%(基本医保+地方补充医保),其中单位缴纳0.6%,个人缴纳0.2%。

医保三档缴费基数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目前为8348元,缴费比例为0.55%(基本医保+地方补充医保),其中单位缴纳0.45%,个人缴纳0.1%。

⑺ 社保缴费比例2016

社保缴纳比例及基数

养老保险:单位20% ,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大病保险10元
失业保险:从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费
社保缴费基数
从9月1日起,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从2200元提高到2400元,上限从13678元提高到16200元。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也意味着个人社保费支出要增加,以下是详细的调整办法: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
(一)我市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400元,上限为16200元。

(二)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160元,上限为16200元。
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公积金缴存比例及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核定调整。缴存基数为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本市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工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总额组成和本市的工资总额规定确定。
专家介绍,本市公积金缴存比例为8%-12%,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缴存比例分为三种:首先是机关及事业单位,其缴存比例为单位及个人各占12%;其次是外商、港澳台商的企业,单位及个人各占10%-12%;第三种是包括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缴存比例为单位与个人各占8%-12%。

⑻ 2016年个人社保交费基数是多少

社保包括了职工社保、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城乡居民社保等情况,且各地每一年缴费基数上下限是不一样的。
因此缴费基数是提高还是降低,并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当事人参保种类、上年度月均收入(职工)、个人意愿(仅限后两类)等对应确定。

⑼ 2017年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2017年度社保最低缴费工资为3082元,最高为23118元。

2017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一、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7706元。

二、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3118元。

三、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394元。

四、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624元。

五、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082元。

(9)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扩展阅读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⑽ 2015-2016北京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北京社保最低多少起缴

北京市“关于统一2015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规定:

1、对于企业职工来说,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6463元。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9389元。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524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878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585元。

2018北京社保缴费基数

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8467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5401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926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080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3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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