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员工辞职,在社保网上系统中办理减员时变更原因选什么
在社保网上系统中办理减员时变更原因可以选调离等。
一般情况下员工辞职,停保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因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本级调出”、“市内调出”、“开除”等。
(1)员工社保减员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㈡ 单位如果不给离职员工办理社保减员就必须缴纳该员工的所有社保吗
单位如果不给离职员工办理社保减员,就必须缴纳该员工的所有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员工社保减员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㈢ 急,不小心把要离职的员工提前一个月减员了,社保怎么补啊
用人单位可以在做增员,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1、先在企业的所在辖区开立企业社保帐户
2、将企业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帐户
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
4、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这是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
5、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
由于各地的开立企业社保帐户所需资料不一样及办理增加员工社保手续也不一样,政策也经常调整,所以具体所需资料应按所在辖区社保规定办理。
㈣ 员工离职当月社保是否需要减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一段,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在离职当月社保减员的:
1、终止/解除时出具劳动关系终止/解除证明;
2、单位15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
3、单位开具劳动关系终止/解除证明的时间很重要,并在开具之后的15日内办理社保转移,所以当月离职后的剩余时间在15日内是可以当月减员的。
4、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要同时关注当地的社保减员政策和官方规定时间,有些地区是当月减员当月生效,只要在规定时间内操作就可以。
还有些地区是当月减员次月生效,也就是“扭账城市”,当月离职员工即使社保减员也只能下月生效,当月费用仍需缴纳社保,单位要注意个人承担的社保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4)员工社保减员扩展阅读:
社保的功能
1.稳定社会生活的功能
2.再分配的功能
3.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第一是社会保险制度作为需求管理的一个重要工具来发挥作用,从而对经济起正面的作用;第二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利用可以促进经济的持续繁荣;第三是社保成为企业招揽人才的基本条件。
㈤ 怎么去社保减员
员工辞职了,社保停保方法:
填写社会保险增减表,增减表每个城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都有,自己去下载就可以,按照下面的提示填写姓名 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 减少原因 是否在职,盖公司章,
然后再提供一份解除证明,证明此人与公司解除合同,同样盖公司章,带着这两份文件去社会保障中心,办理员工社保减少手续。
㈥ 社保减员怎么办手续
社保减员办理如下:
一、办理条件
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员工,因到达退休年龄、解除劳动关系,需办理减员手续的。
二、办理材料
1、《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停保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以下人员办理减退时应另行提供下列材料:
(1)个体工商户无公章的应提供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行政事业单位属市财政统发人员还应提供:市编办(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后的《行政事业单位增加减少审核表》;
(3)非正常户企业下的员工,个人办理停保的,需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说明单位情况及个人自行停保意愿,并签章确认;
(4)办理死亡减退的,还需提供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持上述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属地税柜台或网站上办理减员手续。死亡人员减退需到柜台办理。
㈦ 社保减员怎么办理
办理社保增减员的方法如下:
一、准备好社会保险减员表。
一般经常跑社保局的社保专员,会拷贝社保局的一些相应的表格,比如减员会有个社保减员表,要记得按要求填写进去,如果不确定信息的要跟离职员工联系。并打印一式两份。
二、盖章。
减员表打印出来后,要盖上单位的公章。有些地方还需要职工的身份证信息或者劳动合同,这个要问清楚当地社保局,把该准备好的资料准备好。
三、人社局官网备案。
一般社保局会有一个窗口是专门用来做劳动用工备案盖章的。但前提是要在系统里面做好,我们可以进入人力资源保障网
四、劳动用工备案处盖章。
在系统做好后,就把减员表和相应资料带过去办理。先去劳动用工备案处盖章,那边在系统上看到你提交的信息才会给你盖章。如果是因为系统问题会提前报备,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五、征缴科进行当月保险申报。
委托了自动划转业务的单位或企业,一般最好在当月的15号之前要进行申报,不然到15号过后,不管你申报没申报,就会自动划转钱进入社保账户,所以要把握好时间节点。把减员表给工作人员,先做好人员变动,再进行申报,他们会给你一份单子,这样减员成功,工作就完成了。
拓展资料: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㈧ 把员工从公司社保减员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你可以打电话给原单位咨询下,也可以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详细咨询。按照有关社保增减员的相关规定显示:社保账户是一个独立的账户,增减员工必须要在该独立账户中进行操作才可以。而企业单位每个月都必须把本单位新增的员工添加进该社保账户中,并把已经离职的员工从账户中删除。
㈨ 个人如何查询原单位是否已做社保减员
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法解决:
1、可以跟原单位确认一下,看原单位办理减员的相关手续。
2、可以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详细咨询。按照有关社保增减员的相关规定显示:社保账户是一个独立的账户,增减员工必须要在该独立账户中进行操作才可以。而企业单位每个月都必须把本单位新增的员工添加进该社保账户中,并把已经离职的员工从账户中删除。
3、到当地的社保局网站查自己社保缴纳状态,是正常还是转出或者中断状态。
(9)员工社保减员扩展阅读:
社保查询
1、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
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