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保缴费凭证在网上怎么打印
保缴费凭证在网上打印操作如下:
1、打开社会保障局的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登录自己的账户进去。版
B. 成都打印社保缴费明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兆裂在线答疑。
应该可以的,因为目前慎旁成都市范围内的社保系统已经联网,信息会通过系统自动合并,所以可以在成都市社保局查到宽猜橡四川省的社保情况。
C. 网上打印社保缴费记录
天津社保中心的所有缴费记录,是没有在网上公布的,人易网只能计算缴费金额什么的,根本查不到具体某个人的缴费记录。至于二楼老兄说的“天津社保网”,貌似没有这个网站。
我可以掘正扮非常负责任地告诉你,唯一的办法就是拿着你自己的身份证,去你缴费区县的判灶社保中心去查。再劝你一句,千万不要指望打个电话就能查,社保中心的电话很难打的,打通了也不会给你查,清唯不信你可以试试。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D. 苏州社保明细怎么打印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苏州公积金缴费清单打印
可以在苏州园区公积金的官方网站上登录-点击缴费清单,然后把下栏所显示的缴费目录打印出来就可以了。
E. 广州如何打印社保缴费历史证明
可以通过广州市自助柜员机打印或者通过访问广州市人社局窗口办理。
社保业务(社保缴费历史证明)查询打印:
1、广州市的市民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或者市民卡,通过放置在市人社局办事大厅(梅东路)或各区社保和退管服务大厅的自助柜员机进行业务办理,通过自助柜员机进行自助查询和打印社保信息,自助柜员机提供加盖电子印章功能的业务清单可以现场直接打印。
2、广州市的市民可以凭本人的有效的身份证件至广州市人社局窗口进行办理,窗口的相关工作人员可以直接查询和打印社保缴费历史证明。
(5)社保缴费记录打印扩展阅读
根据《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开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程序,界定可供查询的内容,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自助终端或者电话、网站等方式提供查询服务。
第十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应当设立专门窗口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参保人员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被委托人需持书面委托材料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需要书面查询结果或者出具本人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等书面证明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提供。
参保用人单位凭有效证明文件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免费查询本单位缴费情况,以及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涉及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相关内容。
F. 个人是否可以打印社会保险的缴费清单,要去哪里打印
个人是可以打印社会保险的缴费清单的。
打印社保缴费记录有三种方法:
1、登录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注册后自行打印;
2、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任何一个社保分局或社保站办事大厅的自助打印机上自助打印;
3、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参保地所属的区社保分局或社保站窗口人工打印。
(6)社保缴费记录打印扩展阅读:
“社保清单”就是指参保人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一般是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等载体记录的反映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享受社会保险权益状况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参保人个人基本信息、缴费情况、个人养老账户和医疗账户情况。
参考资料:网络-社保清单
G. 厦门社保的消费明细要在哪打印
1、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2、最直接的个人社保缴费查询方法是,带上相关个人证件,去当地社保中心窗口查询打印;
3、或是在当地社保网站上凭个人帐户及密码查询。
社保征缴管理
1、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2、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3、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4、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不同险种的统筹范围,分别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分别单独核算。
5、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缴费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6、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并应当按照规定记录个人帐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存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通知单。
7、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