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9年南京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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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京社保缴费基数有所调整,南京社保最高缴费基数增加了1371元,南京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增加了144元。爱员工小编给大家详细说说最新的南京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情况。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08号规定,南京市2018年度社会保险基数具体如下:
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
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南京市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171元,比上年度增加1371元;下限为2772元,比上年度增加了144元。期间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高于等于2940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
事业单位社保缴费基数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171元,下限为3360元。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171元,下限为3360元。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没变,仍按去年省公布的标准执行。去年12月江苏省人社厅就2014年至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基数做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省统一公布的上下限标准,其中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缴费工资下限为3360元。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
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2017年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240元,同时每月缴纳10元大病救助;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2017年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
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057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2684元。
以上就是关于最新南京社保缴费基数的内容,仅供参考。
Ⅱ 何为社保的最低基数缴纳最低缴纳2772个人需要多少啊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简称社保缴费基数,是指社会保险参保人一个年度版内缴纳各险种计算的基数。权其由用人单位申报,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一般社保缴费基数越高,可支配使用的医疗费用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因此我国各省市社保机构每年都会社保缴费基数进行核定,避免出现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事情的发生。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用基数是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确定,职工缴费基数是以职工本人工资确定。但在实际操作中,是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还有上限与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缴存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最后说明一点,部分城市某险种缴费基数下限为最低工资标准。
个人缴纳的社保金额,大约占三分之一
Ⅲ 2018年工商年报社保基数怎么填
不懂填就打电话问工商局吧,正常是填以后得3030,我无锡这边也是3030
Ⅳ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2772,个人扣多少
单位缴纳社保包括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一个大额医疗保险(十元钱左右)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承担1%。
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全额由单位承担。
Ⅳ 关于南京市社保
社保基数是你最低缴纳社保的基数,也就是说,就算你工资只有2000块钱,你如果缴纳社保的话,你缴纳的基数值也是3030。
如果你工资超过3030了,你可以按着3030这个基数缴,也可以按着你实际工资水平缴纳。
Ⅵ 南京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个人和单位分别交多少
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南京市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19935元,下限为3030元。
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如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9%,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不缴,个人缴10元。
(6)南京最低社保基数2772扩展阅读:
社保报销材料:
1、看病的专用收据、处方(划价)、住院的结算清单(包括费用明细)、诊断证明;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3、其他材料:
16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需携带《学生证》;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携《暂住证》及父母参加南京市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低保人员还需携带《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证》;
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肢体、智力、精神及盲视力残疾)还需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重点优抚对象还需携带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特困职工子女还需携带市总工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困职工证》;
孤儿需由其监护人携带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参考资料:南京社保-关于发布201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