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成立的公司如何给员工办理保险(南京)
一、南京市人员:
1.就业登记证
2.两份合同完整的劳动合同
3.<南京市劳动合同备案情况登记表>2份盖公章
4.<南京市社会保险在职职工花名册>2份盖公章
注:
1.就业登记证在个人所在区劳动局办理,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两张1寸照片办理,各个区政策不同,有的区要求带上公司的录用证明.
2.如果就业登记证上没有个人代码,可以打电话到各个区查询,如嫌麻烦,可以直接填写<人员资源数据登记表>直接去办理的地方拿号
二、外来人员(非南京市户口)
1.外来人员就业服务证
2.两份完整的合同。
3.《南京市劳动合同备案情况登记表》2份加盖公章
4.《南京市社会保险在职职工花名册》2份加盖公章
带上这些东西,到水西门大街61号,先到一楼办合同备案,在到二楼办保险缴纳
B. 新公司刚成立社保办理流程,南京新街口,请求做人事同志帮忙
汉中路的,金鹰百货商场那边就有一个建行是可以的,我也是在新街口做人事工作的。办理公积金的话,要带员工合同还有公司的公章,以及公积金办理时候留下来的那个缴费存根,具体你还是打个电话到公积金中心吧。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C. 南京企业职工社保新开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 先到地税关系所在辖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开户手续,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机关事业单位成立批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地税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属非纳税单位可不出示);盖章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参加工伤保险单位行业风险分类和费类确定表》;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保处审核资料,办理单位新参保登记手续,并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
3、单位新参保登记后,再办理职工新参保登记,次月起按月到所属的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单位的有关证件办下来了,拿好原件、复印件,再收集单位职工质料:合同复印件、农业户口的复印件(失业保险金,农业户口个人不用交缴费基数的1%)、二代身份证原件(或电子登记照、或一寸红底登记照)、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工资表复印件(用于核查职工工资是否低于上海市上一年度社平工资,不低于的,以实际个人工资为缴费基数)等等。 可以查查当地的社保相关网,网上有办事指南及表格下载,各地不同。我们武汉都在“武汉劳动保障服务网”上查询、下载、办理。 当地应该也有的。 单位参保登记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 《在职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参保单位近期工资名册表一份;
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来务工另需户口复印件)
7、首次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提供一寸红底相片(有二代身份证读取器的社保不需要照片要身份证原件)。 办理了单位新参保,同时办理第一次职工新增参保,社保卡需要两个月才制好。
D. (南京)新公司如何办理员工的医保及社保
单位(公司)的参保手续,参照我们武汉的办事流程:
1、 先到地税关系所在辖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开户手续,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机关事业单位成立批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地税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属非纳税单位可不出示);盖章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参加工伤保险单位行业风险分类和费类确定表》;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保处审核资料,办理单位新参保登记手续,并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
3、单位新参保登记后,再办理职工新参保登记,次月起按月到所属的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单位的有关证件办下来了,拿好原件、复印件,再收集单位职工质料:合同复印件、农业户口的复印件(失业保险金,农业户口个人不用交缴费基数的1%)、二代身份证原件(或电子登记照、或一寸红底登记照)、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工资表复印件(用于核查职工工资是否低于上海市上一年度社平工资,不低于的,以实际个人工资为缴费基数)等等。
可以查查当地的社保相关网,网上有办事指南及表格下载,各地不同。我们武汉都在“武汉劳动保障服务网”上查询、下载、办理。 当地应该也有的。
单位参保登记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 《在职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参保单位近期工资名册表一份;
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来务工另需户口复印件)
7、首次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提供一寸红底相片(有二代身份证读取器的社保不需要照片要身份证原件)。
办理了单位新参保,同时办理第一次职工新增参保,社保卡需要两个月才制好。
E. 请问南京公司办理职工新办社保需要带什么东西 办理流程怎样
南京公司办理职工新办社保所需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 《在职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参保单位近期工资名册表一份;
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来务工另需户口复印件)
7、首次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提供一寸红底相片(有二代身份证读取器的社保不需要照片要身份证原件)。
F. 急急急、南京新单位办理社保需要什么资料什么流程、
南京新单位办理社保,需要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具体携带的资料如下(所有材料均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1、三证合一的企业:
(1)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1)未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4)企业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2份;
(5)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6)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6)南京新成立企业办社保扩展阅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G. 南京社保 我是新成立的公司现在想为员工办社保,想知道该联系谁,找什么机构 或者联系方式 和条件谢谢
办理社保当然找社保局啦!南京那么大你叫我帮你找谁呀?具体地区有具体的社保分局,你打当地114查找一下你公司所在地的社保分局吧!
1.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 表格填报说明: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如果实际缴费工资不到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按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如果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按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来缴纳。
H. 南京市新企业在哪里开通社保
社保局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办理社会保险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地税登记证;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社保卡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I. 在南京新开公司怎样办社会保障证号
初次办理劳动保障登记
1、用人单位应当自依法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市或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领取《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登记表》,填写盖章后携带有关资料到生产经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理劳动保障登记手续。
2、用人单位在办理劳动保障登记手续时需如实填报《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其他批准文件或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及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及复印件;
(4)按规定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建立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档案,确定该单位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号,并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劳动和社会保障证》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