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社会保险中不需要个人缴纳完全由用人单位缴纳的是
⑵ 公司未给员工办理社保却在员工工资中扣除个人应缴纳部分,应当怎么解决
携带工资条到劳动仲裁部门举报,你的公司应该给你补缴从5月份至今的社保。
⑶ 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还将公司应当缴纳的部分发给个人的做法是否合法
这种情况是违法劳动法的规定的,公司应当给予自己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回,这是劳动答法的规定,不论劳动合同中约定公司应当缴纳的社保部分以什么样的形式发放给个人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也有很多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在这种情况发生时,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交纳社保。
⑷ 员工辞职后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是否可以退还给员工
不可以的。员工辞职后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将保留在个人帐户。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四条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十条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
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以及缴费申报的情况。
第十二条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4)社保员工个人部分不缴纳扩展阅读: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二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缴费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或者不设帐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
除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外,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征缴。
迟延缴纳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依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加收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 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第二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社会保险费流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追回流失的社会保险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追回被挪用的社会保险基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⑸ 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会计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分别怎么入账
社保应先记入应付职工薪酬的明细科目,账务处理如下:
单位部分: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单位)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各项保险(单位)
个人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各项保险(个人)
银行扣缴: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各项保险(单位)
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各项保险(个人)
贷:银行存款
如何计算保费: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2. 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即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费率。我国《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的征缴费率并未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按照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不同的社会保险险种,我们实行不同的征缴比例。
⑹ 社保 单位只交了个人部分,没交单位部分,有这种情况吗
社保账户指的是个人账户,查询只能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进入统筹基金,但社保系统会显示单位缴费。
⑺ 单位可不可以给职工全额交社保,就是不用职工负担个人部分。
可以,但是公司也只是代个人缴纳,个人应该承担的部分公司会从应发的工资里扣除。
1、养老保险,新的参统单位(指各类企业)单位缴费费率确定为10%,个人缴费费率确定为8%
2、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其中:单位按8%比例缴纳,个人缴纳2%。
3、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
4、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5、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0.7%缴纳。
(7)社保员工个人部分不缴纳扩展阅读
用人单位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这部分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及抢救、急救。
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符合规定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用完或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用现金支付,个人账户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参保职工因病住院先自付住院起付额,再进入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共付段。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对于工伤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工伤保险费的征收费率高于一般标准,一方面是为了保障这些行业的职工发生工伤时,工伤保险基金可以足额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另一方面,是通过高费率征收,使企业有风险意识,加强工伤预防工作使伤亡事故率降低。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0.7%缴纳。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在6个月以上,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生育或流产的;在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经批准转入有产科医疗服务机构生产或流产的(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⑻ 单位不缴纳社保 个人缴纳全部社保怎么算
单位不缴纳社保,员工自己缴纳全额社保,单位行为本身是违法行为的。而员工本人全额缴纳社保要看是以单位代缴,还是员工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自行缴纳,两者是不一样的。
如果是单位代缴,那么需要分为单位缴纳部分和员工个人缴纳部分,而员工自己申请缴纳,仅仅只有养老和医疗保险,计算方法也存在一定的区别。
缴纳社保两种形式
1、由单位代交。
【说明】单位与个人按比例共同缴费,个人部分将按照个人的上年月平工资8%交纳养老保险,2%交纳医疗保险,0.5-1%交纳失业保险;
2、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交纳社会保险。
【说明】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及比例缴纳,各地规定不同,一般养老保险在18--28%的比例缴费,医疗保险一般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6--10%缴费。
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4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2]
医疗保险
单位10%,个人2%。
失业保险
单位1%,个人0.2%;
工伤保险
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生育保险
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⑼ 哪种情况企业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而且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劳动关系的双方对此不可协商变通。
1、《劳动法》七十二条,基金来源,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劳动法》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以个人身份缴纳的社会保险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按照规定,灵活就业的人员,以个人名义自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不纳入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加人群范围。
而且,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是带有强制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⑽ 员工不愿意缴纳养老保险的个人部分怎么办
员工不愿意缴纳养老保险,公司可以请员工出具《个人自愿放弃社保申请书》,签字并按指印留存。个人部分发放给员工。
一、员工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原因主要有三种:
1、员工工资偏低,甚至不少年轻员工的工资只是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在扣除个人承担部分后,实际领取的工资更低。从自身生存的角度考虑,这类员工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
2、员工对缴纳社会保险的认识存在偏差,由于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5年即可在退休时领取养老金。有的员工认为自己还很年轻现在可以不缴纳,以后再缴时间上足以达到15年年限,因而不同意现阶段缴纳社会保险。
3、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由于与原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原单位是否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原单位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但存在欠费)根本没有考虑,而只愿意与新用人单位发生用工关系,不愿意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将社会保险转入。
二、根据上述原因,用人单位可以采取以下的处理方式:
1、员工不同意缴纳社会保险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之一
由于员工不同意缴纳社会保险可能导致在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要承担的各种费用金额较高,社保机构在现阶段对于用人单位参保前发生的工伤又不承担任何责任。因而对于员工外出较多、工伤事故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员工不同意缴纳社会保险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之一,全面规避发生工伤的风险。
2、与员工签订协议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的补偿标准
不得不承认有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比较低,如果要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其自身的生存状况都存在比较大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要录用这类员工,只能由双方进行协商先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商业保险规避一定的工伤风险,之后按照每年度一定金额给予社会补偿。同时员工也承诺放弃对用人单位主张补缴社会保险的权利或者今后主张补缴社会保险费用的承担方式。
3、与双重劳动关系员工的原单位达成发生工伤后的处理协议
如果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的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由于在新用人单位发生的工伤,不能使用原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规避风险。为此新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的原单位进行联系达成借调的意向,或者发生工伤后由原单位进行申报,由新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