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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系统企业版

发布时间:2020-11-27 01:49:43

1. 社保企业版 操作指南

首先进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以下页面:

新参保用人单位社保登记业务
办事指南→申请材料→办事程序→表格下载→网上受理→状态查询
用人单位员工首次参保业务
办事指南→申请材料→办事程序→表格下载→网上受理→状态查询→办理结果
以上每个步骤和流程都可直接点击,
用人单位员工首次参保业务申请材料要求如下:
1、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社保卡的,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回执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
3、深圳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其它的所有内容,该网站上都有详细说明资料,简单明了,一看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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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社会保险企业版子系统

将社保网上服务平台中“定制企业信息”导入“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将服务平台中“定制企业信息”下载本地电脑上,打开“企业管理子系统”,进入数据采集,上面有一行选项,点数据交换,单位内数据导入,浏览,选择下载的“定制企业信息”,打开,导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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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北京社保系统企业版如何使用

如果没有使用抄过,建议看一下软件的使用说明,在软件的安装目录下可以找到一个word文件,里面有详细资料。
简单的说,先输入单位信息,然后是个人信息,如果是新成立的单位,一般输入单位、个人信息后要进行增员操作,增员后打印增员信息,然后报盘,形成报盘文件,该文件不要试图打开,使用软件也打不开,是社保中心的软件才能导入的。
也就是说,以后每次到社保办事,不管是增减员,还是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基数等事宜,一般都需要报盘。将报盘形成的文件拷贝到U盘交给社保工作人员,同时提交相应的表格即可。

4. 北京社保企业版报盘数据 都需要什么材料

人员新参保
1. 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新参保人员增加申报”模块录入新参保职工信息。
2. 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职工新参保业务后,可通过“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该职工医疗与四险是否导入成功,是否符合新参保条件。
3. 参保单位提交的职工新参保业务,医疗及四险均显示导入成功后,从“业务报表查询”中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中的“业务类型”选择“新参保”后,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携带相关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职工新参保审核手续。
相关材料包括:
(1) 两张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照片具体要求如下:①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要求,照片一定要清晰;②要求照片必须是正规照相馆(部)拍摄冲洗的,不能扫描打印、不能人工修片,相纸表面光滑无纹路;③应为近期免冠、正面、有肩部、白底、标准彩色1寸照片,服装与背景色反差要大,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参保人应配戴眼镜,长头发的参保人员要把头发梳到头后、露出两个耳朵和眉毛;④要求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⑤要求照片上无划痕、斑点、瑕疵、钢印、印墨和胶水缺陷,脸部无局部亮度,照片背面不要书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免造成凸起;⑥照片尺寸:26mm(宽)×32mm(高),头像不能超大,脸部宽度(两耳根之间)为15±1mm;);
(2) 本市城镇、本市农村、外埠农村人员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若仍持有一代身份证的参保人,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及变更页复印件一份)。外埠城镇职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和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包括首页、本人页)。
复印证件要求:
(1)《居民身份证》需在一张A4纸上复印正反面,横向居中摆放,纵向复印在A4纸上;(如图1)
(2)《户口簿》需在一张A4纸上复印首页及本人页,横向居中摆放,纵向复印在A4纸上;(如图2)
(3)《户口簿》本人页如有变更的,需在一张A4纸上复印本人页及变更页,横向居中摆放,纵向复印在A4纸上。(如图3)
(4)复印件要清晰,不能有污损。
4. 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操作五险职工新参保增员的,在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审核时,成功办理完医疗保险新参保审核手续后才能办理四险的新参保审核手续。上报信息若与所提交材料不相符,则审核不通过,需重新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业务。
5. 参保单位应将审核通过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与其它相关材料一同留存备查。
特别提示:
1. 当月导入成功符合新参保条件的人员,如当月25日前未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职工新参保审核手续或审核未通过的,则当月新参保职工未增加上。
2. 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
(二) 参保人员转入
1. 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转入人员增加申报”模块录入转入职工信息。
2. 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普通增员业务后,可通过“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该职工医疗与四险是否导入成功。反馈人员转入成功后,参保单位无需再到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转入人员的审核手续,但需从“业务报表查询”中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中的“业务类型”选择“普通增员”后,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单位留存备查。
3. 没有领卡证明或社会保障卡的城镇及农村劳动力职工,医疗保险增员成功后,参保单位还需携带签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及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网上申报业务岗领取《领卡证明》。
特别提示:
1. 每月5至25日之间,没有《领卡证明》或《社会保障卡》的城镇及农村劳动力职工,医疗保险增员成功后,参保单位还需携带签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及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网上申报业务岗领取《领卡证明》,以便为参保职工办理社会保障卡。
2. 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
3. 网上申报系统不能操作特殊情况的增员业务,如:医疗应按转入,四险应按新参保;或医疗应按新参保,四险应按转入。参保单位如遇历史原因造成的此类特殊增员情况,只能通过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操作,再携带报盘文件、报表及相关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五险征缴业务岗现场办理该职工的增员手续。
二、网上申报人员减少
(一) 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普通减员”模块录入减少职工信息。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普通减员业务后,可通过“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该职工医疗与四险是否导入成功。减少原因是转往外(本)区的,网上申报系统反馈人员转出成功后,参保单位无需再到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转出人员的审核手续,但需从“业务报表查询”中将本月成功转出的人员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单位留存备查。
(二) 参保单位一次办理的人员减少业务较多时,可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批量减少”模块通过勾选的方式,批量操作多人的减少业务。申报后,可通过“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申报职工医疗与四险是否导入成功。减少原因是转往外(本)区的,网上申报系统反馈人员转出成功后,参保单位无需再到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转出人员的审核手续。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批量减少”模块中显示的是参保单位截止到上月月底的人员名单,如果要操作当月参保的人员减少业务,只能通过“普通减员”模块操作。
特别提示:
减少原因是转往外(本)区的,反馈成功后,无需再到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转出审核手续。减少原因不是转往外(本)区的特殊减员业务,需携带报盘文件、报表及相关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万寿路工作部五险征缴业务岗现场办理减员手续。
三、网上申报信息变更
(一) 单位信息变更
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的单位信息变更内容包括:
单位简称、单位电话、单位经营(办公)地址、邮政编码、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姓名、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所在部门、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支付业务经办人姓名、单位支付业务经办人所在部门、单位支付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法人联系电话、单位电子邮件地址、单位网址、单位传真号码。
1. 参保单位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企业基本信息变更”模块录入单位变更的信息。
2. 参保单位提交业务后,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管理” 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反馈结果,反馈单位信息变更成功后,参保单位无需再到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单位信息变更的审核手续,但需从“业务报表查询”中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单位留存备查。
3. 除上述变更信息外,其他信息发生变更仍需持报盘文件、报表及相关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现场办理变更手续。
(二) 个人信息变更
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的个人信息变更内容包括:
文化程度、居住地(联系)地址、居住地(联系)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选择邮寄社会保险对帐单地址、参保人联系电话、参保人手机、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个人身份、委托代发基金银行名称、委托代发基金银行行号、委托代发基金银行账号。
1. 参保单位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模块录入个人变更的信息。
2. 参保单位提交业务后,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管理” 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反馈结果,反馈个人信息变更成功后,参保单位无需再到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的审核手续,但需从“业务报表查询”中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单位留存备查。
3. 除上述变更信息外,其他信息发生变更仍需持报盘文件、报表及相关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现场办理变更手续。
(三) 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1. 参保单位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模块录入变更医院的信息。
2. 参保单位提交业务的两小时后,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看反馈结果,反馈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成功后,参保单位无需再到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变更的审核手续。
特别提示:
1. 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成功后,
(1)已有《社会保障卡》的职工,参保单位无需再到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任何手续;
(2)已有《领卡证明》的职工,参保单位需持原领卡证明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网上申报业务岗重新打印领卡证明(同时原《领卡证明》收回),以便职工持证就医。
(3)仍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蓝本)(无《领卡证明》或《社会保障卡》)的职工,参保单位需携带签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及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万寿路工作部网上申报业务岗领取《领卡证明》。
2. 操作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业务时,要完整地录入参保人选择的全部定点医疗机构,包括未变更项与变更项。
四、网上申报基本业务操作注意事项:
1. 网上申报业务办理时间为每月5日至22日的6:00至22:00。
2. 参保单位对同一参保人员每天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只能办理一种业务类型。
3. 参保单位办理单位整体跨区转移过程中不可办理网上申报业务。
4. 网上申报业务状态为“处理成功或处理失败”时,代表业务已经处理完毕。当每月社保结账(25日)前仍有处理中(已提交待处理、处理中)业务时,请各参保单位及时持报盘文件、报表及相关材料于当月25日前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部分 缴费工资申报业务
参保单位可于每年1月5日到4月20日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模块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单位一年一度的缴费工资申报业务。提交业务的两个小时后,单位需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看反馈结果。业务反馈成功后,参保单位需打印出办理成功人员的《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加盖公章后于每年3月5日至4月20日之间报送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缴费工资申报业务的审核手续。
特别提示:
1. 三月份操作完缴费工资申报业务后,当月又操作职工新参保或人员转入业务的,需于四月进入“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模块,将操作完缴费工资申报业务后又成功增加的人员核定新年度缴费工资基数。
2. 四月份增加的人员,以增员基数作为新一年度缴费基数,无需进行缴费工资申报。

5. 用社保系统企业版怎么做减员

用社保系统企业版做减员的方法是:导入四险和医疗的数据 然后点个人变更登记——单位名称-查询-选中你要减的人-在停止缴费险种那画上对勾--医疗个人停止缴费原因—四险停止缴费原因---点下设置---点减员---打印报表--再去报盘。

一、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

二、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6. 新北京市社保子系统企业版软件用户密码是什么

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v4.2.1)
账户名:admin
密码:1

7. 社保系统企业版软件

五合一软件下载网站另外,你原来单位体统删除是什么意思?如果连录入的数据都没有了,光下载个软件能找到之前的信息吗?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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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公司电脑是win7.社保企业版这个系统不行。为什么设计的时候弄成这样,还要我们自己解决,真是的!

网络 老毛桃,然后用一个U盘做个PE系统,重启设置成USB启动
然后在PE里面直接装个WIN7旗舰
有些情况不能直接安装
在PE下用桌面的虚拟光驱载入U盘内的WIN7 iso文件
把WIN7的虚拟光驱中的bootmgr,boot和sources拷贝进已经格式化的C盘
开始菜单,运行,cmd,输入下面字符(中间有两个空格)
c:\boot\bootsect.exe /nt60 c:
回车,拔出U盘,重启
自动安装了,很简单

9. 社保减员怎么做在社保系统企业版操作报盘

1、增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增减表》一式两份及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减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表》一式两份,填写《单位减员申请表》一式两份;
3、补缴,入职三个月以内,单位可为其补缴,具体请咨询所属社保分局的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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