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职工社保工伤怎么报销
职工工伤,应该进行工伤认定,经过认定工伤,医疗费一切由工伤保险支付,不能使用医疗保专险属,医疗保险是治疗职工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使用的,如果没有经过工伤认定,或者认定不是工伤,只能用医疗保险报销
1、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是不同的险种,基本医疗保险是保障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基本医疗需求(主要用于一般的门诊、急诊、住院等费用),而工伤保险是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应由单位在1个月内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若被认定为工伤待伤情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如住院伙食补贴、护理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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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出现了工伤,然后当天买了社保,可否向社保局报销工伤赔偿
不能,员工在当天缴纳社保之后,需要一个审核时间,一般要四个小时左右。在审核生效之前发生的工伤事故是不予报销的,只有在审核生效之后发生的事故才可以进行报销。
❸ 工伤后买了社保有赔偿吗
只有买了社保以后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事后补买的,无法通过工伤保险报销,但工伤待遇应由单位承担!
❹ 已经交了社保,可以工伤报销吗
在哪缴纳的?如果是受聘于单位发生工伤,不是说报销工伤就报销的,需要单位上报社保,要进行工伤认证后才会报销。
如果是个人缴费不存在缴纳工伤险,也不收取你工伤险,因为个人缴费不存在工伤问题。
❺ 社保报停了还可以买单工伤保险吗
1、停交社保工伤是能得到赔偿的,按照伤残级别,所赔偿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都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1)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以后,如果用人单位停缴了社保,所发生的一切赔偿费用都应当由公司全额承担。
(2)一般工伤认定应该是30个工作日内做出,超过60日申报是不享受工伤待遇的。
2、根据《社会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❻ 工伤社保能报销吗
1.通常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序。工伤认定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单,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身份证等材料,建议到当地工伤部门领取申请单及一应材料说明。
2.工伤医疗过程中,请工伤员工向医疗机构说明是工伤,医院用药时会注意,此时注意不要划社保卡,走手工报销流程,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进行工伤报销。
3.一般工伤报销是100%的,当然这仅是医疗用,公司在停工留薪期要照常支付员工工资。如果伤残定级,在解除(有些伤残情况公司不能主动解除)或终止时还要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基金除支付医疗费用外,还要支付伤残补助和伤残医疗补助金。
❼ 社保工伤怎么报
工伤保险的报销流程:
一、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
二、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过行政复议期后)。
(二) 发票原件(本人签字)。
(三) 费用明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要求原件、复印件。
(四) 工伤待遇审批表。
(五) 工伤职工如果放弃伤残等级鉴定,需本人书写放弃伤残等级鉴定声明,单位盖章。
(六) 工伤职工如需要评残,需到医保处填写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申报表。
工伤保险报销方法:
1.通常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序,工伤认定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单,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身份证等材料,建议到当地工伤部门领取申请单及一应材料说明。
2.工伤医疗过程中,请工伤员工向医疗机构说明是工伤,医院用药的时候会注意,此时注意不要划社保卡,走手工报销流程,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进行工伤报销。
3.一般工伤报销是100%的。当然这仅是医疗费用,公司在停工留薪期要照常支付员工工资。如果伤残定级,在解除(有些伤残情况公司不能主动解除)或终止时还要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基金除支付医疗费用外,还要支付伤残补助和伤残医疗补助金。
4.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❽ 工伤住院期间买的拐扙社保能报销吗
员工在住院期间购 买的拐杖是不能进行报销的,不属于工伤待遇中的内容。
因为员工住院期间购 买的拐杖并不是治疗过程中的必须品,也不属于辅助器械。仅仅是员工在未康复前为了方便自己而购 买的,所以是不能进行报销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 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 务 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 务 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 金支付,基 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 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 金支付。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 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 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 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 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 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 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 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 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