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19年社保补缴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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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补交新政策
一、养老保险补缴对象
1、企业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
2、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
3、个体工商户,可以以个人身份补缴养老保险。
二、养老保险补缴基数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补缴时执行的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进行补缴。
三、养老保险补缴年龄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其中个体工商户补缴时间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补缴以后每年继续缴费,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不满15年的,可继续缴费至满15年,再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3、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未满45周岁,女未满40周岁,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只能从参保之月开始缴费,累计缴满15年后,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
四、养老保险补缴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从业经历者提供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材料(原件、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4、部队复员军人提供军人档案。
『贰』 我2019年11月新入职一家单位,到2020年5月,单位一直没有给我交社保,请问现在还可以补缴吗
你好朋友,2019年11月新入职一家单位,到2020年5月,单位一直没有给交社保,现在还可以补缴的
『叁』 社保2019年4月以后是否可以补交
1、可以补交,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分地域)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2、注意的是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一年来计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两年来计算,只单独补交08年9月这也是按两年来计算)。
社保的补交是从你开始办理社保以后断交的部分,不能往前补交。
1、直接提供补交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凭证上要有员工的本人签名。
2、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单位起草一份补交申请,就说是经办人员失误之类的原因,补交保险。上面注明员工姓名和身份证号。加盖公章。
带上公章,去那现填表四表五,工作人员一般会告诉你缴费比例,照基数乘就行了。表五是不能修改的,要注意。表四一式两份,表五一式三份。到时再选择缴款方式托收、现金还是支票。
除了这些,你还是需要带着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有疑问的,可以拨打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咨询。
『肆』 2019年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新文件是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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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身份补缴的,须具有青岛市户籍且尚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补缴时按属地原则,到现户籍所在区(市)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申报办理时,需持《个人身份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附件2)以及鲁人社发〔2015〕29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后报市社保局审核。经审核符合补缴条件的,到所在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关于贯彻鲁人社发〔2015〕29号文件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工作,妥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我市用人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和职工中断缴费、应保未保等问题,现就贯彻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统一和规范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29号)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持《从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附件1)以及鲁人社发〔2015〕29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到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其中,市内三区补缴时间超过一年及以上的,到市社保局申报审核后再到三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二、以个人身份补缴的,须具有青岛市户籍且尚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补缴时按属地原则,到现户籍所在区(市)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申报办理时,需持《个人身份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附件2)以及鲁人社发〔2015〕29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后报市社保局审核。经审核符合补缴条件的,到所在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三、以个人身份补缴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人员,以补缴金额全部到账之月确定其退休时间,自补缴金额全部到账次月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中,要求认定视同缴费年限且符合认定条件的,其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
四、已享受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人员,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当月起停发原待遇,同时其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除政府补贴外的余额予以退还本人。
五、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鲁人社发〔2015〕29号文件规定执行,严禁乱开政策口子。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让群众充分了解政策,确保补缴政策落实到位。市社保局应按月将全市补缴情况报市人社局备案。
六、我市原与鲁人社发〔2015〕29号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该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从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2.《个人身份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
2015年8月31日
『伍』 2019年国家劳动法对于社保欠交少交补交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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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因换工作的原因中间断交社保,如果是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职工未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办理补缴业务;而如果是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断缴,那么就无法补缴。简单的说就是,由于公司原因导致员工的社保出现漏缴,断缴问题的,那么你就可以要求公司单位进行补缴。如果是个人辞职等个人原因导致个人社保断交的,是不可以补交的。
『陆』 2019北京朝阳区单位社保补缴需提供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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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是办理企业新参统还是员工新参统哦??
社会保险新参统业务经办流程
日期:2010-12-17
办理条件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佃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程序
第一步
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部门:登记部29、30号窗口
1、办理社保登记所需
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示例见表样;
注:1.单位提交以上资料三个工作日后,可在朝阳社保中心网站中的网上办公专区查询社会保险登记证号
2.当您查询到社保登记证号后按再办理第二步
3.以上为内资企业要求。(其它性质单位所需材料请祥见《登记所需证件资料一览表》)
第二步
办理单位人员参保
办理部门:登记部23至28号窗口(排队办理)
1.持《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原件及《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复印件。
2、在《医疗普通企业版》中录入单位及个人信息并导入U盘.
提交表格:《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及新参统人员的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两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第三步
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及密码
办理部门:登记部30号窗口
1.领取密码:新参保单位当天办理完第二步后,持社保中心业务人员出据的《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月报表》领取单位网上申报密码,
2.领取社保证:参保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持《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原件及最近一个月医疗及四险缴费收款凭证(《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凭证》)或《社保中心财务收据》领取。注:密码用于再次办理收缴业务(网上预约取号、人员增减和补缴等网上业务申报)
提示:
1、新参保单位在办理第一步时,可携带内存为1G以上的U盘,到登记部指定柜台拷贝办理医疗保险手续所需的操作程序软件(或在朝阳社保网下载),在办理第二步前,需与在《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填报银行签订《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
2、外资企业需提供《批准证书》复印件;外资分支机构须带总公司的《批准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3、分支机构均须提供委托授权书。委托授权书格式:XXX公司北京分公司是XXX公司在京设立的分支机构,我公司全权委托XXX公司北京分公司为在京工作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事宜。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及分公司的公章(传真件及复印件均无效)。
4、以上涉及的所有报表、单位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资料复印件为A4规格;涉及需手工填写的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如有涂改表格无效。(以上所有报表均一式两份)
5、相关网址:朝阳社保中心网址:《医疗普通企业版》软件下载网址软件技术支持电话:96102进入《医疗普通企业版》密码为“1”
6、咨询电话:85820091社保中心开户全称为: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简称:朝阳社保合同号不用填写
办公时间:每月5日至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周六日、节假日不办公)遇节假日提前,以社保中心网上通知为准。
员工新参统
办理条件:参保单位因种种原因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但其它四险(养老、失业、工伤、生育)正常缴费,需要重新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的,按此流程办理。
办理程序:
办理所需材料
1、参保单位须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数据采集2.4.8版》软件
2、将软件安装后,在《医疗普通企业版》中录入单位及个人信息并导入U盘。
3、《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A4规格复印件。
4、两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5、新参统人员的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A4规格复印件和身份证A4规格复印件
填报报表:《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办理时间:每月5日-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