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东莞市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参保人的最大年龄为多少
东莞市参保人的最大年龄也就是需要缴纳到参保人退休年龄。
中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
缴纳社保年龄最低限:年满16周岁(工种不属于危险岗位),岗位应符合《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相关规定),是可以参保的。(未满16周岁是童工,不能参加社保)
(1)东莞员工需交多少社保卡扩展阅读:
社保查询
1、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
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2. 东莞工人社保最低交多少钱
社保交的话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个人自己交。还有一种是个人跟单位回一起交。如果是个答人交,肯定是按最低档的进行。去当地的社保中心询问下就知道。
还有一种单位跟个人一起交的话。
社保缴纳比例如下:
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生育保险0.7%全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0.5到1.6%也是全由单位承担。
注意: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3. 东莞住房公积金,社保,缴费比例是怎样的,如果月收入按照5K,该交多少社保和公积金
东莞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为5-20%,具体由单位和职工协商确定。
社保: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为8%;医疗保险个人为2%;失业保险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个人不交钱。
综上,如果月收入5000元,公积金缴纳费用为250-1000元之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为400元,医疗保险个人100元,失业保险个人10元;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25-100元之间。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20%。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单位可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在规定范围内确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公积金不可以退款,但符合以下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可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
(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三)租住本市住房;
(四)退休;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
(七)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
(八)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公积金可异地贷款买房,具体流程如下:
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
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发放。
住房公积金不可用于买车。《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3)东莞员工需交多少社保卡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网络-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网络-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
网络-社保缴费比例
4. 2020年东莞社保缴费交多少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过渡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而进行的。
根据东莞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每年7月份,由于平均工资的调整,东莞社保缴费基数也作出相应调整!
7月1日,东莞市相关的社保缴费基数和社保待遇将按新公布的数据执行!
2019-2020年东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以本人工资为缴费基数。职工本人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60%(现即3376元)的,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的60%缴纳;本人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300%(现即19014元),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的300%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补充医疗保险
参加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8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895元)确定。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参加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以本人工资为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东莞市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7484元)确定,下限按照东莞市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497元)确定。
工伤保险
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以本人工资为缴费基数,无上下限。
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参加企业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8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东莞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东莞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18年度东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35元)300%(1748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