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保的目的是什么有什么意义
社保是国家要求企业为职工缴纳的,是具有法律依据,强制效力的。
其目的是保障企业专和个人的双方权益。
1、养老保属险:累计缴纳满10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领取养老金。
2、失业保险:个人非自愿离职(企业裁员等)可以领取失业金(连续缴费蓄满1年)
3、工伤保险:个人在工作岗位上受到伤害,甚至致残致死,都可以使用工伤基金,减小企业用工风险,增加受伤职工赔付力度
4、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年,生育时可以使用,以报销产前检查和分娩费用。
5、医疗保险:在个人生病时,去医院看病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减少个人因生病、意外伤害造成的看病所承担费用。
② 公司为员工购买社保有什么好处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执行的保险,单位,个人,属于强制执行必须履内行的缴纳义务。 社会保险是容对职工养老、生病、失业、生育方面给予保障的一种福利。
好处如下:
1、医疗:个人和公司也是根据比例交钱,个人掏一小部分,公司拿大部分,平时小病小灾的,拿个药打个针就不用说了都可以用医保上的钱,大病住院可以报销到8万,当然要是在交一年几十块钱的大病救助金的话,出现大病可以报销20万左右。
2、工伤:这个不用个人拿钱,是公司给缴纳的,当你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或是因工受伤,根据工伤鉴定等级,劳动部门和公司会给予工伤赔偿。
③ 公司帮员工买社会保险,员工可以得到什么好处
累计交满15年也可以,因为交纳社保是国家的政策,企业必须为职工交纳,简单来说就是为以后退休能有经济来源维持生命。很多事你不能预料,不要早下决定身体很好,随着年龄增加你会老你会失去健康的身体,如果你交够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那么当你退休后就可以按月领取退休金和享受医疗待遇。同样的金额你存银行,不能支撑你活到100岁。如果还生病的话更维持不了几年。养老保险帐户可以随你转移,一个厂不做了到下一个厂可以转移过去,甚至实现异地跨省转移。没有稳定的工作那就需要你去创造去争取,眼光放远一些。
④ 公司要求员工交社保,请问对于员工来说,交社保有什么好处呢
社保交够15年,到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退休金
⑤ 企业为什么要给员工购买社保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为您带来2016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全文内容,欢迎浏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条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四章 工伤保险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⑥ 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保的目的是什么,有什么意义
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具体的社保构成比例为:
养老内保险:单位每个月为容你缴纳22%,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2%,你自己缴纳2%;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7%,你自己缴纳7%
这当然是你以后生活的保障啊!
⑦ 企业给员工购买社保有什么好处
这个是咱们国家现行法律的基本要求,不上就属于违法。
⑧ 企业给员工买社保,企业有什么好处吗
1、企业的利益需要高素质的员工来实现,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可以暂时省点专钱,但是一旦属被查处,还要被罚款;
2、高素质的员工也可能因为没有社保而流失,影响企业的发展;
3、另外,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对于小企业尤其实惠,一旦有事,可以说花小钱办大事。
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处罚如下:
1、责令限期缴纳。即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全部缴清费用;
2、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的数额为每逾期一日加收所欠款额的2%;
3、对欠缴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
⑨ 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的程序是什么
步骤如下:
1、社保局开户。
准备好开户资料,去当地社保局开户,一般到社保局开户服务窗口办理。
所需资料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1份(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盖公章)、社会保险登记表2份。
2、到社保局拿员工社保申报核定表。
填写好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人员登记表以及打印出你公司需缴纳社保的员工上月工资明细表,表上做一个签字栏打上”法人签字:“字样,让公司法人签字),然后将两个表都盖上公司公章,拿到社保局核定窗口,工作人员会给你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
注意:在确定公司缴纳社保人员人数没有变动的情况下,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在每个月的15号之后去社保局拿。
3、去地税局换税收缴款书。
带上公司公章和资料,到地税局服务窗口登记,工作人员将信息录入系统提交后,要等落户,落户需要时间,正常是一个星期,落户完成后才能办理社保登记,社保登记很简单,带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就行,也不需要盖公章。在办理社保登记的时候记得带上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第一联(盖公章的)。
在地税局进行税务登记所需要的资料有: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如果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可以不用提供)、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公司章程1份或公司规章制度1份(其中,公司章程中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股东身份证;投资人为单位的,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4、去公司开户银行缴款。
去公司开户银行需凭税收缴款书缴款。首先,税收缴款书一共有5联,每一联盖什么章需要咨询清楚,如果你不确定盖什么印章,可以把公司那一套章带到银行去现场盖。我们这边留开户行的是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章,所以我是事先把印章盖好了拿到银行去的(我们税收缴款书除了第二联盖的是法人章和财务章,其他四联都是盖的公章),最后银行会将税收缴款书第一联返还给你自留。
拓展资料
如何计算保费
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1、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2、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即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费率。我国《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的征缴费率并未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按照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不同的社会保险险种,我们实行不同的征缴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