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成都自己缴纳社保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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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保基数与工资总额的关系:社保应该回按照职工的实际收入答缴纳,职工的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照社平工资的60%缴纳,高于社平工资300%的,按照社平工资的300%缴纳,在两者之间的,按照实际工资缴纳,应该对比社会平均工资是否低于或者超过社平工资的60%或者300%,如果在两者之间,应该按照实际3000元作为缴费基数填报,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不按时足额缴纳,是要接受处罚的。
一、社保缴纳基数应当按照劳动者应发的工资作为社保缴纳的基数。
二、工资应当以货币的形式发放给劳动者本人,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各种补助津贴、绩效工资等。
Ⅱ 2016年成都市社保缴费新规定,成都市社保缴费基数以及比例怎么算
2016成都市社保新规定、缴费基数以及比例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
根据国务院[2005]38号、市政府令第133号和成劳社发[2006]13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从2008年1月起,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
根据成劳社发[2007]120号文件规定,从2008年1月起,未享受社保补贴且生活困难的以下个体参保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并提出申请,经认定符合规定的,从次月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80%两档之中确定一档:
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需提供当前《失保金领取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需提供当前《低保领取证》;
征地农转非人员,需提供《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证》;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女满40岁男满50岁人员,需提供《再就业优惠证》;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单亲家庭等其他生活困难人员,需出具社区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金待遇将相应降低。
2.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为20%,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20%。
在2006年10月市政府令第126号颁布实施前,根据成府发[1999]32号和成办发[2001]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同时,须按缴费基数的0.6%一并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合计为20.6%,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20.6%。
(二)基本医疗保险
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参保时间累计满三年)的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应以个体身份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根据市政府令第154号和成劳社发[2008]1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从2009年1月起,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自愿选择按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9.5%的统账结合参保方式参保,建立个人账户;
也可选择按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4%的住院统筹参保方式参保,不建个人账户,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个体参保人员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方式后,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
(三)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 根据市政府令第126号的有关规定,个体参保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成都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从2006年10月1日起,生育保险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征收,已按《成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参加了生育保险的个体参保缴费人员(不含中断缴费两个月以上的),根据成劳社函[2006]1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暂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从2006年10月1日起按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继续随基本养老保险费一并征收。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不再缴纳生育保险费。
2.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为0.6%,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0.6%。
(2)社保缴费工资上限成都扩展阅读:
社保并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并轨接续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成人社发〔2011〕8号)
成都社保并轨前
综合保险待遇的支付
(一)老年补贴。
2011年3月31日以前参加综合保险,未申领的老年补贴、老年补贴个人账户待遇及已暂停缴纳综合保险费的参保人的缴费记录,从2011年4月1日起自动转移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住院医疗费报销。
2011年3月31日以前参加综合保险,参保人发生住院的,按原资金渠道支付。
(三)工伤补偿。 1、2010年7月31日以前参加综合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的,按原资金渠道支付。
2、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期间参加综合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3、2010年8月1日前享受综合保险按月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定期待遇、旧伤复发医疗费等)的,2010年8月1日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四)失业补贴。
2011年3月31日前参加综合保险,符合享受综合保险失业补贴待遇未申领的, 2011年4月1日后不再受理。
(五)女职工生育补贴。
2011年3月31日以前生育,符合享受综合保险女职工生育补贴待遇及申领规定的,接续参加生育保险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六)医疗个人账户。
2011年4月1日起继续使用。
成都社保并轨后
保险待遇的支付
(一)住院医疗费报销。
1.参保人接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在2011年4月1日以后入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的支付,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
2.参保人综合保险缴费年限与接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满12个月后,其住院医疗费用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
3.参保人综合保险缴费年限与接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不满12个月,突发重大疾病,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参保人综合保险缴费年限与接续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满12个月后生育的,按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五、社会保险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33号)、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54号)的有关规定,逐步向接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发给《社会保险卡》。
社保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1、实施目的不同。社会保险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保障,不以赢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则是保险公司的商业化运作,以利润为目的;
2、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商业保险是遵循“契约自由”原则,由企业和个人自愿投保;
3、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来经营管理的,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人;
4、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50%,保障程度较低;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所缴保费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条件并有一定的缴费能力,被保险人可以获得高水平的保障。
Ⅲ 成都市社保缴费基数和是怎么算的
2018年6月初成都市公布了2017年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65098元/年,四川省2017平工资为71631元/年,按照养老保险最低档即40%计算,成都市2017年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2388元,上限为17910元;医疗等其他保险(最低档60%)缴纳基数为3255元,上限为16275元。若社保申报工资超过上述最低基数,则按实际工资据实缴纳。继公布了个人参考缴纳基数后,单位与个人具体缴纳也已出台,标准如下:
Ⅳ 成都市社保最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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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数是你上年度平均工资。但每个地区有自己的社会最低社保基数和最高基数。
一般国企和公务员上的是全额工资的社保。但私企一般根据自己企业的规定来上社保。一般最多的会以最低基数给员工上社保。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全省是统一的,是依据2011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9043元来确定的。今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为:最高不得超过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月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9760.75元;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月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1952.15元。
单位职工的缴费比例为8%,由所在企业在发放工资中代扣代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依据本人经济状况、在40%~100%之间选择一个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每月最低约缴260.29元(3253.58×40%×20%),最高约缴650.72元(3253.58×100%×20%)。
Ⅳ 成都社保缴纳最低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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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员工应以上年度实际工资平均数或第一个月工资数为基数参保社保,低于最低缴费标准的,按最低基数参保,高于最低基数的,以实际工资为基数参保。
如果该员工是第一年在你们这里工作,在做个人所得税报表时,按实际工资填写即可,没有要求工资必须和社保缴纳标准相符。如果你按社保标准填报了,那年底在税务那里报上去的工资总额和你财务账的工资总额肯定就对不上了。
只是在第二年社保基数调整时,要按这名员工今年工资总额调整他的社保缴纳基数,因为社保那里在调基时,也会审查企业财务账的工资总额。
总之,如果你在报税务的账时按员工社保基数报的话,会造成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和地税账对不上。如果按员工实际工资报的话,在第二年会造成要上调员工社保缴费基数,不能再以最低基数缴费了。不可能兼顾,跟领导请示一下,斟酌着来吧。
Ⅵ 2016成都市社保缴费基数
成都统计局公布2015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7480元,月平工资为4790元。缴费基数:4790*60%=2874
按照成都社平的60%作为缴费基数:养老:2874*20%+2874*8%=804.72;医疗:2874*6.5%+2874*2%=244.29;失业:2874*0.6%+2874*0.4%=28.74;大病医疗:2874*1%=28.74;工伤:2874*0.32%=9.2,;生育:2874*0.5%=14.37;合计为1130.06
Ⅶ 成都市2017年最新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①养老保险 单位缴纳比例 19% ,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为8% ;
②医疗保险 单位缴纳比例 6.5% ,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为2% ;
③工伤保险,单位按照自己公司所在的行业缴纳比例,职工个人不缴纳;
④生育保险 单位缴纳比例0.6% ;职工个人不缴纳
⑤失业保险 单位缴纳比例为0.6% ,职工个人比例为0.4% 。
比如2017年成都社保交费基数是2017元,每应个人交纳社保的比例是20%,实际缴费的费用就是每月403.4元。
2017-2018年成都社保缴费比例,基数说明:
一、养老保险缴费数据: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193元;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6445元;
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9%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12%),个人缴纳比例8% ;
二、医疗保险缴费说明: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市平工资60%的缴费基数:3067元;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市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5333元;
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6.5% ,个人缴纳比例2%。
3、成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 ,个人不需缴纳。
三、失业保险缴费说明: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缴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单位缴纳比例0.6% ,个人缴纳比例 0.4%。
四、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缴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单位缴纳比例0.6% ,个人缴纳比例 0.0%;
五、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缴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7 ,个人缴纳比例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