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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重病期间工资和社保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1-01-20 05:53:50

A. 员工病假期间,公司支付工资和社保合理吗

要支付工资的。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回(劳部发答[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B. 员工病假期间社保和病假工资问题

你好,在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员工自己提出的除外。医疗期根据内员容工的连续工龄及在本单位工作时间而定。就你公司这们员工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五年的实际情况而言,如果他的工龄是10年以下的,医疗期是3个月;如果他的工龄是10以上,医疗期是6个月。
医疗期内,单位应当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也是根据他的工龄计算。工龄不满10年的,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为本人工资的60%,以此往上类推。病假工资最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杭州市区2013年度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470元。
在医疗期内,单位应当给员工正常缴纳社保。

C. 在职期间生病住院治疗社保如何处理

不合理的。如果你在住院属于还在参保状态下的,应该出院的时候就会自动报销结算的。至于关于你们公司要你交社保费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你只需要跟以前一样,交自己要交的那部分就可以了的

D. 如果职工因大病失去劳动能力者那么他的工资和养老金怎么办

职工因大病失去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已经缴纳的社保正常计算,到达退休年龄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合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E. 职工生病期间工资待遇,不给交社保怎么办

在职工患病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职工支付病假工资;劳动合同无约定的,按照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支付病假工资。

F. 员工生病期间病假工资怎么算

依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专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属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的70%的病假工资,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的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G. 员工大病开到病假工资等如何处理

不是省不省的问题,你们合同都应该有写的。我这是地方最底工资算的。我这是30+块一天。 4.3块一小时算的。一天算8个小时。周末没工资

H. 新劳动法里有关于生病期间工资发放标准吗

劳动法没有规定,由其他法规规定,具体如下: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8)员工重病期间工资和社保如何处理扩展阅读:

法定的医疗期长短: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I. 职工在患病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

病假期间公司是应支付员工工资的,但具体支付的工资数额按照公司具体规定执行(多数公司是实行半薪),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生病期间员工社保正常缴纳,其中个人应缴部分如员工应发薪资不足以抵扣,员工应自行补足。公司应缴部分正常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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