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重庆新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分别能领取的金额是多少,需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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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9〕85号)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
为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贯彻落实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9〕8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参保范围及对象
(一)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农村居民、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年满60周岁以上且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可从户籍地所在区县(自治县)开展居民养老保险试点之月起申请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
(二)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待遇或养老待遇的人员不得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三)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农民工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期间,不得同时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二、参保登记
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申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直接申报的,也可委托户籍地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持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及书面委托书到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经审核符合参保条件的,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为其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出具参保登记凭证。
参保人员出生日期以本人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三、养老保险基金筹集
(一)个人缴费
1.缴费标准申报
(1)户籍地所在区县(自治县)开展居民养老保险试点之月年满16周岁且不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或开展试点之月后年满16周岁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正常参保人员),可从社会保障服务所受理参保登记之年起,在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五个年缴费档次中自愿选择标准并在当年内完成缴费申报。正常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均应按年申报。
(2)户籍地所在区县(自治县)开展居民养老保险试点之月已满60周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老年参保人员,2009年试点区县老年参保人员年龄界定统一为2009年8月31日,下同),有条件且自愿缴费的,可在40元、60元、90元三个月缴费档次中自愿选择标准并进行一次性趸缴申报。缴费档次一经选定,不得变更。
(3)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申报的,经本人出具书面授权书,可委托户籍地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代为申报。
2.养老保险费缴纳
正常参保人员应按申报的缴费标准,于每年12月28日前足额缴纳当年养老保险费,一年缴纳一次。
老年参保人员应一次性完清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按选择的缴费档次乘以一次性趸缴的缴费月数确定。一次性趸缴的缴费月数按本人距75周岁余命的实际月数计算,距75周岁的实际月数小于60个月和超过75周岁的,统一按60个月计算。
除因病、因灾等原因经本人申请可在次年补缴外,养老保险费原则上不得补缴。因病、因灾等原因在次年仍未缴纳的,以后不再补缴;需继续缴费的,应重新申报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费缴费方式可采取参保人员到指定的银行直接缴费或由委托银行在参保人员开设的银行账户中代扣代缴等形式。
(二)集体补助
村集体对当年已缴费的正常参保人员给予的缴费补助可记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村集体给予缴费补助时,应向参保人员参保地社会保障服务所进行缴费补助申报,并提交经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的补助对象、标准及办法。
村集体补助资金必须一次性足额缴纳,并从资金到账之月起记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三)政府补贴
政府补贴实行不缴不补原则。政府补贴额记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记入时间为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到账之月。
正常参保人员按规定完清养老保险费后,政府每人每年给予30元缴费补贴。其中,残疾等级达到1、2级的重度残疾人,政府每人每年再代缴40元养老保险费。
老年参保人员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的,政府按其一次性趸缴的缴费年限,每人每年代缴30元养老保险费。其中,残疾等级达到1、2级的重度残疾人,政府每人每年再代缴40元养老保险费。
四、养老待遇给付
(一)基本养老金的按月领取条件及支付时间如下:
1.老年参保人员
(1)选择缴费的老年参保人员,在开展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当年参保并在当年内按规定完清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的,从开展试点之月(2009年试点的区县,在2009年7月至8月年满60周岁的,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跨年后参保或完清费用的,从完清费用的次月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2)不缴费的老年参保人员,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按同《户口簿》子女确定,下同)在开展试点当年内已参保缴费的,从开展试点之月(2009年试点的区县,在2009年7月至8月年满60周岁的,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发给基础养老金;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在试点当年之后参保缴费的,从子女参保缴费之年的1月起按月发给基础养老金。
2.开展试点之月年龄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
(1)从开展试点之年起参保缴费且未间断的人员,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自愿选择按达龄上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到15年的,按规定完清一次性补足费用后,从本人年满60周岁次月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不愿意补足到15年的,将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规定的计发月数,与基础养老金合并从本人年满60周岁次月起按月发给。
(2)从开展试点之年起参保缴费但之后有间断的或未在开展试点之年参保缴费但年满60周岁前已参保缴费的,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不执行一次性补足到15年政策,应将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规定的计发月数,与基础养老金合并从本人年满60周岁次月起按月发给。
3.开展试点之月年龄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
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达到15年及其以上的,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4.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
按规定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期间被判处拘役及以上刑罚或劳动教养,服刑期间或劳动教养期间年满60周岁的,服刑期满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再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并从期满之月起发放基本养老金。
(二)符合本条第(一)项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经户籍地区县(自治县)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发给《重庆市城乡居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证》。
(三)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构成为: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8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正常参保人员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其个人账户养老金按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确定;老年参保人员选择缴费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按参保时缴纳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确定;老年参保人员未选择缴费的,无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中列支,个人账户不足支付时,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明的父母,从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每月增加10元基本养老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时已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从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每月增加10元基本养老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之后年满70周岁的人员,从年满70周岁之月起每月增加10元基本养老金。
(四)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简称领保人员),应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次年起,每年于本人出生月份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重庆市城乡居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证》,到参保地社会保障服务所接受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核查。逾期三个月未接受核查的,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从第四个月起暂停发放其基本养老金;之后通过资格核查的,暂停发放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五)领保人员被判处劳动教养或被处拘役以上刑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期执行的除外)的,劳动教养期间或服刑期间不享受基本养老金及其调整;从劳动教养期满或服刑期满的次月起,按劳动教养前或服刑前的标准发给基本养老金。
(六)领保人员死亡后,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其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应在30日内将有效死亡证明提交给参保地社会保障服务所,并按规定领取一次性死亡补助金。逾期未提供资料导致领保人员死亡后基本养老金超期支付的,多支付的基本养老金在发给的一次性死亡补助金及领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中予以抵扣,不足以抵扣的,按规定予以追回。
五、个人账户的建立及管理
(一)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及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个人账户支出等信息内容。
(二)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按规定产生利息,由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市政府确定的个人账户利率计算。利息计算公式为:
正常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利息=个人账户年初储存额×本年记账利率+本年度记入金额×本年记账利率×1/12×(12-n+1)(n为本年度资金到账月份,且1≤n≤12)。当年有集体补助且集体补助到账月份与个人缴费及财政补贴时间不一致的,集体补助和个人缴费及财政补贴按照本年度记入金额利息公式,按照不同到账月份分别产生利息。
领保人员个人账户利息=个人账户年初余额×本年记账利率-本年度支付月积数×本年记账利率×1/12。其中,本年度支付月积数=∑〔m月份支付额×(12-m+1)〕(m为本年度各支付月份,且1≤m≤12)。
(三)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
(四)正常参保人员在年满60周岁前出国出境定居的,将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集体补助的本息一次性退给本人,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正常参保人员在年满60周岁前死亡的,将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集体补助的本息一次性退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无指定受益人和法定继承人的,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五)领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应将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集体补助的余额按规定进行一次性退还处理。计算公式为:
退还金额=个人账户余额×(首次领取待遇时个人缴费本息+首次领取待遇时集体补助本息)÷首次领取待遇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六、其他
(一)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的通知》(民办发〔1992〕2号)规定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原老农保基金债权由各区县负责清理并作妥善处理。对申请将个人账户合并计算的,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积累额(已领取待遇人员为个人账户余额)足额转入居民养老保险。
(二)按照《重庆市对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人员实施生活补贴的暂行办法》(渝府发[2005]121号)规定领取生活费补贴的人员,自愿选择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从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之月起,不再领取渝府发[2005]121号文件规定的生活费补贴。
(三)本实施意见所称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村民会议”程序形成的决定。
(四)参保地社会保障服务所或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向参保人员提供多种形式的个人账户信息查询服务。
(五)参保人员对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确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行为及计算发放基本养老金行为有争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六)《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七)《重庆市城乡居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
(八)本实施意见从印发之日起施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渝人社发[2009]79号)停止执行。
『贰』 重庆农村社保的如何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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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和农村老年人社会保障问题
一、现阶段国家对农民和农村老年人的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条:“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对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社会保障法(草案)除了一句:“全复盖”外。就什么都看不见了,对农民和农村老年人的保障只字未提。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倒退。这个草案的出台不仅是违反宪法,而且是违反国家国际法规的。如1933年国际劳动组织就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残疾保险和遗嘱保险纳入条约范围。这也说明,那些高喊与国际接轨的部门在这些问题上就不出声了。
原来我们国家都有社会保障政策的,只是那些政策是与农民无关,与农村老年人无缘的,原来的社会保障政策只是保障的有钱人,只是保障的既得利益者,与弱势群体、农民、农村老年人是完全不沾边的,也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做法。
最近,各地出台了一些五花百门的城乡社会保险规定,都是把农民和农村老年人排除在外的,特别是对于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忘记了。最奇怪的是最近出台的农村参战军人参加社会保的规定,也是明文规定超过60岁的老退伍军人不能参加社保,还规定要工体工商户才能参加,害得一些人只好高价去办理营业执照(当然是应付的)。能参加的人是占很少,我们不能不怀疑出台这样的政策是为什么,在制定这种政策的时候,本来就知道这些参战人员现在大都超过60岁了,制定者们还是要出台这样的有名无实的政策。例如我镇的越战老兵廖玉辉、何宗友、刘元成、熊华六等都因超过60岁参加不了社会保险。这些政策无不是歧视农民和歧视农村老年人的表现。
在我县2000年的社会保障上,有航运企业老年退休人员办理社会保障,只要向社保局每人交8500元,每月可320元,照这样的办法,只要二年多就领完自己交纳的钱。又在今年我地向家坝库区移民的政策,失地农村老年人,把自己的国家耕地补偿款3万元上交社会保险局,每月只能领190元,算出来的数据要十三年二个月能领完自己交纳的钱。是企业工人要二年多领完自己交纳的钱,是农民就要十三年二个月才领完自己交纳的钱。企业工人只交纳8500元,农民就要交纳30000元。这就是城乡差别。这就是工农差别,这就是社保局制定的违反宪法和法律的政策。这也是同命不同价的翻版。从这个失地农民和企业职工的缴费和领取比例是企业员工是农民的四倍,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好在四川珙县正在推行新的农村老年人社会保障办法,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只要一次性缴纳4800元钱,在交纳100元的手续费,每月可领100元到死为止。这个缴费和领取的比例比我县失地老年农民要13年多领完要好一点。但是,一刀切的方法有待研究。应该“多缴多领”更符合事实。根据物价的高涨看来,每月这100元是有很大的不足。违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把老年人应该从60岁起自作主张的提高到65岁。这也是与法律规定冲突的。
还有一个社保政策是个体工商户可以参加社会保险,而农民不能参加,这也就是明显的只照顾有钱的人,而把无钱无势的农民再次踏入人间地域也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这就明显的要农民在工商局高价买一张营业执照(本来就是假的),到社会保险局交钱办社会保险(有事实依据)。
我地已有集体职工下岗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凡六十岁以下的,每人连滞纳金交四五万元,满六十岁起每月领取一千一百多元,只要三年多领完所交纳的钱。
有些地方设计的老年农民参加社保是一次性交费,但是每月只领100元,这一百元是拿钱去买来的,100百元能做什么?农村的低保每人都是150元了,那还是无偿的发放的。
09年,6月25日,国务院消息说“农村新型社会保险在全国百分之十的地方试点”。好在总开始试点了。有百利无一害的事,是越早越好。
好在有些人早就在不断为农民和农村老年人呼吁:
08年11月7日国务院总理张德江说:“各级政府应在完善社保体制中发挥主导作用,进一步利用社保在分配和保障基本生活的功能,提高消费需求,促进经经济发展”。
08年11月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金祥说:“发展社保事业刺激消费扩大内需”。
08年10月27日经济学家厉以宁说:“最低生活保障有助于扩大内需”。
09年5月21日法学硕士吴国滨说:“农村社保是抵御金融海啸的基石”。
2009年06月19日17:14人民政协报政协常委张维庆“实现社会保险的低标准、全覆盖,当前来看资金问题不是第一位的,关键是我们有没有决心去实现这个目标。”
农民和农村老年人无社会保障的困境
根据国家统计:我国有60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一亿多,占全国人口的十分之一多,并且还在不断增加。全国政协委员孙贵宝说:到本世纪中叶前,农村老年人达4亿,占中国人口三分之一,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
因农村老年人没有社会保障,有一部分人有存款,不敢消费。我两夫妻都是65岁以上老年人,四儿女在外,我们在家要种二十多亩的承包地,还要喂猪、鸡等。有一些钱都是为无劳力时准备的,因无保障,只有劳动到咽气时为止。
我镇新春村的彭华山,93岁了还要下地干活,还要担粪上山种粮食。
我县新市镇天宫村杨德云夫妇都七十多岁,儿媳在外打工,家中承包地要种,孙子要管,98岁的老父要供养。
我镇民主村赵成寿两夫妇都80多岁,儿女外出打工,老两口在家带四个孙子,还要在家劳动生产,那就是养大儿女还要养孙子。
我镇新江村王德夫老两口在家,种地种菜,还要挑菜上街卖。在家还要看管两个孙儿。上还要抚养80多的老母。自己有积蓄,要出钱买社会保险无望。
以上的农村老年人问题不胜枚举。
比起有些老年人有社会保险,有退休金,饭后钓鱼、打麻将还吗娘。是天大的差别!
我们农村现在的养老方式有几种,只占农村老年人的少数:有夫妻一方养老,这就是一方有退休或者养老金,双方就用一个人的钱养老;社会养老,养老院,吃低保,这是少数,只占农村老年人的百分之一二;儿女养老,这是不稳定的,儿女有钱多给,少钱就少给,要自己劳动生产补助。有些子女把父母接进城,儿女有稳定工作的要住长久一点,否则就因各种原因随时回家。这些随父母进城的老年人与城里有收入的老年人是不合群的。城里的老年人都是说的工资多少,农村去的老年人只有埋怨命生得不好。有的打工子女接父母进城看管孩子,做家务事。与社会无有交往,只是随打工的需要随时搬家。因户口的限制,等子女把城市建好后就回家。
有子女多的,在孝道方面的问题,把老年人喂“转转牛”对待,这在农村不少。还有很多啃老、厌老、弃老、虐老的事情太多,这在很多案件中可以看出,这些情况无不与农村老年人问题没有解决好有一定的关系。
我们时常夸耀说我们的国家在经济上、建设上,短时间就完成外国几十年的速度,但是我们从不拿农民和农村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与外国人比。
农民和农村老年人对国家的贡献
革命战争中,在农民在打战干革命,在抗日战争中,我们四川就有三百多万川军在抗日,这三百多万川军都是农民;解放战争中,也是无数的农民在浴血奋战;在对印反击战和对越战争中,那里不是农民的儿子在奋战:到现在的国防建设中哪里不是农民子弟兵。可是,社保政策的制定者们都忘得一干二净。
在国家建设中,修公路、修铁路、架桥梁、建工厂、建城市、修水利哪里离开了农民,哪里不是农民是主力军。农民们不但要出力,很多还是无偿的,这些工程没有农民能行吗?我们今天的幸福不是农民的劳动和出钱出力能办到吗?我们就曾经无偿的修工路、学校、政府办公室、电站、供销社、医院等。农民的汗就这样白流了吗?农民的钱就这样白花了吗?要知道,在那几年的灾害面前,农民是勒紧裤腰带、是以生命的代价去搞农业和工业的。那时饿死的人是农民,而不是现在有保障的城市人。
农民在长期的时间里,向国家无偿的交纳农业税,这也是世界少有的;强行要农民低价向城市交纳粮食、猪肉、棉花、糖、油、茶等,农民的贡献还少了吗?
改革开放后的前几年还好,农民在解决温饱后,乱收费就在农村大行其道,农村的乱收费,有一部门进了他们的腰包,有一部分是修建了城市的部门。例如工商、国土、计生、供电等部门的办公楼,要是没有对农民的乱收费和乱罚款,能有今天的高楼大厦吗?
农民和农村老年人只要有一口气都要向国家和社会作贡献。例如今年5月在我镇新春村6组集资修公路,连80多岁的老人都要交一份。每人交1250元,有一家8个人的就集资了一万多元。要知道,修公路,不止是农民自己有益,国家的产品下乡如汽车、摩托车都会多卖几台。还有新春村7组每人还要集资1600多元。国家的给种粮农民的直补还不贴不了这些集资款。更有我镇金鸭村三组周家,自己两口子近七十,还要供养95岁的老娘,95岁老娘还要为集体和国家作贡献,今年农村公路出资还有老娘一份,每人出300多元少不了一份。
有统计显示:新华网06年12月31日消息:“全国通过取消农业税每年减轻农民负担1200亿元”,这也反证明农民每年要向国家多贡献1200亿元。这个数字还少了吗?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司杜鹰说:有学者统计,从78年到2003年的25年里,低价从农民手中拿走了2万亿元人民币。
06年9月16日教授乔新生文章:79年以来,国家和城市从农村集体土地的转让中积累了9万亿元的资产。
以上的两组数据还没有统计部门在农村的乱收费和乱罚款,还没有统计出农民工在城市以低工资出卖劳力的数据。这当然是一个很大的天文数字。工业反哺农业,多吁少取是政府官员的口号。多少年来只是说说而也。
解决农民社保和农村老年人社会保障就无办法了吗??
一提到农民社会保障和农村老年人社会保障,个个政府部门都说无钱办理,个个都把头摇得象泼浪鼓。事实如何?
1、农村老年人办理社会保障,是一次性的交费办理,所交费用要几年才能领完,也就是前几年国家是将交纳的保费分期付给参保人,这前几年国家是不会投入的。参保人不断的投入维持社保机构的运转。国家的投入要后后几年的事。难在后面。后面因为国家经济不断的好转,不存在资金的问题。
2、分级别交纳,实行“多交多领”“少交少领”;岁数大的少交,因为这些人领取的时间短;岁数小的多交,因为他们领取的时间长一点。制定一个合理的办法,照顾到大多数人的情况。根据自愿原则分期分批办理。自己缴费,国家补助。例如全国老年人一亿多的十分之二能缴费,每人缴费3万,就是6千万。前几年国家是不会补贴的,因为每人缴的费要几年后才能领完。不断有人缴进来。不断有人领出去。就象公共汽车一样,车箱里绐终满员。社保机构还可用保费去投资有结余。加上几年后国家经济在一好转。资金问题就更不大了。
3、压缩公款吃喝、公车消费、公款旅游,这三公现象是广大群众深恶痛绝的毒瘤,是社会的公害,也是政府说要根治的。现在是越来越猖狂。据新华网08年5月23日消息:99年公费出国财政费3000亿元、04年公车消费4085亿元、公款吃喝2000亿元。每年这三公消费在一万亿元。只要把这部分压缩一点就够农民和农村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了。
4、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纳税人的钱,被政府官员拿去搞他自己的表面、政绩、形象。为了他自己官位和利益,不惜在政绩和形象上下工夫。在农民和农村老年人的民生工程上不想花钱。不想出力,例如安徽阜阳的白宫政府办公大楼的腐败案就能说明问题。例如云南绥江县是一个贫困县,是向家坝库区,是停建区域。但是政府大院即从没有停建。县府大院是在停建通知后修建的,最奇怪的是今年的7月分,说要在绥江召开一个移民会议,有云南省政府的人参加,为了形象和政绩马上在5月到6月在新建政府大院的前面又违法修建一个会场,花掉二百多万元。要知道,绥江县农民和农村老年人的社会保障还没有搞。民生工程不搞去搞一个只要几年就被水库淹掉的官员享受的无益的事情。被这些部门和官员浪费的钱财用于搞社会保障是可以的。以至于05年9月15日《每日经济新闻》文章认为:“政绩工程正成权贵经济,资金浪费损失4000亿元以上”。据新华网贵阳9月25日文章:据建设部官员披露,约五分之一的城镇建设存在“形象工程”。这五分这一的政府都自己的形象看重,而不关心民生工程,说明我们的政府眼睛只看上,只看自己,而很少看到广大农村,广大农民,更不关心农民和农村老年的社会保障问题。
5、压缩财政开支,财政开支是一个无底洞。全国政协委员冯培恩在07年3月12日说:“中国人均负担行政费用20年增加23倍”。我们的社会保障增加了多少?07年2月17日财政部长金人庆说:“最不想买单的是增长最快的行政费用”。这说明行政费用的过快增长和社会保障费用的增长是不适应的。
6、减少国有企业的过高工资和红利也能解决农民和农村老年的社会保障问题。例如平安保险领导人马鸣哲一个人有6600万元的工资,加上几千个国企高管也都压缩一部分出来,这个农民的事情就好办了。恐怕还有更多的马鸣哲的高薪没有人去管理。因为他们拿的纳税人的钱,而纳税人又无权利参与管理。参与制定政策。所以,百姓只眼睁睁看他们吃得流油而无能为力。
7、清查一些部门的小金库,有很多部门把纳税人的钱用于账外开销,这也是一个惊人的数字。只要认真清查,农民和农村老年人的社会保障问题不难解决。
8、加强反腐败,前些年众所周知的统计数字外逃的贪官就带走我们国家500亿美元。这些钱用于农村的问题完全可以的了。这说明我们的制度有重大的问题,眼看贪官把钱贪下去而搞农民的事总说无钱。连最高人民法院的副院长都有4亿多元的问题,不能不是一个天大的玩笑。加强反腐后,纳税人的钱就用在民生工程上了,少被贪污了。
9、我们国家购买有风险的美国国债8000亿美元。还要买欧500亿美元,少买一点就够我们国家农民和农村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事情了。或者先把我们自己国内的事情,把农民和农村老年人的事情搞好,有钱再去外国投资也不晚。
10、在设计老年人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和领取的比例上,一定不能违反宪法,以农民的国民待遇,平等待遇。不能搞城市和农村两种办法,人为的拉大城乡差别。如果说就象我前面举例的我地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与城市的缴费和领取比例相差四倍多的怪事,
总之,只要真正想到农民,事情就好把,相反就难办。
11、一说到农民的社会保障和农村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事情,总有人说“没有钱办理”“是一个系统大工程,要慢慢来”“要多方论证,要试点”等等消极的主张。但是政府部门提高自己享受的公车一样,几个人就把公车的消费从一般的车提高到宝马一样。只要政府部门像对待自己增加工资一样,只要政府部门像涨自己的补贴一样,政府部门用这样的速度来办理,农民和农村老年人的社会保障问题就不难办理了。
11、据银监委最新披露:国资商业银行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副行长、总经理等高层,二OO六年、二OO七年、二OO八年,三年,有37家银行122名高管的年薪酬在1千万元以上至4千七百七十多万元。享有4千万元以上超级年薪酬的分别是9家银行的15名高管。这九家银行是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淅江银行、广东省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这些高管门少一点薪酬,农村搞好了,经济发达了,自然的薪酬也就增加了。
12、来调节,税收是一种平衡和减少差别的办理,提早开征一些税种,如已提到议事日程上的房产税也是一个好办法。开征一个房产税完全能解决社会保障问题。最近国家已调高烟草税和酒类消费税也能解决。
13、最近国家规定社保部门增持国有股的十分之一,也是一大笔资金。这些来源用于农民和农村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完全没有问题。
14、加强反腐败,减少腐败。不要把我们有限的资金被腐败分子贪污了,把钱用在民生工程上,用在农民和农村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上。据材料显示中国:近2万贪官外逃携款8千亿元。光是外逃的都有8千亿,没有外逃的又有多少?这些不是解决社保金的资源吗?为什么天天喊反腐败而腐败是越反越多呢?这不值得我们反思吗?又有报道说,光是深圳市长许宗衡落马后,就有一百多贪官外逃,光是资金就带走100多亿元。这种案件为何不去防范?只要用心去反腐败,这些外逃资金用于民生工程,用于农民和农村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是用不完的。
搞好农民和农村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有无好处?
1、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有了社会保障,老年人生活无忧虑,子女无挂念,更好的工作打工。对国家,体现了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人民拥护。在国际上得到支持,减少一些国家对我们国家在人权方面的指责和刁难。这是一个两权其美的好办法。
2、有利于扩大内需,增加消费。这个道理很多官员不理解,他们总以为我国家出钱是吃亏的一方。农村老年人缴纳社保资金是一次性的,如农村老年人有一亿人,有二成的人缴纳,每人一次性交3万,二千万人一次性就交了6000亿元。领取是分期领走。社会机构就象公共汽车一样,始终是满员运行的。社保机构还可把社保资金用于投资收益,困难有多少?
老年人因无保障,有钱只有存起来,不敢消费。这是公认的事实。只要把存款用于购买社会保险后,每月都在领取的养老金,来源有保障。存款就少,消费就增多。存款和领取的养老金同样是自己的钱,有保障了老年人就放心的消费,这不是扩大内需是什么?再说,现在的存款利息低,存款的人根本不划算,用于这种对国家和老年人两权其美的事为何不可?
3、有利于家庭和目相处,老年人有了社会保障,子女孝顺的多了,改变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有极大的好处。
4、有利于计划生育,中国人几千年的养儿防老的传统,就是无社会保障的结果,只要对于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农民无后顾之忧,什么超生的、重男轻女的现象就大大改观。
5、有利于农村土地的流转,现在的情况是农村老年人在家死守承包地,子女在外工作,两边都不放心,老年人在家的承包在也因年老体弱做不好,因为生活无保障又不敢转包。对于土地没有发挥地力,老年人也无力耕种。只要有了保障,土地流转就容易多了。
6、逐步减轻城乡差别。据中国社科院09年6月15日在京发布的《中国城市蓝皮书》称,“截至2008年末,我国城镇人口已达6.07亿,城镇化率已达到45.7%。而中国城乡收入差距在4至6倍左右,而去年全国城乡收入比为3.31,2000年城乡收入比只有2.79。城乡收入差距近几年持续走高已是不争的事实”,我们的国家就是以消灭城乡差别而自豪的,为何城乡差别还要扩大。这应该是政府部门应着手解决的问题了,其中,把农民和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搞好就是一项好事。2009-06-25政协委员蔡继明说,中国权威部门的一份报告显示,0.4%的人掌握了70%的财富,财富集中度高于美国。一份报告指出,在超过1亿元以上的富豪当中,有2932人是高干子女。他们占据了亿元户的91%,拥有资产20450余亿元。请政府部门不要忘记还有广大的农民和农村老年人还没有社会保障呢?
『叁』 农村社保缴费标准
新农保缴费是年缴费,从100-5000分为12个档次,个人任选一个档次缴费即可。
『肆』 重庆农村社保
,《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98号)出台,按照国家规定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更名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此外,文件在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待遇领取、个人账户处理、丧葬补助金领取、制度内转移衔接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新政策自1月1日起开始执行,目前,重庆市级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制定该项政策的实施意见和操作规范,合川区也就该项政策的正式实施着手启动了前期筹备。
增设了缴费档次
原来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青年人员年缴费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5个档次。新政策将年缴费标准调整为12个档次,分别为年缴100元至1000元的10个档次和1500元、2000元的2个档次。参保人可按照原标准继续缴费,也可根据新标准重新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提高了参保缴费政府补贴
新政策将参保缴费的政府补贴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30元调整为实行梯次补贴。新的补贴标准分别为一档30元、二档40元、三档50元、四档60元、五档70元、六档80元、七档90元、八档100元、九档110元、十档120元、十一档130元、十二档140元。参保人选择的缴费档次越高,得到的政府补贴也就越多,多缴多补。
建立了长缴多得机制
新政策规定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时,每超过一年每月增发2元基础养老金。
完善了个人账户处理办法
新政策规定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包括政府补贴)可依法继承。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前出国出境定居或死亡的,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领保人员死亡后退还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两项金额均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社会资助)和政府补贴资金。此外,新政策还将丧葬补助金的享受范围由原来的领取待遇人员扩大到所有参保人员。参保人缴费完全没有了后顾之忧。
实现了制度内跨统筹转移
参保人员户籍发生迁移的,可按规定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但已按规定领取养老待遇的,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予转移。
重庆市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1、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2、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镇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
重庆市养老保险参保办理地点
持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到户籍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申报,由其统一到乡镇(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本人也可直接持有关证件到乡镇(街道)社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重庆市养老保险不同年龄段政策区别
一、中青年参保规定
1.中青年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中青年人员目前年缴费标准有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五个档次,由本人自愿选择,按年缴费。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中青年人员按规定完清养老保险费后,政府在其个人账户中每人每年补贴30元。其中,对残疾等级达到1、2级的重度残疾人,政府每人每年再代缴40元养老保险费。
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资助、政府缴费补贴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并按规定计息。
2.中青年养老金领取条件
a、参保缴费的青年人员年满60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的,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b、参保缴费的中年人员,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老年人参保规定
1.老年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金额:月缴费档次乘以缴费月数;月缴费档次:有40元、60元、90元三档;缴费月数:按本人距75周岁余命的实际月数计算。最低不得少于60个月;缴费方式:一次性缴清,缴费档次一经选定,不得变更。对选择缴费的老年人员,政府还将给予补贴。按其缴费年限,每人每年代缴30元养老保险费(从应缴费金额中扣减)。其中,残疾等级达到1、2级的重度残疾人,政府每人每年再代缴40元养老保险费(从应缴费金额中扣减)。
2.老年人养老金领取方式
a.选择不缴费的老年人员: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目前为每人每月80元。
b.选择缴费的老年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目前为每人每月80元)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即一次性缴纳时所选择的月缴费档次)两部分组成。
以上两类人员(含青年、中年人员达到60周岁时)符合条件的,还可增发两项特殊待遇:一是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增发10元基本养老金。二是对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高龄老人每月增发10元基本养老金。
『伍』 重庆新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分别能领取的金额是多少 ,需交几年
新农保需要交纳15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方法: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为例:
养老金标准: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除中央财政补贴外,其余由市和区县(自治县)财政按缴费补贴分担比例承担。基础养老金标准随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2、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按国发[2005]38号文件执行)。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额÷139。
所以:每年交900元到时每月领的费用为:80+(900+30)x15÷139=180元/月。
(5)重庆市农村个人社保缴费标准2015扩展阅读:
新农保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新农保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陆』 重庆市农村户口买社保有多少栏次
农村户口参加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般分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国发〔2014〕8号《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缴费档次等各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四、基金筹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三)政府补贴。
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最低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资料来源:http://www.gov.cn/zwgk/2014-02/26/content_2621907.htm
『柒』 农村社保缴费标准是什么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内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容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