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6年吉林省社保缴费新规定,吉林省社保缴费基数以及比例怎么算
现在山东缴费基数还是执行2015年的,2016年的未公布
2015社保缴费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626元,上限调整为13128元。
缴费比例没调整,至少要等到6月调整缴费基数时可能会调整。现在比例:个人缴费,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
⑵ 2016年吉林省社保缴费新规定,吉林省社保缴费基数以及比例怎么算
现在山东缴费基数还是执行2015年的,2016年的未公布
2015社保缴费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专的社会保险缴费基属数下限调整为2626元,上限调整为13128元。
缴费比例没调整,至少要等到6月调整缴费基数时可能会调整。现在比例:个人缴费,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
⑶ 吉林省社保个人缴费基数如何查询
查询吉林省社保个人缴费基数可以通过在手机网络app搜索国家政务平台,进入查询关键词社保缴费,看到社保个人缴费基数查询,点击进入即可。
具体步骤:
1、首先点击手机中的网络APP。
注意事项:
1、姓名、身份证号不可改变。
2、网络app全程为你的隐私保密,不用担心。
⑷ 吉林省2015年社保缴费20年新正策怎样计算年线
都愿意说个新政策,哪来的新政策,养老金计算办法年年出新政,社保还有回诚信度吗。
无法计答算,养老金计算需要许多个人社保数据,仅有一个缴费20年的数据是不够的,还得需要:缴费平均指数、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法定退休年龄时的社平工资数额等,这些数据都要套进退休金计算公式中,没有这些数据是算不出退休金的。
⑸ 吉林省2015年社保缴费多少
每个地方政策不一样的,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
⑹ 吉林省2017年社保缴费多少钱
各统筹地区成年人每人每年缴费标准统一提高到690元。
个人缴费标准由220元调整至240元。大中小学生和儿童每人每年缴费标准统一提高到490元(其中个人缴费40元标准不变)。
2017年政府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450元。中央财政补助258元,省财政承担115.2元,市县财政承担76.8元(延边地区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中央财政补助324元,省财政承担75.6元,延边州所属市县财政承担50.4元)。
(6)吉林省2015年社保缴费扩展阅读
4月26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吉林省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公布了吉林省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
降低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1、降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20%降至16%。
2、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⑺ 吉林省2012年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啊
201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
险种 上年月均工资 基数上限(最高) 基数下限(最低) 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
养老 4672元 14016元 1869元 20%(373.8元) 8%(149.52元)
失业 1869元 1%(18.69元) 0.2%(3.74元)
工伤 2803元 0.3-2%(0.5%=14.02元) 0
生育 2803元 0.8%(22.42元) 0
医疗 2803元 10%(280.3元) 2%+3元(59.06元)
合作 709.23元 212.32元
合作 921.55元
⑻ 吉林省社保个人如何缴纳
以吉林省为例,灵活就业人员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办理,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参保缴费的,凭工商营业执照,以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办理。
具体参保条件如下:
1、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我省户籍人员),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可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省内跨市流动就业,且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的,可在最后参保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省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且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的,可在最后参保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本省和外省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8)吉林省2015年社保缴费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
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个人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