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离职员工公司继续为其缴纳社保,员工交回的社保款会计如何做账
离职员工公司继抄续为其缴纳社袭保,员工交回的社保款的账务处理如下:
1、计提社保款项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2、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贷: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3、收回社保款时:
借: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如果不计提离职人员社保款,
1、缴纳时直接做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贷: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2、收回社保款时:
借: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1)企业现金收回替员工缴纳的社保扩展阅读:
会计分录的编制方法为:
1、涉及的账户,分析经济业务涉及到哪些账户发生变化;
2、账户的性质,分析涉及的这些账户的性质,即它们各属于什么会计要素,位于会计等式的左边还是右边;
3、增减变化情况,分析确定这些账户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增减金额是多少;
4、记账方向,根据账户的性质及其增减变化情况,确定分别记入账户的借方或贷方;
5、根据会计分录的格式要求,编制完整的会计分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会计分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常用会计分录大全
② 员工不要企业交社保,把应该给他交社保的钱直接以现金形式给他个人可以吗
按照最复新的劳动法、制社保法规定,国家是要求每个企业都要给其每个员工参保的。如果不参保,是有违劳动法、社保法规定的。
目前很多企业如果要给每个员工参保的话,所支付的社保费将是一笔大额的支出。所以对于企业来说,尤其是私企,是不大愿意交的,除了只交工伤这一险种。当然,很多正规的企业和大企业都会给员工买社保的。对于员工自己来说,也是一种保障自己的利益。
如果你和公司签协议的话,我想对于不太正规的企业来说,是可以的。目前很多企业都有这种情况:员工要求不买社保,只要工资多点就行。
总的来说,买社保还是有好处的。
谢谢。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③ 员工自愿放弃社会保险,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是否合法
不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给员工购买社保和签订劳动合同都是强制行为,是不能双方约定的,约定了也是无效的。
就社保来讲,社保的钱是单位和员工各交一部分给国家的社保机构的,单位发钱给员工是不能代替社保的,即使发现金,社保也还是没有买。而签合同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是不能约定的。
(3)企业现金收回替员工缴纳的社保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④ 公司没缴纳社保,能要求以现金的形式赔偿吗
“昨天去劳动局协商,公司同意给她补缴”——思路错的
但是社保局只管社保问题,补缴社保是一定的,自己承担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但更重要的你却忘记了,原因为何?门没找对啊,你要找仲裁机构。呵呵
要申请仲裁他不缴纳社保,赔偿双倍工资才是啊。
1、如果为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自2012年4月起要求双倍工资,
2、有个前提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
综上,补缴社保我当然自己缴纳自己的部分,但你不缴纳社保的双倍工资要算清了来哈。
一定要正确理解不签合同才赔双倍工资,为何要这样立法,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的权益关键是什么?社保啊。签了合同不缴纳社保,在很多仲裁机构中也是参照双倍来执行的哦,不过这个双倍的月份有点“缩水”,最多也就执行12个月的双倍,有些是6个月,这个比较灵活,但都哟啊执行一些的,比起你承担的那点社保费,你赚了。
以上全是手打,觉得有用就给个最佳答案吧。
再补充说一下,我说的要求赔双倍,不是喊你不按法律规定的要求。是告诉你经验和事实。公司签了合同就有缴纳社保的义务,不履行义务除了补缴以外,你还可以要求补偿。
补偿金额怎么来的,不少仲裁机构一般按6个月(当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双倍来计量的,当然如果你月薪超高,就另当别论了(月薪超高的工作还是要珍惜,呵呵)。
仲裁结果不满意,就起诉他,他一定是败诉无疑,只是看败多败少的问题。
公司为此付出大量人力物力以及财力(坏事曝光后,以后偷偷不缴社保的风险大了,要不就需要更多的活动费了。)
⑤ 企业给员工缴纳社保可以直接拿现金缴吗
要瞧你们当地是否是地税部门代为征收,是的话到地税缴纳,不是的话到社保经办机构缴纳。
⑥ 公司可以用支付现金给员工的方式取代缴纳社保费用吗
不可以!
一些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费用,但是会给员工发一笔社保补助费,用版现权金代替社保缴纳。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⑦ 公司以现金形式给员工补贴社保违反哪些劳动法
在《劳动法》中的“社会保险”部分:用人单位要为员工依法办理社保,并且从2011年8月份起强制版企业权必须为员工办理“五险”,明确了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各自的法律责任,任何一方不得与法律规定相抵触,社保由劳动者和企业按照比例分担,这也是我们目前推行的基本政策之一。如果公司以现金形式补贴员工社保,而不及时给员工办理相应的社保,意味着用人单位不但违反了《劳动法》,还违反了《社保法》。这种逃避法律责任的后果是:一、单位员工可以随时提出辞职请求,且可以要求补办社保和补偿,劳动主管部门和社保部门核实后,可以强制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及滞纳金。二、用人单位违法用工不但影响声誉和形象,一旦受到投诉核实而且必然受到相关部门严厉的惩罚,付出沉重的代价。
即使员工自愿接受现金补助的方式,用人单位要考虑到自己的法律责任及后续的违法风险,侥幸逃避或明知故犯《劳动法》和《社保法》的行为,都是不足取的。
⑧ 员工只有1天的工资不够扣社保的,员工交回现金怎么做账
1、当期缴纳时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注:单位承担的部版分)
权
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注:个人承担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
2.发工资时,把单位代交的部分收回,从职工工资中扣回时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
3.如果当期未缴纳
①当期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②发工资时个人应交的部分照扣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4.企业以后期间向劳动保障部门缴纳企业代扣养老金部分的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⑨ 员工不要企业交社保,希望把应该给他交社保的钱直接以现金形式给他个人
很有问题。如果不给员工缴纳保险,存在很多问题。1、违法行为,一旦员工版提出补缴,单位没有权任何理由不办理。2、员工签署的任何协议都不会被承认有效。
没有任何办法可以规避。而且不给员工办理保险,存在很多的隐患。
⑩ 公司不给员工买社会保险而是以现金的方式给予一定的补贴,对公司有什么不利之处
公司给员工买社保公司出大部分个人出小部分,公司这样做对公司是有利的,回但不符合劳动法。答
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办理社保,尽管公司给职工一定补贴,但职工仍然有权要求公司为其买社保或事后职工仍有权要求补交社保费用。毕竟公司的做法在劳动部门或其它执法部门是通不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