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果公司未按规定比例缴纳社保金该如何处理
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版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权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社保缴费是由公司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这个缴费比例一般来讲是较为固定的。
维权肯定是需要付出努力的,这个要有心理准备。首先和公司协商,要求以上方面的补偿,达不成共识,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这时就需要你提供必要证据材料了,这非常关键,材料充分,肯定是可以赢的。
这段时间要有意地收集必要证据: 如工资条(最为重要)、考勤记录、工作证、人证物证等等,以书面材料为重。
㈡ 公司未按员工实际工资交纳社保,如何追讨
公司未按员工实际工资交纳社保,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专理。
《劳动保障监属察条例》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三条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㈢ HR新人,公司给员工上社保,不按全额,按照工资等级上;
按社保复法来说,公司应制该按工人上年平均工资来做社保缴费基数,但如果平均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按最低基数申报,高于最高基数的也只能按最高基数申报。
一般公司的做法,为了省钱都是按最低基数申报,如果你认为你的工资比申报基数要高的话,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差额工资社保,同时你自己也得补上个人部分的差额。
申请仲裁的话,你是占理的。
㈣ 公司未按实际工资申报社保
不知道楼主指的公司未按实际工资申报社保是怎么不实际,比如是按照当地最低标准回缴纳,或是按照答一个不是工资但每年调整的基数缴纳?
如果是按照当地最低标准缴纳,那么说明公司有这样的渠道办理,比如挂靠其他公司什么的,是可以做到的,如果是按照每年调整的基数,那就更没有问题了,因为社保就是每年调整基数的,根据上年平均工资来缴纳社保的。
如果公司完全没有为你缴纳社保,那倒是必须为你补缴的。
㈤ 公司不按员工的真实工资申报社会保险,将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你可以去单位所在地区社保中心投诉,应该由公司限期补足差额部分,逾期未补足的,由相关行政部门处以罚款。
㈥ 公司对员工在社保交费上,未按员工实际工资交纳社保,如何追讨
在职期间你应该知道当地的社保缴费标准和缴费额,现在发现虽然晚了一点,社保中心确实回不能受理劳动答争议的事情,但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庭还是能受理并处理这一问题的,再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之前你要掌握一下几点:
1、当地的缴费基数是多少?最低缴费基数是根据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来确定的,你说的1200元是最低工资还是最低缴费基数啊?上海的最低工资为全国最高也只有1120元。
2、你主张的收入为5000元,要有真实的证据,没有签字领取的现金、购物卡、实物等不能计算在内,另外在劳动合同中对缴纳社保是如何约定的。
3、可以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争议仲裁庭提起仲裁,法律没有规定离职员工的申请不能受理,万一不受理可以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如果证据确凿,你的胜算是很大的。
㈦ 公司缴纳社保没按真实工资上报
你可以到劳动检查大队举报或申请仲裁
㈧ 公司未按员工实际工资交纳社保,如何追讨
公司未按员工实际工资交纳社保,这也是大家常常遇到的问题。要吃哑巴亏,当然不。那如何追讨呢?
一、对于企业隐瞒社会保险缴费数额行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你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让他们按正常程序补缴,同时把利害关系讲清楚,受处罚时的负担情况;
二、协商不成时,可以走劳动仲裁的程序,直至到法院起诉,但要注意诉讼时效;
三、也可以同时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有个人工资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条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地方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但未参加的,或者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职工支付费用。
㈨ 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算犯法吗
主要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