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请问在全额事业单位工作的合同制工人退休工资的结构是什么社保给财政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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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90年代参照企业用人制度招收版的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人,头上就永远也要戴上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帽子?教师五十五退休的规定,因招工时的身份是合同制工人就不能实现?政府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二、取得教师资格证,工资待遇同本单位干部身份的教师一样,现已取得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随着《教师法》的出台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制度的完善,自认为是教师受教师法保护,又是专业技术人员,合同制工人已经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了(国家提倡打破身份界线,实行聘任制)。一直是同样干教师的工作,却是工人的身份还要自己每月从工资里拿出一定比例额资金缴纳养老保险,尴尬的是同干一种工作,却有两种身份待遇。
❷ 在做薪酬结构时,哪些费用可以不用纳入社保缴纳基数
社保机构每年要求参保单位申报上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此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参保单位申报后,实际缴费时还会受到当地社保缴费最低和最高金额的限制。
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涉及工资总额统计口径是什么?
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
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中对工资总额的计算做了明确解释: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二、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哪些部分构成?
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月平均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参保单位的缴费基数是本单位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货币和实物工资。
三、哪些部分应列入工资总额用于申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作为工资总额统计,在计算缴费基数时作为依据:
1.计时工资,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指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奖金,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等。
4.津贴和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各种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指对法定节假日和休假日工作的职工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职工按规定支付的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劳动者因病、婚、丧、产假、工伤及定期休假等原因职工的工资及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
7.其他工资,如附加工资、保留工资以及调整工资补发的上年工资等。
8.特殊项目构成的工资,包括《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规定的应计入工资总额的项目。
四、国家统计局规定,哪些项目不计入工资总额,在计算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职工保险福利费用包括医疗卫生费、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事业设施费和集体福利事业补贴、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婴幼儿补贴(即托儿补助)、独生子女牛奶补贴、独生子女费、“六一”儿童节给职工的独生子女补贴、工作服洗补费、献血员营养补助及其他保险福利费。
3.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包括: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国务院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4.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5.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7.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的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8.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9.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10.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以及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11.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和管理费。
12.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13.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4.由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15.按照国家政策为职工建立的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其中单位按政策规定比例缴纳部分。
五、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特殊情况处理?
1.参保职工上一年工资收入的月数不足12个月的,其缴费基数按应发放工资的月数计算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2.参保单位新招职工的缴费基数应按起薪当月(按劳动合同建立的起始月份确定)的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起薪当月实际发放工资不满月的,应当折算成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3.单位派出的长期脱产学习人员、经批准请长假职工,保留工作关系的,以脱产或请假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4.单位派到境外、国外工作的职工,按本人出境(国)上年在本单位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次年的缴费基数按上年本单位工资增长率进行调整。
5.失业后再就业的职工,以再就业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其中,由原单位重新招回,有上一年度工资收入的,用上一年度的工资收入申报缴费基数。
6.参保职工因借调等原因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有隶属关系的单位发放工资的,参保职工应当在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按其本人工资收入合并申报。各单位应分别核算应缴社会保险费,并由参保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合并扣缴。
7.无法确定缴费基数的,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
❸ 社保新政下企业的薪酬结构如何做
1·期末如何计提(分录)
借:管理费用---工资 5000
销售费用---工资 6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1000
2·发放回工资时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答
借:应付职工薪酬 11000-社保个人部分-个税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11000-社保个人部分-个税
3·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保如何做帐
借:应付职工薪酬 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社保个人部分
4·单位承担的社保部分以
借:管理费用---社保单位部分
销售费用---社保单位部分
贷:银行存款
及代缴纳的个税如何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 个税部分
贷:银行存款 个税部分
❹ 辞职后社保为什么显示正常参保
员工已离职,社保还显示在职状况,说明员工原单位没有为员工内办理社保版减退工作容,员工可以拨权打原单位电话要求单位减退。如果单位不予减退的话,员工可以向人社局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必须经常重估财务结构,调整费率,而一般地由于人口结构趋于老化、福利水平的刚性等原因,费率一般是日益提高的。同时,从分配关系看,在退休金保险方面,随收即付制度实质上是代际间的再分配关系,日益上升的费率,会加深代际矛盾,造成政治问题。
(4)优化工资结构降低社保缴费基数扩展阅读:
发展状况:
步入2015年,全国已有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地执行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与2014年相比,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
各地普遍以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社保缴费基数,工资平均数不到下限的按照下限算,超过上限的按照上限计算。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社会平均工资存在虚高成分,并不能完全反映出社会群体平均收入的真实情况”。
社保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联动机制本身就值得商榷。此外,社保缴费基数上浮势必加大企业和低收入群体的缴费负担,如何平衡好参保对象的权利和义务,还需要统筹考量,拿出相应的配套措施。
❺ 办社保需要哪些资料
办社保卡需要的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2、没有办理二代身回份证或答二代身份证丢失的参保人员,需要提供本人户口页复印件;3、特殊人群需要提供特殊证件复印件(如:伤残证、工伤证、低保证等)。办社保卡的流程:1、确保个人基本信息正确。用人单位(学校)可通过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申报系统或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窗口核对个人基本信息;非在职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辖区街道(乡镇)核对个人基本信息。2、领取社会保障卡。在职人员(学生)可通过单位(学校)统一领取;非在职人员可到本辖区街道(乡镇)领取。3、开通社会保障卡。参保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后,本人须持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对应银行窗口开通社会保障卡,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持社会保障卡、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户口薄原件办理。
❻ 男人交生育保险有什么用
生育保险采用保险基金的运作模式。几乎所有给予生育女职工的津贴和医疗费都来自于缴纳生育保险者的保险费用之中。为了保险基金的正常运作,必须适当地扩大缴费群体,此为其一。
虽然男职工生育是零概率事件,但是生育却少不了男性在其中的参与,女职工产假期间其丈夫有照顾责任,生育出的子女其父亲也有抚养责任,缴纳生育保险对生育女职工的津贴和医疗费用,从一定程度上也对男职工有利,所以男职工也应该是生育保险的缴纳来源。从根本上来说,政府要求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还是将用人单位的责任化整为零,让政府介入女职工生育期间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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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医保实行“统筹加个人账户”制度,断缴一定时间后,统筹账户计算连续缴费年限需重新开始计算,缴费年限清零,但个人账户里余额不会清零。
个人账户资金来源,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一部分,不是储蓄性的资金。因此,账户中的资金只能用于个人医疗支出,是专用账户;账户资金归属于个人,结转使用和家属继承都是制度允许的。
目前,很多地区已经着手拓宽医保个人账户的用途,比如,从今年开始,广西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个人账户资金除可支付其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的医疗保障费用外,还可支付其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材料以及批准文号为国药健字的保健食品等。
生育保险基金是整个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依据国家法律规定专门为生育职工支付有关待遇而筹集的款项,其主要作用是为生育而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女职工支付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因此生育保险属于强制参保。但这笔钱实际上并非出自职工个人,而是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职工并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有观点认为男职工不生孩子,享受不到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其实不然。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也就是说,如果男职工的配偶因为未就业没有缴纳社保,则其怀孕生产后,相关检查及医疗费用可以在男方所在用人单位报销。此外,男职工还可以享受到陪产假,并正常领取工资。
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待遇的一部分,其发放是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均可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生育奖励假并未作统一规定,有的地区把新增加生育奖励假纳入生育津贴支付范围,其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津贴支付标准支付。但也有部分省市并没有延长生育奖励假,因此职工生育津贴也不会增加。
❼ 企业如何规避按最低工资作为社保缴纳基数的风险
企业员工参保未按员工的实际收入(上年底平均工资)缴费工资,从法律法规的层面来说,这是必须得的。而在实际的操作中,大多数企业都如同案例的操作模式——按照当地的最低缴费基数来给予员工缴纳社保。社保局也无许了,企业也这么在操作,而大多数的员工也这么默认了。作来企业方面来说,员工同意,社保部门也是认可的,就当是合法的。现在员工提出来,要求企业按实际工资来参保,而且不是到劳动部门 去投诉的,企业也只能根据该员工的申诉要求执行,否则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最终仲裁也只能根据法律法规的条文来作出裁决,仍然得按员工的实际收入来参保。
存在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1)企业自身要控制成本;控制人工成本是每位老板给人力资源部的基本要求。当然企业的领导者们首先会评估风险级别,如果当风险高的,他们也要果断按法律法规执行,风险级别低的,当然得堵一把,堵赢了就算是赚到了,堵输了就是亏。一般是用工密集型的企业比较偏多,由于员工人数多,而且员工的整体收入不太高,员工整体的法律概念稍微弱一些,而且有些员工也不愿意交太多的社保费用。偷偷说一句,很多公司都是这么在做的。
2)员工不愿意按实际收入来缴纳社保;在用工密集型企业中,80%的员工都不愿意按自己的实际收入来参保,而且还有相当多的一部分员工是不愿意的参保的,这原因大家都是知道滴。年纪稍微大的一点的员工,认为自己打几年工就回老家了,社保一定要交满15年,退休时才可以领取养老保险。对于这层人员来说,他们认为要交15年的时间比较长,把钱留在自己的口袋会更安全。而年轻的职工们,又认为离退休的时间太长,真到了退休的时候又不知道这社保的政策会啥变。员工自身的顾虑未解除,导致现在强行实施全员参保给HR们的工作造成很大的困扰。
企业未根据员工实际收入(一般情况下,老员工是按上年度的平均工资,新员工是按参保时的实际收入)足额参保,所存在的风险有以下几点供参考:
1)发生工伤事故时的赔偿标准;企业未根据员工的实际收入来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一旦发生工伤,企业应该按员工的工伤发生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支付其相应的补偿费用,而且还应补齐社保局所支付的差额部分。实际上这一项并不算是风险,如果企业按员工的实际收入来参保,也是应该支付的,相对而言,单从此项来分析,企业还是赚了的。
2)临近退休人员的要求或是在职员工的要求;临近退休的员工的, 通常情况下,他们都会在退休前去咨询相关专业部门 。当他们清楚自己的参保缴纳基数是按当地最低基本工资实施,而退休后的养老保险的金额则会少,涉及到自己利益的,都会申诉或是要求企业补回差额部分,包括在职的员工提出要求,企业都有承担补差额的部分金额的风险。尤其是有的企业还未全员参加养老保险的,对于临时退休的员工(三五年即达退休年龄的)必须得参保。
3)离职人员的追讨;根据劳动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为一年。也就意味着员工在离职一年内,发现自己的权益被侵犯,可以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承担被侵犯的部分权利。用人单位未按员工实际收入缴纳社保,员工有权利提出补缴。但在一般情况下,很少会有员工要求的,据了解,现实的劳动争议中,提出此申诉的案件并不常见。因为企业补足了企业应承担的部分,员工也需要承担自己应承担的部分。根据行政处罚法,追溯的时效为两年,也就是说员工在离职两年内都有诉讼的权利。所以企业在评估风险时,应将离职两年内的员工作来一个评估对象。
4)社保部门的监察;如果企业完全按照当时最低的社保缴费基数来参保,社保部门在审核时也不会让你直接通过,除非企业分了几个档次。我们公司在几年前,同一标准参保,但在五年前就被退单了,后来就只能实打实进行了。据近几个月的社保部门通知,企业必须全额参保养老,而且不能以最低缴费基数参保。这是我们在前几个月收到的通知,而且附近的企业都在调整缴费基数。社保部门也会不定时的到企业进行核实,所以社保将会越来越严格与规范,这已经是一种趋势。当然,最初被查的时候,社保部门会开一个责令改正单,然后限期改善,否则就面临被处罚。
5)客户验厂的要求;在企业有两个上帝,一个是员工,一个是客户。员工为企业创造价值;客户为企业带来价值。所以这两者都是企业必须重视的,而且都必须放在同一等级的重要,企业少了谁都无法生存。客户在对企业进行审核时,也会注重员工社保的问题,但在这里,一般情况下的验厂人员,只要企业为员工买了社保的,都不会特意要求按员工的实际收入来参保。但也有的验厂人员要求就是按法律法规执行,所以企业可以自行评估。
社会保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涉及的问题点有二:一是职工工作期间社会保险未缴或有时段欠缴问题;二是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按最低基数而非实际工资。这样一个涉及每个职工、每家企业的政策,政府相关部门,无论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还是法院,都相当慎重,目前的执法环境是:涉及社会保险的业务归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管理,仲裁及法院均不受理。而劳动监察大队一般采取调解的方式,以减少社保纠纷对整个社会的震荡。
未足额缴纳的风险及现状
当用人单位实现所有劳动者社会保险全覆盖后,最大的问题点就是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普遍按最低基数而非实际工资。尽管这是普遍的现象,但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通常有二个风险:
第一点:劳动者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为由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未缴或未足额缴纳社保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已经成为劳动者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大王牌)
关于这个法条的理解,目前有所争议,即未足额缴纳是否适用?从严格的意义来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就是缴五险(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保险,称为五险)、足额缴(按照职工的工资总额)
❽ 广州,税前1万,到手可以多少,详细的工资扣除结构如社保公积金税等
个税:325元、社保按实际收入缴费个人负担:1000元,公积金个人负担实际收入5%:500元合计:1825元,
❾ 社保卡停交了之后重新办理农村医疗保险那对之前缴纳过的社保有影响吗
没有影响的哈,现在国家政策很好,只要你缴纳过的社保无论你走到哪里都会合并的。所以说尽管放心。
❿ 公司调整工资结构变相让员工全额缴纳社保违法吗
公司的这一种行为只是公司的一系列内部操作,实质够不成违法行为,警察也没有权力去版干涉公司的内部操权作。这种调整也只是公司增加营收的一种套路而已。本人觉得公司变相让员工全额缴纳社保反而是一件好事,这样起码你的养老金和失业保险能缴纳更多,退休时领取的退休金也就更多了。如果你想要自己多拿工资少缴纳社保的话可以向公司的财务提出申请,毕竟公司的财务制度不可能因你一个人而改变。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和公司的财务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