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保缴纳人数和申报个税人数不符怎么办
申报个税的人数不一定与参加社保的人数一致:
1、应该所有参加社保的人员都应该申报,看所领工资的数额是否达到缴纳基点,如达到了就应该缴纳税费,不足不缴。
2、临时工也在申报的行列,还是看是否达到缴纳基点,如达到就得缴税。达不到就免缴。
3、假设的话:如果企业使用临时工,一个月后也是要申报社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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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我们企业是在网上进行社保申报的,每个月都要对每一位成员进行重新申报么
工资收入高于最低基数的,缴纳社保以实际收入为基数,因此,如果你们每个月的工资收入有变化,就要每个月申报一次,按照应发的工资进行缴纳的。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78条规定: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
(2)企业社保设定人数不能申报扩展阅读:
社保征缴管理
(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0日内,本条例施行后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社会保险登记证件不得伪造、变造。
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的样式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第十条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
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以及缴费申报的情况。
第十二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第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第十四条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不同险种的统筹范围,分别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分别单独核算。
社会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
Ⅲ 关于企业在社保上缴人数的相关问题
没有,国家没有企业申报人数的限制,你可以去社保找领导协调一下,那可能是地方上说法,没有条文规定的。
Ⅳ 社会保险怎么申报人数
公司办理社会保险没有人数限制。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新公司办理社保流程:
一、首先要进行社保登记,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营业执照时已在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好)、法人身份证号码、税务登记证单位开户处拿一式三份的表格填写,核实完毕会拿到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再去拿到社保证,进行了社保登记就可以办理社保了。
1、整理单位要办理社保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新办人员需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续保人员,确保个人窗口已报停、或前单位已报停;
4、填写表格。
二、还需填报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经市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签订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承诺书,授予其“网上申报”业务操作权限。
三、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化申报的业务操作程序。参保企业应于每月的1—15日,最好15日前办理通过社会保险业务网站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增减变化及应缴费信息的申报业务,并填写、留存相关表格、资料。
四、参保企业办理完上述“网上申报”操作,确认无误后,应在网上提报“应收核定”申请;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企业的申请,进行应缴费信息的核定,并通过“网上银行”征收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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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新公司办理社保人数有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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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目前的法规没有明确要求缴交社保人数和缴交公积金的人数要一致,但是达到一致是最好的效果。
其次,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为职工缴存公积金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公积金由单位缴存部分和个人缴存部分构成,缺一不可。从这个意义上说缴存住房公积金也是职工的法定义务。
再次住房公积金对职工来说是一种福利,单位缴的部分和个人缴的部分都存入职工个人账户,归职工个人所有。目前在提取和贷款方面还有很多优惠政策。
Ⅵ 个税申报的人数和社保的人数要一致吗
个税申报的人数和社保的人数不一定要一致。
现行的个税起征点是3500,如果公司有25个人,其中有三个人的工资超过3500,那么这三个人的工资就要交个税。
而公司有25个人,如果有2个是刚招进来的,有三个月实习期,那么这三个月可以先不交社保,剩下的23个正式员工在签署了劳动合同之后都要缴纳社保。
(6)企业社保设定人数不能申报扩展阅读:
残保金计算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与个税申报人数不是同一口径。
个税人数是单位需要代扣代缴个税的人员数目,包括:在职员工、雇佣的劳务人员、从单位取得应缴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其他个人、个体工商户等。残保金的人数应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计算,具体计算方法请参考当地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可适当参照本企业上报统计局的在职员工人数和本企业缴纳社保人数。
检查风险不宜量化,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Ⅶ 从2019年开始,税务登记从业人数、报税人数、缴纳社保人数必须一致吗
按照国家规定是必须按照这样申报的,但是呢,目前全国很少有这样回的单位了,基本上都是答国企才这么干,他们不缺钱呢。私企的话,好多都钻空子的。
风险的话,最严重的也就是所谓的五家联合稽查。这个目前基本上都是一线城市或者是城市经济架构特殊的城市才会实行。联合稽查就是工商局+税务局+劳动局+社保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找中立的财会事务所查你们单位的账本,根据账本核对工商信息,税务申报信息,劳动关系是否完善,员工上社保情况、住房公积金缴纳是否属实等等。
但是,一般这种状况都是针对大单位的,因为大单位基本都有问题,查出问题之后,补缴各种项目的金额(这笔给国家)。然后罚款(这笔就给各部门)。针对小单位基本上没有这回事。甚至二三线城市都没有针对单位稽查的这个工作。所以你要是不想按照国家规定做的话,自己也可以谎报数据。
Ⅷ 社保申报企业从业人数和缴纳社保人数一样吗
企业申报了从业人数,那就必须为从业人员办理社保,所以社保申报人数和缴纳社保人数应该是一样的,如果不一样,说明企业是违法。
Ⅸ 1企业申报个人所得税是否要全员申报,与社保申报人数有关系吗
企业如实申报税收数据和如实申报社会保险数据都是法定义务,二者是统一和一致的。所以建议应该如实申报。
Ⅹ 我公司想办理社保,请问国家有人数的规定没有,最少是几个人谢谢!
公司想办理社保是没有人数规定的,只要用人单位在成立的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即可去当地社保局办理社保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10)企业社保设定人数不能申报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