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是否可以吗
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协议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从法律规定看,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因此,企业与员工签署协议,放弃单位为自己购买社保这是一个无效的法律行为。
同样有些劳动者认为自己是到外地打工,担心社会保险自己享受不到,要求公司将社保折算成现金和工资一起发放给自己,公司认为员工纯粹自愿,甚至还可以少支出部分费用,也乐得这样做,其实这也是无效行为,因为按法律规定,劳动者也有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不得放弃缴纳,如果劳动行政部门一旦查实有这样的行为,作为企业必定会受到行政处罚,因此企业这样做也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企业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现在已成为一个社会常识。实践中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获取最大利润,往往不为企业员工缴纳任何社保。为了逃避法律的打击,有些企业主自以为想到了“高招”“良方”,那就是在入职时要求员工签署保证书,自愿放弃单位为自己缴纳社保,以为这样就可以巧妙规避法律规定。其实这些企业的做法并不高明,也可以说是自作聪明,这样的声明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员工在在职时可能屈从于压力,不敢主张自己的权利,但一旦离职,员工同样可以要求企业为自己补缴社保,那一纸保证也就成了一纸空文,并不能达到企业主当初的目的。
法规来源:http://www.gov.cn/banshi/2005-05/25/content_905.htm
『贰』 如何写员工自愿放弃购买社保协议
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强制的,你们公司的老板这样做风险很大,万一这些签了协议的人到劳动部门去举报,公司要受到处罚,同时还必须再为员工办理社保。这一点你应该跟老板说清楚。
解决你的问题:
协议一般这样写:
自愿放弃缴交社保的协议书
甲方:****公司
乙方:***(员工姓名)
甲方同意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列出险种),因乙方考虑从工资中扣除个人承担的缴交部分会影响工资收入,经双方协商,乙方自愿放弃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保,今后也不会向甲方提出此方面的要求。
特立此协议,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叁』 员工签属自愿放弃社保申请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员工签属自愿放弃社保申请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国家对企业及劳动者的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属违法,单位对于包括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费、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不缴纳社保费。
代之以现金补偿、试用期满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费、与劳动者协商选择参保险种及缴费基数等做法,均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劳动者自愿申请不购买社会保险,造成无法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劳动者自愿申请不购买社保行为不能对抗国家的社保征收制度。作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和直接从劳动者工资上扣除个人应缴部分具有法律依据。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自愿申请不购买社会保险造成无法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险待遇,不应由其承担来抗辩,是不成立的。
(3)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及协议扩展阅读:
第九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助组成。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十二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助。
第十三条 个人账户的养老金不得提前支取;每年参考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和物价指数确定记账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的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