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在公司辞职了,能举报在公司在职期间没交过社保吗
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需要多长时间
2008年5月1日前,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2008年5月1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最新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大家一定要记住这个时间,否则的话相关的劳动争议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就不会得到受理,那么争议也就可能无法解决。
2. 在职员工公司停交社保,是不是应该付法律责任
法律来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自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职员工在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前,用人单位单方面决定停交社保,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用人单位未给在职在职员工买社保,现在又解除劳动合同,那在职期间的社保给如何赔偿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如无法补缴的,可以要求折现补偿。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 员工在职一个月没上班,公司给交社保吗
按劳动法的规定,在职未解除劳动合同,要给交社保。如果单位规章里有类似条款,可提前30天工会下发解除通知,交给本人,30天后,依法解除
5. 公司不给缴纳社保,离职还是在职维权
对于不交社保的公司,要么要求公司补缴,要么就离职申诉经济补偿金。公司就有义务为每一个员工缴纳社保。面对不交社保的公司,最好的办法就是选择维权,这三点可以作为劳动者维权的途径。
这点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有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办理社保,且已经错过补缴,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保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情况,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比如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导致不能退休享受待遇的。没有缴纳医保,导致不能报销医疗费的,都属于这种情况,劳动者都可以申诉个人权利。
作为劳动者,如果公司没有给你缴纳社保,通过以上三种途径可以维权,我们要时刻关注自己的福利,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6. 用人单位对在职员工不办社保如何补贴
若用人单位不给在职员工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话,无论怎么补贴,哪怕就是将保险费用全都补贴给职工,将来职工如果到劳动仲裁去告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一样得为职工补缴保险费用,如果当地劳动部门不允许补缴的话,就得将职工辞职前一年的保险费用(企业负担保险部分和个人负担部分)全额退还给职工,若职工去当地法院申诉的话,就需要支付职工辞职前在这个单位两年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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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在职一年多公司从未提供给员工买社保合法吗
不给员工买社保是违法行为。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8. 企业如果没有及时为在职员工交社保会影响到早已退休多年的老职工养老金正常发放吗
应该是没有影响,因为现在你领养老金不是从企业领,而是从社保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