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业如何为外地员工缴纳社保
外地员工提供合法的身份证号码,然后企业证明员工所属单位,以企业的员工为外地员工办理社保,每月以单位名义上缴纳社保。
❷ 异地人员怎么办理社保缴纳
社保的缴纳流程:
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如下: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总结: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❸ 异地用工社会保险如何缴纳
必须要在异地成立公司,才可以在异地办理员工的参保缴费。根据根据《社会版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权法》规定,社会保险登记实施属地管理。缴费单位具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一般应当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跨地区的缴费单位,其社会保险登记地由相关地区协商确定。意见不一致时,由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登记地。有许多单位对于长期在异地工作的劳动者让劳务派遣公司给其员工在异地办理参保缴费,这个是属于违规行为,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❹ 员工异地工作 社保怎么办理流程
异地用工社保如何缴纳:
一、根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社会保险登记实施属地管理。缴费单位具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一般应当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跨地区的缴费单位,其社会保险登记地由相关地区协商确定。意见不一致时,由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登记地。
你单位总部注册在上海,由于办事处不属于分支机构,所以在当地缴纳社保缺乏主体条件。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上海公司,则在上海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由于社会保险缴纳与用工登记手续紧密相连,因此,在外地办事处工作的员工若为非上海户籍,你单位可以为其缴纳综合保险而无须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
二、劳动仲裁的诉讼主体资格与履行地的证明责任问题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有关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主体必须属于劳动法律法规调整的适格主体:根据现行法,申请劳动仲裁适格主体主要包括: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3)取得合法就业资格的外籍人员、台港澳人员和定居国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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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如何给异地员工在当地缴社保
你可以在职工相对集中的外地市以公司名义开户,为在该地的职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一、如果该公司出差的或者在外地的工作员工相对来说很多,你也可以考虑在外地注册一个分公司,以分公司的名义在当地为员工缴纳社保;
二、一般来说养老保险是可以通过异地转移的形式,将社保从一个城市转移到另外一个城市;
❻ 异地用工社保如何缴纳
异地用工社保如何缴纳:
一、根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社会保险登记实施属地管理。缴费单位具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一般应当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跨地区的缴费单位,其社会保险登记地由相关地区协商确定。意见不一致时,由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登记地。
你单位总部注册在上海,由于办事处不属于分支机构,所以在当地缴纳社保缺乏主体条件。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上海公司,则在上海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由于社会保险缴纳与用工登记手续紧密相连,因此,在外地办事处工作的员工若为非上海户籍,你单位可以为其缴纳综合保险而无须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
二、劳动仲裁的诉讼主体资格与履行地的证明责任问题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有关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主体必须属于劳动法律法规调整的适格主体:根据现行法,申请劳动仲裁适格主体主要包括: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3)取得合法就业资格的外籍人员、台港澳人员和定居国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