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什么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一般情况下,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没有上涨,那么你的社保缴费就不会增加。
这样一来,在平均工资和缴费基数连年上涨、而个人工资没有上调的情况下,这部分人的社保缴费会增加,到手工资则可能会减少。
那么,为什么工资偏低的职工要按高于本人工资的基数缴费,工资偏高的要按低于本人工资的基数缴费呢?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此前曾介绍,这主要是统筹考虑了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社会保险本身有调节收入差距、促进公平的功能,养老待遇不宜差别过大。
新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后,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用将有所增加。
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每月最低缴纳额为640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照5.5%比例+8元大额医疗救助金+10元医疗门诊统筹金)的,每月最低缴纳951.32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照10%的比例)的,每月最低缴纳1173.3元。
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提醒,按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缴费人员应及时在代扣社会保险费的银行账户内足额存款,避免因存款不足造成断保,从而影响参保人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 2019年7月广州社保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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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日起,广州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内!具体的容2018年广州社保缴纳标准如下:
【广州社保基数】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004元,下限为3469元。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在职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4654元,下限为4931元。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4654元,下限为2100元。
【广州社保比例】
①养老保险:单位14%;个人8%;
②医疗保险:单位7%;个人2%;
③失业保险:单位0.8%、0.64%、0.48%;个人0.2%;
④生育保险:单位0.85%;个人无需缴纳;
⑤工伤保险:单位0.2%、0.4%、0.7%、0.9%、1.1%、1.2%、1.3%、1.4%,个人无需缴纳。
如需要了解更多的广州社保费相关政策和缴费指引,可向广州社保局咨询。
3. 广州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用人单位为员工申报社保缴费工资应按参保人的月工资申报,如果参保人月工资低于当地社保缴费工资的,按最低缴费工资标准计缴社保费;高于最低缴费工资的,按实际工资计缴社保费。
2011年广州市社保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基数范围:下限1818元/月,上限为9090元/月;
工伤保险基数范围:下限1300元/月,上限为12303元/月,
失业保险基数范围:下限1300元/月,上限为12303元/月,
生育保险基数范围:下限2460元/月,上限为12303元/月,
医疗保险基数范围:下限2461元/月,上限为1230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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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是什么意思
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
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4)广东社保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扩展阅读:
每年7月,参保单位须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后,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职工缴费基数越高,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医疗费用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而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将直接降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水平。
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5. 2019年广东省社保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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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企业职工五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职工当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增长水平,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每年7月起调整。对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对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确定缴费基数。自7月1日起,南京市企业职工2018年度(2018年7月—2019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如下:
6. 2019年广州社保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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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为员工申报社保缴费工资应内按参保人的月工资申容报,如果参保人月工资低于当地社保缴费工资的,按最低缴费工资标准计缴社保费;高于最低缴费工资的,按实际工资计缴社保费。
2011年广州市社保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基数范围:下限1818元/月,上限为9090元/月;
工伤保险基数范围:下限1300元/月,上限为12303元/月,
失业保险基数范围:下限1300元/月,上限为12303元/月,
生育保险基数范围:下限2460元/月,上限为12303元/月,
医疗保险基数范围:下限2461元/月,上限为12303元/月
7. 2019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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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企业职工五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职工当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增长水平,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每年7月起调整。对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对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确定缴费基数。自7月1日起,南京市企业职工2018年度(2018年7月—2019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如下: